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条件是什么
注册管理:
(一)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
(四)申请初始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经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五)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4、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工程类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5、逾期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册证书:
注册监理工程师每一注册有效期为3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有效期3年。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㈡ 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所需要的材料(大立教育整理)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应自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近三年继续教育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执业证书使用)和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给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注册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注册管理机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警官证等)复印件;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清单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复印件);
5、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与申请注册专业相关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和工程业绩证明;
6、逾期初始注册的,应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的复印件。
㈢ 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可以有几个专业,有何限制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4科)考试的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规定的两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
续考考生必须准确填写上一年考试档案号,否则两年成绩无法合并计算。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
提示:各地对考试报考资格会有些许差异,请欲报考的考生详细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㈣ 监理工程师注册条件
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条件如下:
(1)、经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监理单位或其他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如造价咨询、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单位等,不受资质限制);
(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4)、没有《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所列情形。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或者变更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因从事工程监理或者相关业务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3)、未达到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申请注册的;
(5)、以虚假的职称证书参加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的;
(6)、年龄超过65周岁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一、注册监理工程师:
1、释义:
注册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考试设4个科目,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基本概念:
1992年6月,建设部发布了《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建设部第18号令),我国开始实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1996年8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从1997年起,全国正式举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建设部建筑监理协会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3、考试科目:
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是: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其中,《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4、注意事项: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的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的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的考试时间为4个小时。
5、基本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6、主考单位:
(1)、建设部和人事部共同负责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和监理管理工作。
(2)、建设部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编写考试大纲、培训教材和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和组织考前培训。
(3)、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组织实施各项考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㈤ 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毕业证、职称证、与监理单位签的合同、工作业绩、社保合同
㈥ 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需要多长时间
3年。
初始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应自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初始注册申请。
申请初始注册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另附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供制作注册执业证书使用)和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给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注册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注册管理机构);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警官证等)复印件;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的清单复印件(退休人员仅需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复印件);
5、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与申请注册专业相关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和工程业绩证明;
6、逾期初始注册的,应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的复印件。
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条件:
1.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三年;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2个科目。
2.1970年(含)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以上毕业。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15年(含)以上。
4.从事监理工作1年(含)以上。
㈦ 是否满足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
《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
第十条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情形。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所学专业、工作经历、工程业绩、工程类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五)逾期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