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施工和验收阶段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1)有些施工单位建筑工程造价的控制目标制定不合理,缺乏科学性和先进性,材料价格管理方法落后,材料采购价格失真,施工单位对材料费用失去控制。在施工组织方面,施工单位沿用老方法,不能科学有效的配置人、财、物,造成资源集约利用程度低,从而导致工程造价提高,有些施工单位私自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追求自身利润也是另一个影响方面。
(2)竣工验收方面,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书普遍存在冒算多算、高套定额单价、高套取费标准等提高工程造价的现象,从而导致价格高走。
㈡ 工程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没有一般怎么填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怎么填
答:分项工程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用附录E表。分项工程是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通常起一个归纳整理的作用,是一个统计表,没有实质性验收内容。只要注意三点就可以了,一是检查检验批是否将整个工程复盖了有没有漏掉的部位:二是检查有混凝土、砂浆强度要求的检验批,到令期后能否达到规范规定;三是将检验批的资料统一,依次进行登记整理,方便管理。
表的填写:表名填上所验收分项工程的名称,表头及检验批部位、区段,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由施工单位的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检查后给出评价并签字,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
监理单位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的专业负责人)应逐项审查,同意项填写“合格或符合要求”,不同意项暂不填写,待处理后再验收,但应做标记。注明验收和不验收的意见,如同意验收并签字确认,不同意验收请指出存在问题,明确处理意见和完成时间。
㈢ 我国目前排灌方面存在的问题是什么如何解决
农村工副业及排灌用电管理的存在问题及对策
近几年来,实施农电“两改一同价”后,农村电网整体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但由于农网改造政策性资金有限,一二期农网改造及“户户通电”工程只是解决了主网结构及农民基本生活照明问题,大部分农村综合配电台区向外延伸的农村工副业及农业排灌低压线路没有纳入农网改造范围,使其成为当前农电管理的一大难点。最近,笔者通过实地调查,发现目前农村工副业和农业排灌用电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在此,就这些存在问题及对策,谈点个人浅见。
一、农村工副业及农业排灌用电管理方面的存在问题
(一)产权关系比较复杂,用电管理职责不清
笔者调查了一个县级市(如皋市)的一些乡镇。该市2003年工副业企业(民营企业)只有9826家,到2006年底发展到20050家,总装机容量572017kW,资产多属集体、股份合作及个人所有。农业排灌有固定泵站2086座,装机容量52191kW。这些泵站的资产产权有的是乡镇所有,有的是村,有的是组,有的是一些农户联合筹资的,也有的是个人的。在目前的经营管理中,镇经营固定泵站591座,村经营固定泵站428座,组经营固定泵站949座,私营固定泵站118座。另有流动机泵1182台套13035kW。由于产权的多样化,以及经营的分散性、随意性、季节性的特点,使得这一块的用电管理工作难度很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面广量大,地点分散。在该市2万多个农村工副业企业中,有的企业有专用配变,一般的企业用电接在农村综合变线路上,容量大都在20kW左右。农村排灌固定泵站2086座和流动机泵1182台套,约有50%的泵站也都接在村综合变上。例如该市沿长江的一些镇、村,由于地势低洼,海拔高度只有几十厘米,他们没有固定泵站,也没有灌水渠道,而是在田边架设低压线路,以线代渠,家家都用一台小水泵灌溉农田。
二是界限不明,职责不清。在农村电网改造期间,按政策规定农村排灌和农村工副业企业都不在改造范围内。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企业和泵站的用电必须要接在农村线路上。这些企业和泵站的用电线路没有办理产权移交,也没有具体明确与供电企业的线路产权分界点。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用电资产属谁,谁就要负责维护和管理。像如皋市,农村排灌泵站是由农业机械管理局管理,乡镇设立了农机服务站,有一套完整的管理体制。但在用电管理上,只用不管,只用不修的现象较普遍。一些企业、泵站,有的资产虽属集体,但又承包给了个人经营,当电力线路设备陈旧老化需改造时,经营者就讲:这是集体的事,我接受时就是这个样子,虽然每年提了几个折旧费,都用在日常维修上了,要改造你去找镇、村领导。一些资产属村和个人经营的企业、泵站及流动机泵,更是“小车不倒只管推”,设备陈旧,带病运行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没有合格的电工,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无人管理、维护。农电体制改革后,农电工配备数量较以前大为减少,且日常各类用电管理和维护工作又很繁忙,少数农电工就认为,我平常只要查查有无偷电和把这些企业、泵站的电费能按时全额收上来就很不错了,至于日常用电管理,泵站一块应是乡镇农机服务站管理的,企业一块资产是用户的,应由用户自己管理。
(二)设备陈旧老化,安全隐患很多
