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⑵ 北京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1.案件受理费速算表(人民法院)
争议金额 案件受理费
不超过1万元 50元/件
100万元-200万元 x 0.009+4800元
1万元-10万元 x 0.025-200元
200万元-500万元 x 0.008+6800元
10万元-20万元 x 0.02+300元
500万元-1000万元 x 0.007+11800元
20万元-50万元 x 0.015+1300元
1000万元-2000万元 x 0.006+21800元
50万元-100万元 x 0.01+3800元
超过2000万元 x 0.005+41800元
2.仲裁费用及立案须知(北京仲裁委员会)
***北京仲裁委员会(简称北仲)地址:
地址:北京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16层 100022
电话:(8610)6566-9856 传真:(8610)6566-8078
乘车路线:地铁国贸站;公交668、669、938、1、4、9、57、107、976、300等国贸站。
***受理范围:
仲裁范围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房地产开发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物业租赁纠纷等。
***仲裁立案:
仲裁立案必须要有有效的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如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为“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或在示范文本中的仲裁委员会前面填写了“北京”或“北京市”字样,但未在选项前打勾的,视为约定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可向专业律师咨询。
***立案材料清单:
北京仲裁委员会立案接待室通常会对立案当场进行形式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有权审理。如同意立案,则须提交下列立案材料:
仲裁申请书;合同或仲裁协议;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其他证据材料可在随后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
***仲裁费用:
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两部分,仲裁费用通常须在立案同时或其规定的时限内缴纳,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A)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如下:
争议金额(人民币)收费标准案件受理费
1千元以下部分(含1千元) 100元
1千元至5万元(含5万元)5%100元加争议金额1000元以上部分的5%
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4%2550元加争议金额50000元以上部分的4%
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3%4550元加争议金额100000元以上部分的3%
2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2%7550元加争议金额200000元加上部分的2%
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1%13550元加争议金额500000元以上部分的1%
100万元以上0.3%18550元加争议金额1000000元以上部分的0.3%
争议金额为50万元至100万元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以上表中所列争议金额50万元为收费基数,对其以上部分的受理费减收50%
B)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如下:
争议金额(人民币)收费标准案件处理费
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5000元
2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2%5000元加争议金额20万元以上部分的2%
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1%11000元加争议金额50万元以上部分的1%
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0.4%16000元加争议金额100万元以上部分的0.4%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0.3%32000元加争议金额500万元以上部分的0.3%
1000万元至2000万元(含2000万元)0.25%47000元加争议金额1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25%
2000万元至4000万元(含4000万元)0.2%72000元加争议金额2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2%
4000万元以上0.1%112000元加争议金额4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1%
争议金额为50万元至100万元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以上表中所列争议金额50万元收费为基数,对其以上部分的处理费减收50%。
3.律师费收费:
律师费指代理律师为当事人提供仲裁代理法律服务收取的费用,收费比例视争议金额及代理难度而定,通常为2%至10%,也可采用基本收费加风险奖励的代理方式,以最大限度地追求共赢结果,具体收费方式及收费金额个案协商。
4.司法鉴定费
造价鉴定费通常根据申报的工程结算总造价计算,而与审减金额及审核结果无关,具体收费比例视金额大小而定,通常为0.3%-1%。
质量鉴定费视鉴定项目、鉴定范围、难易程度而定,且各个机构收费不一致,存在很大差异。
⑶ 司法鉴定的费用是多少
【司法鉴定费用标准】
【法医临床】一般在300-500
【法医病理】(如尸检)在500-2500
【物证】(如亲子鉴定)3000,笔迹鉴定500-1000
涉及财产的,按比率计算
工程造价款等标的大的,几十上百万的也有
⑷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费是多少
一、建设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常见的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收费,在《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均未作出规定。此类司法鉴定收费标准,依赖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价格管理相关规定。
法院入选名册资格控制、司法局登记注册公告行政许可、物价局的行政价格管理,最终对司法鉴定收费的控制,造成个别司法鉴定收费逐年增高,个别司法鉴定人员地位超越法院审判权力。
二、司法鉴定机构收费管理原则
1、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
2、司法鉴定执行收费标准基准价,参考《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
3、在《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试行)》以外的鉴定项目收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价格管理形式和管理权限。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
5、协商收费原则,《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并载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结算方式、争议解决办法等条款。”
三、建设工程司法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司法鉴定费按照“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一般由申请鉴定方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双方均要求鉴定的,双方各预付一半。
同时,应注意:
1、当事人一方申请鉴定,但未在限定期限内缴纳鉴定费,或接到通知后未参加鉴定程序或未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的,视为对鉴定请求的放弃,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人民法院有可能以当事人另一方所提供的证据作为确定工程款的依据。在一审中放弃鉴定请求的一方不得在二审中以此为由主张一审程序违法。
2、一审期间,当事人双方均申请鉴定,一方因未预交鉴定费,人民法院未支持其鉴定申请,而鉴定结论最终根据另一方的申请作出的。二审期间,一审时未预交鉴定费的一方仍然有权以一审时根据另一方申请作出的鉴定结论的依据明显不足为由申请重新鉴定。
工程质量鉴定属于司法鉴定的范围,适用司法鉴定收费的有关原则。我国目前没有全国统一的工程质量鉴定收费标准,各地因经济等原因会有所差别。依据司法鉴定收费的原则,结合案件标的无价值的具体情况,还是可以计算出工程质量的鉴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