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广东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治理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治理,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到,工程竣工验收前,渗漏、开裂问题未解决的,不得同意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通知》显示,为全面提升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即日起广东省住建厅将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施工图审查等质量控制关键环节管理,实现全省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提升、住宅质量投诉明显减少、住户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
据悉,此次行动要求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首先是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工程造价,不得要求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此外,强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责任。同时,要加强过程控制,严格建材质量管控,严格实施样板引路,严格落实质量标准,严格工程验收管理,严格落实功能试验,提高工程质量。
《通知》指出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采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质量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将存在较多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其在建项目加大日常监督频次和力度。将存在较多渗漏、开裂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信息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社会公示。工程竣工验收前,渗漏、开裂问题未解决的,不得同意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通知》提到,各级住房城建建设主管部门应把渗漏、开裂问题质量投诉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建设(开发)单位质量信用评价体系。积极构建合理有效的应诉处理机制回应群众诉求,对保修期内确因设计、施工原因导致的渗漏、开裂投诉,建立专项台账,对被投诉较多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采取预警约谈、信用考核、媒体曝光等方式进行惩戒。
B. 工程质量检测的内容包括哪些
工程质量检测分为四个分类,管理体系检查、对工程使用材料检查、实体检查和行为检查。
首先管理系检查是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是进行核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制度;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对施工、监理单位的日常检查验收资料、内业管理资料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其是否及时、真实、正确、齐全、规范。
第二步是对工程使用材料的检查。检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是否有见证取样;送检样品所代表的量是否相符;检查检测频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送检材料各项性能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杜绝使用。
三是实体检查。以工程项目部日常检查记录为主,用检查中有无质量问题次数占总次数的比例作为评分标准,评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到位。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中发现设计不足、深度不够等现象,是否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尽快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施工、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常规检查;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施工现场检查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形成相应检查记录。监理单位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能否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并有相应记录。施工单位逾期不改正或拒不整改的,按合同条款追究其责任和做出相应处罚,并及时向相关单位报告。对工程实体检查不定期抽查。
四是行为检查。严格落实对施工、监理单位人员的考勤制度,对出勤率不满足要求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合同条款进行处罚。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部门和人员是否落实到位,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加强工程原材料的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在材料使用前,完善工程材料、构配件检查、检测、验收、取样送检、登记工作;项目部管理人员应与监理同时作为取样见证人,监督其过程的真实有效。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资料、工程量进行审核;督促驻场监理人员对工程材料、设备、施工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或独立检查检测;对出现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制止并上报。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工程的施工、检查、验收等方面的方法、措施、程序、检测仪器等是否符合相关规程和要求;对在监督检查中提出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按要求整改落实,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C. 简述施工项目现场质量检查的内容 。
一、安全管理 1.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制度、新进场工人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的危害。 2.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现场出入口、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装作业、脚手架出入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每个临时用电设施。 3. 持证上岗人员:塔吊司机、卷扬机操作人员、施工电梯司机、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电工、焊工。 4. 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的安全距离;临时建筑应安全;不得用在建工程兼做宿舍;在市区施工应围档封闭;工地出入口应符合交通管理要求;施工可能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管道、高压线路的防范措施。 二、基坑施工 1. 