好多企业和泵站线路设备陈旧老化,年久失修,有的没有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有的即使安装了也不能正常投运,更没有试跳纪录等。经调查统计,该市4228台套机泵中已使用25年以上的有1401台套,泵站综合装置效率平均在38%以下,最低的只有25%(部颁标准54.4%)。泵站安全可靠的配电屏仅有421座,只占总数的20%。木制配电屏普遍存在,其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不少泵站底板断裂,基础下沉开裂,随时有倒塌危险。该市20050家企业中,约有30%的企业电力线路设备使用年限都在15年以上,线路老化,线径小,带病运行,私接乱接严重。由于以上现象的存在,有时综合配变分路保护器或总保护器经常跳闸,严重影响了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用电。尽管农电工东奔西忙,但也难以消除这些长期存在的痛疾。
(三)更新改造艰难,资金缺口较大
农村工副业的线路设备改造是很艰难的。一是资产所有权关系复杂。集体资产承包业主总是只顾经营,不关心正常的维护改造。个别的业主甚至讲,我没钱改造线路,出了事也不要你供电企业负责。二是资金缺口较大。在农村,工副业单位虽然各自都有主管部门,但对这些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缺少调查研究,没有具体规定提取一定的折旧资金用于线路、设备方面的维修改造,甚至认为这是供电企业该管的事。一位农业机械管理局的领导讲,农业排灌的电力线路、设备的改造是迫在眉睫,但资金的缺口大呀!收取的一点折旧费哪够用?我们是顾得了这头顾不了那头。
二、农村工副业及农业排灌用电管理方面的对策
(一)明确产权关系,落实各项措施
在近几年新上的农村工副业和农业排灌用电户,在产权关系、用电协议、线路质量等方面,供电企业是把握得比较好的。但对农改之前的老用户,我们需要重新“过堂”,应和单位、集体(镇、村、组)或个人签订用电协议,绘制好线路图。在图上要有明显的产权分界点,在协议中要明确维护管理和安全责任。如果一旦发生用电事故,也好合理地规避风险。供电企业还要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定期组织安全用电联合检查组,逐个企业逐个泵站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出具线路整改通知书或联合发文,限时整改。对拒不执行的业主,采取一定的制约措施,促使这些企业和泵站的线路设备健康水平有个新的提高。对于农村流动的机泵在申请临时用电时,农电人员应检查验收线路、设备是否合格,如果不合要求,则不予接电。
(二)出台相关政策,加快整改进度
在如皋市出台的政策中,泵站每年的折旧费是每亩水稻田每年6元,其中含泵站的电力设施折旧,数额很少。一个镇所有泵站的折旧费加起来,还不够改造一两个泵站。因泵站的维修改造是多方面的。例如,该市近5年来,共改造泵站566座(指局部改造),其中综合改造泵站88座,改建出水池300座。机房662间,更新水泵277台,电动机346台,水管1449m,新增配电柜137台,更换接户线38.6km,累计投入资金1304万元,其中市财政投资320万元,使用泵站折旧费537万元,镇自筹457万元,从这些数字中,可以看出,用于电力线路设备改造方面的数额是很少的。按照该市目前的改造进度,如按静态计算,每年需投入750万元,分十年实施结束,才能做到泵站的改造速度与泵站老化的速度持平。如果要加快进度,提高折旧费,这又涉及到加重农民负担的政策性问题。所以我们要争取上级政府和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出台相关政策,象农林场圃的线路改造一样,拨出专项资金,加上地方财政补助和提取的折旧费,才可能在较短时间内把农村工副业和农业排灌的线路、设备改造完毕。
(三)加强安全用电管理,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由于农村工副业和农业排灌的安全隐患长期存在,得不到妥善解决,是造成农村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的根源。因此,在目前乃至以后的较长时期内,各地供电所要切实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加大安全用电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安全用电意识。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把各企业和泵站的用电安全安排在检查巡视之列,发现违章用电或窃电行为,应及时制止和严格查处,同时要加强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和维护,确保“三率”达100%。要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努力做到不厌其烦,不怕疲劳,不误农时,分工负责,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落实好“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的农电发展战略。
㈣ 灌溉工程验收使用哪些规范
验收流程复杂,步骤繁多,无法具陈,建议参考国家节水灌溉工程验收规范(GB/T 50769-2012)标准进行验收。
㈤ 如何防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竣工验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一是互相“提携”、“护短”,确保工程竣工验收顺利过关。有人说“工程要顺畅,攻关紧跟上;舍得去投入,各种手段上;确保都满意,成功就有望”。在当前的建筑市场中,这话中含着很多的现实与无奈,作为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要想顺利地参与其中,既会有一些合理合法的做法,也会使用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否则,就会在工程施工中步履艰难,因为从工程投资立项到招投标、从施工到结算,每一个环节就如同一道关卡,即便是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也不例外。有权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的部门和人员能够凭借手中的权力左右工程竣工验收的结果,无权的单位和个人想让工程顺利通过验收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有时候会不择手段地用金钱等违纪违法手段来进行“投资”,打通“关节”,把和自己一同参加施工、设计、监理的单位一起联合起来,在工程竣工资料上互相“帮助”,甚至在发包方、参加工程验收的建设管理部门等的共同参与下,互相“提醒”、互相“护短”,大家心照不宣地按照要求让工程竣工验收顺利过关;即便是发现一些问题,也是大而化小,或是作为遗留问题善后处理,不影响到验收的通过。