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下面是上海的标准,但各地差不多拉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和内容(试行)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上海地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和内容”。一、竣工验收的组织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二、验收人员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验收组副级长应至少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验收组成员由建设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建设单位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中土建及水电安装专业人员应配备齐全。三、竣工验收标准
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及上海市的强制性标准,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四、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1、由竣工验收小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2、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例厕所、阳台泼水试验,浴缸、水盘、水池盛水试验,通水、通电试验,排污主管通球试验及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等。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并听取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5)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建设单位盖章。 (6)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小组应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7)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有关表格,有关人员签字,但建设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小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可委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当竣工验收小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当协商不成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裁决。五、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⑵ 建设工程(包括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以及竣工验收)验收的程序是什么分别由谁组织,那几方参与
验收程序
1、申请报告
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申请报告。
2、验收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按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审查申请报告的各项内容,并按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3、单位工程验收
发包人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安排,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需要使用已经竣工的单位工程时,或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同意时,可进行单位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工程验收证书。
4、施工期运行
是指合同工程尚未全部竣工,其中某项或几项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安装已竣工,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需要投入施工期运行的,经发包人约定验收合格,证明能确保安全后,才能在施工期投入运行。
5、试运行
6、竣工清场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承包人应按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直至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竣工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验收人员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验收组副组长应至少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验收组成员由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建设单位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小组。
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听取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并实地察验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情况,并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的评价。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意见,限期落实完成。
竣工决算的编制
所有竣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在办理验收手续之前,必须对所有财产和物资进行清理,编好竣工决算,分析预(概)算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审查。竣工项目(工程)经验收交接后,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
整理各种技术文件材料,绘制竣工图纸。建设项目(包括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前,各有关单位应将所有技术文件材料进行系统整理,由建设单位分类立卷,在竣工验收时,交生产单位统一保管,同时将与所在地区有关的文件材料交当地档案管理部门。以适应生产、维修的需要。
(2)工程验收时牵头单位负责汇总扩展阅读
其他资料
1、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3、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环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环保局出具的“苏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6、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即由城建档案馆提供的“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原件)。
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竣工验收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工程竣工验收
⑶ 工程竣工文件由哪个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组卷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档案编制质量要求与组卷方法。施工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监理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形成单位等组卷;竣工验收文件可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⑷ 竣工验收文件的收集整理,组卷,归档由哪个单位来负责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90号令)、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各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的规定,你单位建设的 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必须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为了做好该项目档案的编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告知如下: 一、工程档案报送的内容和组卷方法 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规定,向城建档案部门报送的工程档案为部分具有长期和永久保存价值的工程档案,具体内容和组卷方法可参照《三亚市建筑工程档案报送内容组卷表》(见附件)整理。 二、工程档案的质量要求 工程档案的案卷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 三、工程档案报送期限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报送。 四、违法责任 逾期末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工程档案的,将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处1-10万元罚款。 五、报送的工程档案经验收合格,即予以退还工程档案风险金。 整理工程归档资料要看当地相关的规定,没有固定的目录!
⑸ 工程竣工验收是由什么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工程竣工验收的单位可以有很多,公路的工程可以是区交通局,也可以是市交通局,再大的工程就是省交通厅,和交通部。要是住房工程的就是建设局和建设厅和建设部。
⑹ 工程竣工如何验收
工程竣工的验收方法:
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分为阶段验收、初验收和正式验收。
1、阶段验收:
(1)、阶段验收是指对按合同规定的进度款支付条件的符合性的验收。
(2)、阶段验收由公司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与监理单位(如有)共同审查后,提交验收办批准,并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
(3)、阶段验收不代表对任何质量方面的最终认可。
2、 初验收:
(1)、建设项目完工后,为了顺利通过工程正式验收,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与监理单位(如有)负责组织施工单位作工程竣工初验收,并审查由施工单位编写的《工程竣工验收总说明》和《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书》。
(2)、工程初验收的程序如下:
a、检查拟验收工程是 否按合同要求完成了全部施工内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做到工完场清。
对于经公司同意的因特殊原因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完成但不影响投产使用的工程内容,填写《工程未完内容明细表》。
b、检验拟验收工程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及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设备、水、暖、电及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
设备安装工程单体无负荷试车和联动负荷试车是否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有完整的运行记录。
对没有达到规定质量要求的工程,填写《整改通知单》,提交施工单位整改。
c、检查主要工程部位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必要时,可抽查已隐蔽的工程部位。
d、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档案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要求。
e、检查监理单位(如有)的监理档案及监理工作总结。
(3)、经过初验收和对竣工档案的检查,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填写《工程初验收情况报告表》和《工程决(结)算意见》,并附三套完整的竣工档案资料(包括电子光盘一份)向验收办提出正式验收申请。
3、正式验收:
(1)、验收办接到正式验收申请后,根据工程特性和初验收情况,确定项目验收组成员名单和正式验收时间,并于工程正式验收前 3 日,向参加正式验收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发出《正式验收通知》。
(2)、工程正式验收程序如下:
a、施工单位代表介绍工程施工情况、自检情况及合同执行情况,出示竣工资料(竣工图及各项原始资料和记录)。
b、监理工程师介绍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监理情况,作监理工作总结,发表竣工验收意见。
c、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做工程管理总结,提出竣工验收意见。
(3)、项目验收组成员对已竣工的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同时检查竣工资料内容是否完整、准确。
(4)、项目验收组成员提出工程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5)、项目验收组针对工程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施工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备忘录》。
(6)、审查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的工程决(结)算意见。
(7)、暂时休会,由项目验收组讨论工程项目正式验收是否合格。
(8)、复会,由验收组组长宣布验收意见。
(9)、有关部门会签《工程竣工档案交接证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
(10)、验收组提出工程决(结)算最终意见。
(11)、项目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竣工档案和监理档案,并按规定的份数上交档案管理部门。
(12)、验收办组织项目建设主管部门、项目使用(需求)部门与施工单位确定工程交接时间,办理《工程交接证书》。
(6)工程验收时牵头单位负责汇总扩展阅读:
程验收是指在工程竣工之后,根据相关行业标准,对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果进行评定的过程,由施工班组自检验收环节、项目部竣工自验收环节、公司抽检验收环节三部分组成。
重要性
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建筑业的突飞猛进,在这个城市化的过程中,建筑企业承担了大量的设施建设。
正因为施工建设关乎百姓利益,稍有不慎将会付出血的代价。
所以为了保障施工质量,不仅要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技术与质量管理等,更要在工程竣工时做好验收工作,评定最终的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果。
参考资料
网络-工程验收
⑺ 关于工程质量验收责任
1 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对工程实体质量及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对各参建单位及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等级,形成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2 项目法人负责提交项目执行报告及验收工作所需资料,协助竣工验收委员会开展工作。3 设计单位负责提交设计工作报告,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4 施工单位负责提交施工总结报告,提供各种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5 监理单位负责提交监理工作报告,提供工程监理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