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筑工程质检站主体验收,施工单位都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你好!
主要是主体施工质量验收记录,主控资料。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包括各项检验批、分项及主体分部评定记录,主控资料是指材料进场验收及检测资料,试块检验及评定记录,各种施工记录,隐蔽验收记录,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记录。大概就这些了。
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㈡ 基础分部验收,主体结构验收等由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向质监站提出申请
基础分部验收,主体结构验收等由施工单位向质监站提出申请。施工单位报送施工技术资料,建设单位报送分部工程验收实施方案,经监督站审查合格后,方可组织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监督站对验收进行监督。
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将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并签注结论和意见整理成册报送监理机构审查,符合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于验收前三个工作日通知质监站。
主体分部(子分部)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收到上报的验收报告应及时组织参建四方对主体分部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填写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相关责任人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2)主体工程验收质检站扩展阅读:
验收条件:
1、施工单位已按设计图纸完成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施工内容;
2、施工单位已组织自验合格,并向监理(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3、监理(建设)单位已组织预验收合格,监理单位已出具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意见;
4、根据工程需要基础(主体结构)可分阶段验收,除尚未到龄期的砂浆、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和结构抽检报告外(但应提供砂浆、混凝土试块的检测委托单,核查试块留置数量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其他资料应齐全,并经监理审查合格。
㈢ 马上就要主体验收了,监理应该报质监站什么资料啊报上去之后他们还换回来吧
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组卷规范要求,主体前一至八卷,跟随施工进度应该有的都报质监站查验。
质监站提出检查意见,资料漏项较多的整改后补上,基本没问题后资料带回(竣工验收的前的资料放在一起),下一步进行现场主体验收。
如果你是监理,应出具主体工程验收评估报告。验收资料是由施工单位带给质监站。
㈣ 建筑工程质监站验收需准备哪些资料验收流程是什么样的节能验收跟质监站验收有没有直接关联
一、竣工验收前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通知单
2、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项目经理签字,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
3、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项目总监签字,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
4、勘察单位工程勘察质量评定报告(负责人签字,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
5、设计单位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报告(负责人签字,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
6、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7、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8、质保资料汇总表
9、工程质量保修书
10、同时申领建设工程竣I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验收报告(各四份)。
二、竣工验收后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3、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4、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5、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6、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7、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及整改报告
8、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竣工档案合格证书》
三、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组。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I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五大责任主体共同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五大责任主体共同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四、有关联,节能验收一般由建筑节能办公室派人参加,质监站也会过来的。
(4)主体工程验收质检站扩展阅读:
验收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4、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㈤ 土建主体结构验收到底需不需要 质量监督站 参与来个靠谱点的,在线等!
这个主体结构验收肯定需要啊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当地质量监督站等六方缺一不可。
㈥ 主体结构验收质监站会检查工程报验申请表吗
主体结构分部验收,质量监督站必定审查有关的质量保证资料和质量控制资料。
㈦ 工程竣工验收有哪些验收(指需要质检站参加的)
工程竣工验收的有:
1、地基验槽
2、钢筋(基础、主体分每层)
具体可以参照规范:
建质〔2003〕162号
关于印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三年八月五日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
1、总则
1.0.1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范质量监督行为,制定本工作导则。
1.0.2本工作导则适用于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1.0.3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1.0.4工程质量监督除应执行本工作导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
2、术语
2.0.1本导则所称的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是指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本导则所称的有关机构,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2.0.2本导则所称的质量行为,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所进行的活动。
2.0.3本导则所称的监督注册,是指建设单位在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按规定向监督机构办理的工程项目监督登记手续。
2.0.4本导则所称的质量监督工作方案,是指监督机构针对工程项目的特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的,对该工程实施质量监督活动的指导性文件。监督工作方案应明确监督重点和基本监督方式。
2.0.5本导则所称的监督检查,是指监督机构根据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及规定,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对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资料和工程实体质量等随机进行的抽样检查活动。
2.0.6本导则所称的见证取样检测,是指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2.0.7本导则所称的监督检测,是指监督机构在施工现场使用便携式仪器、设备随机对工程实体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的抽样测试。
2.0.8本导则所称的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是指监督机构通过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程序进行监督,对经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各方责任主体签字认可的质量文件进行查验,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现场抽查,以监督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的活动。
㈧ 主体验收时质监站领导在资料上签字吗
不签字。仅仅是会议记录签到。基础验收、主体结构验收、竣工验收等质监站监督员仅仅是参与验收过程,监督验收过程是否合法合规,虽然很多人认为质量是否合格是质监站说了算,其实不是这样,应该由五方责任主体验收通过。质监站签字的地方应该仅为工程竣工后出具的《工程监督质量报告》。当然各省市地区略有不同,不是完全一致的。
㈨ 工程主体验收时,监理需要报什么资料给质监站
只要一份监理
评估报告
就可以了,其余都在资料了。竣工资料还要多一份验收合格证明书。
㈩ 主体结构验收和主体工程验收有什么区别
主要区别在于验收的范围不同、验收的节点不同、验收的顺序不同。
1、验收的范围不同
主体结构的验收是主体结构屋顶完成后的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就可以进行砖砌体、构造柱二装的施工;主体工程验收是对主体工程的内墙砖砌体施工、二次结构施工、地坪施工等的验收;验收合格后就可以对内墙抹灰、腻子进行施工。
2、验收的节点不同
主体工程各子项目必须完成主体验收。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在总体建设工程中,按照设计图纸规定的工程内容,完成了能够满足生产要求或者使用条件的单项工程或者车间。主体工程验收完成后,方可进行主体结构验收。
3、验收的顺序不同
主体结构的验收是主体结构屋顶完成后的验收工作。主体工程验收是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对内墙施工、二次结构施工、平整层施工等的验收。也就是说,先验收后刷内外墙。先进行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完成二次结构的施工,再进行主体工程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