这种私下的“权”和“钱”的交易行为,就容易滋生竣工验收中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很多人都不会忘记1998年那场发生在长江沿线的特大洪水,8月7日,被一些人称为“固若金汤”的九江防洪工程大墙发生溃堤,大堤被撕开50多米的口子,江水直扑城区;更出人意料的是,在倒塌的防洪墙里,竟找不到一寸钢筋,这个投资上亿元的“钢筋水泥工程”竟是一个“豆腐渣工程”;要知道,九江作为华东重要交通枢纽,可是被国家防总列为1998年长江防汛“死保死守”的重点之一。“固若金汤”的承诺在溃堤的事实面前显得是那样的不堪一击,不知在施工的时候,发包方和监理在施工现场没有看到钢筋怎么就能闭上眼睛签上自己的名字,不知一些检测机构是否用先进的检测仪器进行过检测,不知当时的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的单位和个人是怎样互相“护短”,让工程通过了竣工验收,但肯定做了这样的共同努力,才得以让这样的工程通过了验收。
二是工程竣工验收被作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最后一道关卡,用于最后的权力寻租。工程竣工验收这个环节一通过,一项工程基本上就可交付使用,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各方就基本上完成了使命,因而工程竣工验收既可以看作是对工程质量检测、把关的最后一道“门槛”,也可能被一些人利用来作为权力寻租的最后一次机会。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如果留下质量隐患,或者变更设计、追加投资没有充分理由,或者为了提高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设计、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或者相关人员就会在竣工验收阶段想方设法弄虚作假,主要的手法就是贿赂验收人员或者通过各种渠道给验收人员施加压力或影响。一是建设、设计、施工单位行贿质监机构的管理人员或者通过更高层单位和领导对他们施加影响,使其对工程质量不认真查验,让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通过验收;二是参与验收工作的有关人员明知工程质量不合格,按规定应令有关单位返工后再次验收,但由于收受贿赂或者受到更高层单位和领导的压力与影响,而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忽略、淡化掉”一些问题,使工程通过验收;三是参与验收的人员明知设备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技术标准,但因收受贿赂或者受到更高层单位和领导的压力与影响,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忽略、淡化掉”一些问题,使不合格的设备通过验收;四是参与验收的人员收受贿赂或者受到更高层单位和领导的压力与影响后,故意或者不得不提高工程验收等级。
三是互相推诿、责任不清,在工程竣工验收中蒙混过关。在一些地方盲目追求经济建设速度过程中,一些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大干快上,一些“献礼工程”不讲科学或者无视科学,大大压缩工期并放松质量要求,导致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等各个环节赶进度、挤时间,最后工程质量难以保证,工程竣工验收根本不做或者仅仅是走个过场,出现问题互相推诿责任或者难以分清责任。如,2005年,按照一般的建筑设计要求使用年限本应该在100年左右的中国体育博物馆,在投入使用不到15年时,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将被拆除,这个1983年决定筹建、被列入1990年北京第11届亚运会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设计划的工程项目,于1990年9月竣工;9月22日,即第11届亚运会开幕的同一天投入使用;1991年,该工程获得国优特别鲁班奖。后来,其地基出现不均匀下沉,85%以上的地板与墙体出现贯通性开裂,承重钢梁断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出于安全考虑,体育博物馆于2002年就基本上停止承办展览和接待观众。曾有记者在北京城市建设档案馆内查到了当年体博馆的施工建设档案,发现老体博馆的质量问题属于“先天不足”。档案中的竣工总结报告这样写道:“由于开工较晚,设计也仓促,开工后问题较多,给施工带来了许多困难,所以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出现修改,因而设计变更洽商较多。在使用功能方面也存在着较多的不能令人满意的地方。有些属于考虑问题不周全,有些属于个别专业不熟悉,有些属于漏洞忽视,有些属于各专业衔接不够。”由此可见,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很多问题都已经出现或者被发现了,但在特定的情况和背景下,可能就被逐一忽略、淡化掉了,出现问题时责任也就难以追查和分清了。
二、解决工程竣工验收问题的基本对策
首先,应该切实加强分部分项工程尤其是隐蔽工程的检测,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一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属下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应做到跟踪监督、过程控制,将工程竣工验收的很多工作分步实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之中,防止、纠正发包方、代建方、设计、监理、总承包商、分包商甚至是现场实际施工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出现问题,确保工程建设过程可跟踪、可控制,工程竣工资料真实可追溯,发现问题及时追究问责、及时整改。二是在工程项目验收中切实增加科技含量和定量分析。全面应用科学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中实地取样检测或者全面检测,发现检测不合格或者达不到质量要求、合同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应该放任不管或是任其蒙混过关,为保证工程项目的整体安全应从严要求、整改到位。
