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举报工程质量问题
建设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工作,由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工程质量的投诉。投诉可以釆取信函、电话、来访的方式,投诉处理机构对于投诉的信函要做好登记;对以电话、来访等形式的投诉,承办人员在接待时,要认真听取陈述意见,做好详细记录并进行登记。工程质量投诉受理机构在受理工程质量投诉信函、电话、来访时,应认真了解和听取陈述意见,详细记录以下与投诉工程相关的内容:
1、工程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地点、层数、工程性质、结构类型、面积、开竣丁日期等);
2、工程参建各方名称;
3、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4、需要掌握的其他情况。
⑵ 工程质量有问题怎么举报
拍照片,影像资料,最好把施工,监理人员都拍进去,还有照片要能分辨出具体地点,直接找业主举报就行,如果你觉得路靠谱还可以在当地政府网晒晒,或者去质量监督总局投诉
⑶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公室电话是好多啊我想问有关三类人员的问题!
这是未入档的问题!只要你的证书上的延期手续是正规办理的,章是对的就以你的证书上作为法律上有效证件来用的!所以不用苦恼!一样可以用不算无效证件!那个电话你找“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话很好找哦!
⑷ 举报工程质量不好向谁举报电话
您好【回答】
建设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工作,由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工程质量的投诉。投诉可以釆取信函、电话、来访的方式,投诉处理机构对于投诉的信函要做好登记;对以电话、来访等形式的投诉,承办人员在接待时,要认真听取陈述意见,做好详细记录并进行登记。工程质量投诉受理机构在受理工程质量投诉信函、电话、来访时,应认真了解和听取陈述意见,详细记录以下与投诉工程相关的内容:1、工程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地点、层数、工程性质、结构类型、面积、开竣丁日期等);2、工程参建各方名称;3、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4、需要掌握的其他情况。【回答】
您这个需要到建设部投诉的【回答】
地方建设部不受理是什么情况【提问】
这个的话【回答】
就只能上中央了【回答】
或者您可以向地方政府反映下情况的【回答】
中央建设部电话是多少【提问】
希望我的回复能帮到您【回答】
设定依据:《信访条例》
接访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0号东侧50米
来访接待时间:
工作日周一、周三、周五
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00
工作日周二、周四
上午:08:30—11:30
信访电话:010-58933465
通信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接访流程:
1、登记。登记来访人姓名、住址、反映事项等基本情况。
2、分类处理。一是对本部机关有权处理的信访事项转相关司局办理;二是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引导来访人以书面或走访形式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回答】
这个的话【回答】
这个是中央建设部电话【回答】
地方政府推说不属他们管【提问】
那这个的话,您就只能向国家建设部反映了【回答】
希望我的回复能帮到您【回答】
好的·谢谢啦【提问】
不客气呢【回答】
⑸ 工程质量有问题,可以实名举报吗
如果其中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可以去检查员举报。当然,也可以去中共纪委举报。如果没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去公安局举报。
⑹ 四川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的投诉电话是多少
四川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的投诉电话是:85553206(工作时间)85583207(非工作时间)
四川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8:00
四川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
邮政编码:610041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的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拟订全省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省高速公路统一管理的有关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及省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八)制定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十)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