❶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级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级标准
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2020年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扩展阅读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如何处理?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
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❷ 2020年元月5日江夏区建设工地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怎么发生的
020年1月5日江夏区建设工地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目前还在还在调查处理中 。
❸ 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是谁一线工人会被判刑吗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中,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
1、所谓建设单位,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或者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具有工程建设者的资格,能支付工程价款的其他单位。
2、设计单位,是指专门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单位以及其他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勘察设计单位。
3、工程监理单位是指对建筑工程专门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质量、安全的单位。
4、施工单位,是指从事土木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新鼠扩建、改建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其中包括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承包企业。建筑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三种情况:
(1)在施工中偷工减料,故意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2)不按设计图纸施工;
(3)不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❹ 近些年来关于质量安全发生的重大事故
2004年5月12日上午9时20分,安阳市安彩集团信益二期工程工地68米高烟囱的施工上料架发生倾翻倒塌,在料架上施工的30余名工人从空中跌落,造成21人死亡、10人受伤的特大事故 。2005年4月9日下午5时,番禺灵山镇九比村一在建厂房的围墙突然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20多人受伤。2007年3月28日9时20分,位于北京市海淀南路的地铁10号线工程苏州街车站东南出入口发生一起塌方事故,6名施工者被埋。2008年10月28日20时20分,武隆县芙蓉江大桥发生一起建设施工安全重大事故,施工单位为重庆市渝通公路工程总公司。当晚,23名工人乘坐钢丝吊篮上晚班,因吊篮钢丝绳断裂,载人吊斗坠落桥面,当场死亡9人,送往医院途中死亡2人,伤12人(其中5人重伤)。2008年10月30日上午6时40分左右,宁德市霞浦新城区阳光城房地产开发施工现场,一座建筑工地施工升降机坠落。该部升降机因坠落造成乘坐的12名工人全部死亡(其中江西籍9名、四川籍1人、霞浦籍2人)2009年 3月19日13时35分,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商业巷南市场的佳豪广场4号楼施工现场发生坍塌事故,造成8人死亡。经初步判断,这起事故是由施工单位违规操作,强行施工造成的。2009年4月2日10时10分,在青岛市云南路与东平路路口一建筑工地,胶州湾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在塔式起重机拆除过程中,发生上部结构失稳坠落事故,造成5名拆除工人死亡。2009年9月2日,哈尔滨一在建工地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为200余万元。2009年6月27日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在建13层住宅楼倒塌,主要原因为一侧高堆的渣土与另一侧深挖的基坑动摇了楼房的地基。据了解事故发生时倒覆的7号楼北侧至淀浦河之间曾堆积起9米多高的土方。2009年10月7日,株洲芦淞区在建30多层的环球国际商贸中心突然起火,大火持续燃烧4个多小时,并引燃旁边一栋综合住宅楼,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17万余元 。2009年11月15日14时许,上海静安区一幢高层住宅楼发生大火,造成重大人员伤亡。2010年1月3日14时20分左右,云南省昆明新机场航站区停车楼及高架桥工程引桥发生了坍塌,坍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8人重伤、26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616.75万元。造成坍塌的直接原因是支架架体构造有缺陷,支架安装违反规范,支架的钢管扣件有质量问题,采用从箱梁高处向低处浇筑砼的方式违反规范规定,导致架体右上角翼板支架局部失稳,牵连架体整体坍塌。2010年3月13日下午3时许,深圳市南山区在建新楼盘汉京峰景苑工地发生重大安全事故,9人死亡1人重伤,事故原因系一根连接防护棚与楼盘建筑主体结构的承重钢绳因未能卡死,脱钩失去作用导致防护棚坍塌。
❺ 国家对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是怎么规定
2、风险应对
随着国内新建高层住宅项目数量与老旧住宅小区的使用年限不断增加,建筑物“外墙脱落”风险也不断提高。作为“外墙脱落”风险事故的相关责任主体,建设单位、业主、物业服务公司都亟需有效的风险应对手段,避免风险事故对自身造成的经济赔偿损失。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的“外墙脱落”质量安全责任主要集中质量保证期间,如上文所述,所涉项目工程主要包括“外墙保温工程”与“外墙外饰工程”,质保期时间分别为5年和2年。
建设单位防范应对“外墙脱落”风险的主要方式,除了在完工阶段依据相应标准规范对项目工程进行严格验收,还应充分利用工程保险这一有效风险管理工具,防范和化解各类质量安全风险。
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是指项目工程因设计、材料和施工等原因造成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出包括建筑物漏水、裂缝、倾斜、外墙脱落等质量缺陷而产生的修复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重置维修或损失赔偿责任的保险。
但需要注意的是,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保险赔偿责任仅限于建筑物质量缺陷本身的重置维修或损失赔偿费用。其主要作用在于覆盖整个建设生命周期的风险管理服务,从技术、用料、管理等源头上避免质量安全风险的发生。
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接受业主委托,以收取物业管理费形式提供包括建筑物外墙检查、维修、管理等物业管理服务,同时承担相应的损失损伤赔偿责任。实务中,许多物业公司缺乏相应的安全管理意识,鲜少会对建筑物外墙进行定期排查、维修,同时维修所涉费用不菲,物业公司往往难以做到有效维修。因此,物业公司存在较大的赔偿责任风险。
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物业费中应包括公众责任保险的投保费用。由此可见,除了建设单位可以利用保险力量有效防范和规避建筑物外墙脱落风险,物业公司同样可以通过保险投保,利用保险赔付转移自身的风险事故赔偿责任。
公众责任保险
公众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提供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以及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财产或人身的损失或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业主
由于造成外墙脱落的主要风险原因质量保证时间较短,客观上,业主承担着较大的质量安全风险责任。同时,小业主虽然拥有对建筑物共有部分的管理权利,但却缺乏相应的检查、维修、管理能力与精力,防范应对“外墙脱落”风险的主要方式即是委托专业物业服务公司代为管理。
近年来,高层建筑物外墙脱落事故频繁发生,造成了严重的人身生命与财产安全风险。开发商、业主、物业公司作为风险事故的主要责任主体,应积极排查并采取包括保险投保等风险管理工具,防范避免风险事故发生,有效应对风险事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