其次,应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和制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有权力就可能滋生腐败,因而应该通过完善法规和制度来科学配置权力,把相关的建设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掌握的行政审批权、许可权、验收权等等权力压缩到合理的限度,并通过权力的制衡设置来监督或者约束权力正确、公开行使,应明确建设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权限和职责,完善审批、检查、检测程序,并向社会公开,增加透明度。通过科学配置权力,规范程序,从源头上制约公共权力对工程建设领域过多的干预,减少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的机会,防止权力部门化、个人化,防止以权谋私。
再次,应该建立工程建设领域廉洁准入制度,推动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在工程建设领域设置廉洁准入门槛,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成部分,对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具有明显成效。几年前,检察机关为了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严重的行贿犯罪,通过将工程项目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资金支付、材料和重要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等过程中发生的个人或者单位行贿犯罪情况,录入数据库,形成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又称“黑名单”),并协助建设管理部门探索建立廉洁准入制度。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在全国检察系统联网行贿犯罪档案系统,做到全国可以联网查询、资源共享,这将对一些喜欢采用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干预工程建设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和人员起到很大的威慑作用。在投标中,建设管理部门或者招标单位一方面可以要求投标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检察机关档案系统自主查询,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个人和单位,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进入相应的工程建设市场,利用法律和市场规则治理行贿犯罪。去年7月,中纪委出台《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受到各级政府、建设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从事建筑行业的各类从业机构、企业也是高度关注,这将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打击各类职务犯罪,对工程竣工验收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当然,还应该时刻注意加大反腐宣教力度,增强反腐防腐“免疫力”。在工程建设领域,不论是政府和建设管理部门,还是检测机构,抑或是发包方、设计、监理和承包方,都应该通过廉洁从政(或者廉洁从业)教育,提高各自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促使本部门(机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遵章办事,增强抗击腐败的“免疫力”和自觉性,确保工程验收合法合规地进行。
㈥ 发展节水灌溉工程所出现的情况和问题!!
1.节水灌溉技术的选用要因地制宜
农田的水土条件不同与农作物的类型不同,所选用的节水灌溉技术也是不相同的。节水灌溉技术的选用要因地制宜,符合农作物的特点以及农田的水土条件。在应用农业节水灌溉技术的过程中,对于产出效益不高的大田粮食作物,应该采用以地面灌溉为主的节水灌溉技术。并且还要加强对于膜垄沟灌技术等投资较小的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在条件比较好的状况下,农田水利工程中可以选择喷灌技术或是滴灌技术等需要较高投资的节水灌溉技术。
2. 要依据农作物的种植结构的调整确定节水灌溉技术的选用和变化
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就是扩大林草的种植面积压缩耕地种植面积,扩大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减少粮食的种植面积,以及扩大耗水较低作物的种植面积减少耗水高农作物的种植面积,以此来选择和确定节水灌溉的技术,保证单位用水量的农作物经济效益和产出。
㈦ 水利工程农田灌溉水渠有哪些质量问题应注意
边坡的稳定性,防渗漏,⋯⋯
㈧ 工程在验收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那些,及弥补措施
你要的答案太多了,验收分几个环节的验收啊,给你举个简单的列子,模板,钢筋,这些是分项工程,在验收的时候比如钢筋,首先是材料进场要验收,送检。然后绑扎好了之后,检查主要钢筋的型号、钢筋接头、箍筋间距、锚固长度,主要是看和设计、规范要求合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