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筑工程发生事故,安监局可以处罚监理公司负责人吗是否适用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依照具体情况看且不适用安全生产法十七条
如果只是小的违规,安监局完全可以对施工单位进行罚款。但更重要的是出现人员伤亡和珐户粹鞠诔角达携惮毛死亡事故。安监局应该赶紧给公安局让公安局抓人。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② 隧道工程中发生事故业主、监理和施工企业各应承担什么责任工程损失由谁承担
1、工程施工中出现与设计标明的地质情况不符,作为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应该立刻向工程监理人员汇报,由监理人员根据现场实情临时做出判断,如情况紧急可发出口头暂停施工通知(48小时以内将书面监理指令补发到位即可),然后,监理向业主汇报,由业主联系设计单位到现场进行地质勘测后,根据勘测结果给出具体处理实施方案。然而,在本案中,施工单位却绕过监理单位直接向建设单位(业主)请示,明显违反了有关建设程序的规定。
2、作为建设单位(业主),既然已将项目工程的管理权委托授权给了监理单位,则建设单位的管理权限仅限于对监理单位的监督,按照有关工程监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单位不能直接向施工单位发号施令,其对工程管理的任何想法和指示,必须通过监理单位发布给施工单位。在本案中,业主指挥部工程科长“当着现场监理员面向施工企业发出了口头指令,要求大管棚施工长度能施工多少米,就施工多少米,正好节省工程投资,不用局限于一定要达到设计的20米;事后,未办理任何书面手续”,说明建设单位未按照有关工程建设程序办理,超越了其管理权限,造成了工程损失。
3、监理单位作为被委托方,无法也不可能制止建设单位越权指挥;而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同时将监理单位予以忽略,可视为监理单位并未得到施工单位报告。
4、综上所述,由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违反工程建设程序,造成了工程损失,监理单位在事发时一未得到报告,二未参与处理,属于被置身事外的一方。因此,该工程损失全部由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承担,监理单位不负责任。
③ 当项目不幸发生安全事故,作为监理项目负责人,你应产即做好哪些工作
监理在安全事故中承担监理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第五十七条规定了监理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责任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④ 工程发生事故谁负主要责任
这应该属于工伤,由用人单位负责.如果乙方是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那么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乙方是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个人,则由乙方的发包方来承...
⑤ 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单位应负怎样的连带责任
根据平时的监理情况定,监理日志是最好的材料证明。平时我们就是多发安全整改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每周每月定期检查现场安全,这样一是提高施工单位的安全意识,二是保护自己。就怕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的时候,监理拿不出一点材料来证明自己有没有失职
⑥ 工程出现重大事故,监理员要承担责任吗
工作渎职造成的工程出现重大事故的话,肯定承担责任。监理人员在执行监理任务时不尽职,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渎职行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且具有违法性,所以应承担制裁性法律后果。
⑦ 施工队工人在建工地出伤亡监理单位应承担那些责任
因为建立单位没有尽到监理责任,所以监理单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还应该对受伤工人进行赔偿和补贴。
(7)发生工程事故监理单位谁负责扩展阅读: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