基坑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 基坑施工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3.深度超过2m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上下基坑应设有专用通道或登高设施。4. 地下水位较高的基坑应有降水措施。5. 对地质较差、深度较大的基坑,坑壁支护应有专项方案或措施。6. 对毗邻基坑的建筑物、构筑物、管道、高压线路等应有防范措施。7. 基坑上下周边应设置有效的排水系统。8. 未经验算或采取保护措施,禁止在坑边堆土、存放材料或机械设备、通行车辆。9. 进场施工机械应经查验,司机须持证上岗,作业区应设警示标志。三、脚手架1. 须有脚手架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搭前进行交底,搭后组织验收。2. 钢管脚手架应用统一管径,扣件连接,严禁钢木混用、铁丝绑扎。3. 立杆应有垫木或底座基础,并有排水系统。4. 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m,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2m,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5m,立杆有纵横扫地杆。5.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m,水平每隔7m,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6. 剪力撑: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不大于60度,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cm。7. 外脚手架距电力架空线间距:电压≤1KV为4m,1—10KV为6m。8. 脚手板应满铺,板厚在5cm以上,探头板应捆牢。 9. 工作层外侧应有18cm高的挡脚板,要绑1m高的防护栏杆,下设安全网,架体外侧应挂设防护立网。 10.脚手架应设置登高斜道,斜道上设有防滑装置。 11. 架体出入口和紧临架体的通道,应在其上设置防护棚。 12.卸料平台不准与脚手架连接,并有限定荷载标牌。 13. 钢管脚手架四角应设置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装置。 四、模板及支撑体系 1.模板工程应有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 2.对大跨度、大高度、大荷载模板及支撑体系施工方案应附有支撑系统验算计算书。 3.支撑立柱应垂直、稳定、下有垫木,立柱间距、水平支撑、纵横剪刀撑间距应符合方案要求。 4.支撑材质:钢管外径不得小于φ48 X 3. 5mm;方木宜用100×l00mm,不得有腐朽或疖瘤占断面的1/3以上。5. 制模施工是在2m以上高处时,作业人员应有稳定可靠的作业环境。 6. 制模作业面上的孔洞和临边应有完善的防护设施。 7. 模板及支撑系统施工完毕,应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五、施工用电1. 施工用电现场布置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用电平面布置规定进行。2. 施工用电干、支线架设高度应符合:架空线高度大于4m,电缆高度大于2.5m(或埋地大于0.2m)。3.架线电杆、横担、绝缘子,电杆埋深等应符合规定。4. 严禁使用老化、破皮、漏电的电线和电缆。5. 施工照明应有专用回路,灯具金属外壳接零,室内灯高大于2.5m,室外灯高大于3m,行灯使用安全电压。6. 施工用电变配电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室应有示警牌、配备灭火器、绝缘垫、绝缘手套等用品。7. 配电箱内有标记,下引出线整齐,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8. 动力开关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9. 用电开关箱应统一编号,安装位置适当,周围无杂物,箱体下边高出地面60 cm,箱内闸具齐全,熔断丝匹配。10. 用电设备,机械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11.施工用电统一管理,用电必须办理手续,严禁擅自乱接乱拉临时用电。12. 施工用电管理人员和接电、送电、架线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六、“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l. 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2. 2m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3. 在建工程外侧应采用合格安全网封闭;卸料平台两侧栏杆自上而下加挂立网;每两层楼面四周挂平网;操作层下≤10m有平网;洞口边长>1. 5m四周有防护栏杆,洞口下挂平网;电梯井内每隔两层≤10m一道平网。 4. 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应有防护栏杆和踢脚板。 5. 阳台、洞口、通道、楼梯、楼层、屋面等临边有护栏(上栏杆1-1.5m,下栏杆0. 5-0. 6m)。 6. 通道及出入口上有防护棚。 七、龙门架及井架1.经有法定检测资质机构检验合格,并办理准用手续和产品备案。2. 吊盘有安全门,二侧有挡板。 3. 吊盘停靠装置牢固可靠,并有超高限位装置。 4. 钢丝绳完好,预防断丝、磨损、锈腐、拖地,过路应有保护。 5. 缆风绳竖向每20m设一组,钢丝绳≥φ9.3mm,45°—60°角地锚。 6.卷扬机要有地锚,固定可靠,绳筒保险装置有效,并搭卷扬机操作棚。 7. 架体垂直,连接牢固可靠,外包密目安全网。8. 架体应有避雷装置。八、塔吊 1. 塔吊安装与拆卸必须使用具有安(拆)资质、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和专业安装人员。 2.塔吊验收须经有法定检测资质机构检验合格,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后方可使用。 3. 塔吊安装与拆卸应有方案,并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4. 力矩、重量限制器,回转、变幅、行走、超高限位器以及吊钩保险、卷筒保险等均有效、可靠。 5. 塔吊与塔吊、塔吊与建筑物、塔吊与架空线路之间必须符合安全距离。 6. 塔吊应有接地、接零、漏电保护装置。 7. 塔吊司机,指挥应持证上岗。 8. 塔吊工作时应有上指挥,下指挥和规定旗语。 九、室外施工电梯 1. 施工电梯装拆应有专项方案,应由专业安装人员装拆。 2. 施工电梯须经市技术监督部门检测验收,并颁发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3. 电梯吊箱超高限位器有效、可靠,严禁超重运载。 4. 电梯底层四周设置防护围网,底层出入口上部应搭设防护棚。 5.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6.电梯操作室与各楼层须设置信号联系装置。 十、各类施工机械1. 打桩机打桩机出厂证、准用证有效;设备完好,配置齐全,不准带病作业;超高现位装置有效可靠;作业区上空无高压线;电源线路无破损,有专用电开关箱;机上控制系统有效可靠;钢丝绳防锈、润滑良好;操作人员持证作业;机上挂有安全操作规程。2. 木工机械(平饱机、圆盘锯) 安装验收手续;平刨机护手安全装置;园盘锯防护挡板、锯盘护罩;传动防护罩;每台机械有专用开关电箱,接地、漏电保护;搭设防护棚;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3.钢筋机械(剪切机、成型机、冷拉、调直机、对焊机)安装验收手续;传动部分有防护罩;搭设防护棚;冷拉、对焊作业区设有防护;设有专用开关电箱及接地、漏电保护;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4. 砼、砂浆搅拌机安装验收手续;操作手柄保险装置;料斗保险挂钩;传动部分防护罩;设有专用开关电箱及接地,漏电保护;搭设防护棚;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5. 电焊机设备检验完好;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m;焊把线接头不超过三处;线路绝缘良好,不得有破皮、漏电现象;焊机配有防雨罩;设有专用开关电箱;外壳有可靠接地、防漏措施。6.潜水泵及手持电动工具:设备工具检验完好,绝缘良好,设有专用开关电箱,有接零装置,漏电保护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