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子验收有哪些内容
买房是人生中的大事,在新房验房的时候往往都会异常兴奋,新房验房注意事项很多,如果验的不好,会给以后的生活留下很多隐患和麻烦。下面就跟大家说一说新房验房注意什么。
新房验房注意什么?新房验房都要验收什么?
新房验房注意一、新房验房首先要检查地面是否平整,带一把长尺或者水平尺,将尺子贴近墙壁地面,就可以检查出地面是否平整。
新房验房注意二、新房验房要观察墙面是否有裂。常见的四大裂痕包括:强度裂缝、沉降裂缝、温度裂缝、变形裂缝。
新房验房注意什么三、要检查室内楼梯平整性,是否有缺损,这也是新房验房注意的事项。
新房验房注意什么四、新房验房要仔细检查门窗,看看门窗安装轨道是否顺畅,闭合是否严丝合缝。门窗玻璃有无破损,如果在验房时发现问题,可以直接告知开发商,但是如果已经签字了,再找开发商处理那就很难办了。
新房验房注意什么五、新房验房注意有一点非常重要,也往往总是被忽视,新房验房注意一定要仔细检查楼房的建筑高度,楼房的建筑高度一般规定在2.8米,实际高度不能低于2.6米。
新房验房注意什么?新房验房都需要什么手续?
一、新房验房注意要在开发商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办理交接手续,如果新房已经符合购房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在购房合同确定的交房的日期以前,以书面或者电话的形式通知买方办理交接手续。
二、新房验房注意新房在验房过后,办理交接手续时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及《房屋测绘成果》。
三、新房验房注意如果开发商在合同规定的交房日期内未交付新房,或延迟交付新房,法律规定,买房人可以对开发商进行催告,如果催告后三个月,开发商仍然未交付房屋,买房人可以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总的说来,新房验房注意事项很多,知道了新房验房注意什么,才能更好的完成收房,一定要慎之又慎,无论是地面、水、电、门窗等都要仔细进行检验,发现问题要及时和开放商沟通,以便尽早的解决处理。
❷ 房屋建设工程中专项验收包括什么
房屋建设工程中专项验收包括档案验收,分户验收,节能验收,安全验收,竣工验收,人防验收(如有,大多为异地人防),规划验收,消防检测及消防验收,防雷验收,绿化验收,环保验收,市政验收,室内空气检测,电梯专项检测等。
房屋验收由参建主体(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验收,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验收程序的合法性。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人防、消防、建筑节能、规划、气象、环保等应进行专项验收。然后是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参加验收单位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上述参加验收单位,最后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验收报告。
一、规划验收
1、验收条件
建设工程主体和外立面完成,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测绘机构测绘,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室外道路、管网、园林绿化已完成。
2、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件批准的内容,全面完成各项建设和环境建设之后,填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报表》,按规定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
2)规划监督检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查验,经验收合格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许可证件附件上签章。
二、电梯验收
1、验收条件
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完毕并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
2、 验收程序
1)电梯使用单位持核准的开工报告和有关资料向检验机构提出验收申请检验。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接到检验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
2)电梯安装、改造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由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发给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三、消防验收
1、验收条件
室内防火分区(含封堵)、防火(卷帘)门、消火栓、喷淋(气体)灭火、消防指示灯、消防报警、电气等系统完成联动调试,室外幕墙防火构造、庭院环形路、室外接合器等完成,并自检合格。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消防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消防检测报告书。
2、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A.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B.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C.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D. 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E. 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F. 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G. 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2)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现场消防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消防认可文件。
五、人防验收
1、验收条件
地下人防工程已完成通风、灯具、人防门安装,并自检合格,如:人防工程室外口及 ' 三防设备 ' 不具备条件,可出具缓建证明及暂不安装证明。
2、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提前7天书面通知当地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与监督,验收合格后15天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六、室内环境验收
1、验收条件
1)室内装饰完成设计内容,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环境检测机构,并签定合同;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游离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点击?工程资料免费下载
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氡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24h后进行。
2、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环境检测机构现场检测,并出具《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报告》。
七、规划验线
1、验收条件
工程所在场地达到“三通一平”条件,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测绘机构放线,并出具《建设工程测量成果报告书》。
2、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填写完整的《建设工程验线申请表》(附《建设工程测量成果报告书》),规划监督检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查验,获得许可后,方能进行后续施工。
八、建筑节能验收
1、验收条件
1)承包单位已完成施工合同内容,且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
2)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取样,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
3)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节能性能的检测,且应有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验收程序
1)民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节能工程进行专项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提前3天通知市墙革节能办到场监督。
2)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备案时建设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
A. 《民用建筑节能备案表》;
B. 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
C.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纳凭证;
D. 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复印件。
九、无障碍设施验收
1、 验收条件
完成设计图纸无障碍设施内容,并自检合格。
2、验收程序
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对无障碍设施进行验收。未按规定进行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十、供电验收
1、验收条件
施工、供货单位按照供电企业审核受送电装置设计图纸内容完成,并自检合格;签定《供电用电合同》。
十一、燃气验收
1、验收条件
施工、供货单位按照供燃气设计图纸内容完成,并自检合格;签定《供气用气合同》。
十二、供水验收
1、 验收条件
经批准的中水设施已联合调试、运转正常,生产给水系统管道已安装完成,并已冲洗和消毒;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水样检测部门取样检验,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签定《供水用水合同》。
十三、防雷验收
1、验收条件
接地、屋面、幕墙、金属门窗避雷系统完成设计内容,并自检合格;建设单位委托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2、验收程序
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A.《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
B.《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C. 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D.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E. 防雷装置竣工图等技术资料;
F. 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和由国家认可防雷产品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2)许可机构办结有关验收手续,防雷装置经验收合格的,颁发《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
十四、工程档案预验收
1、 验收条件
承包单位已完成图纸和施工合同内容,且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按照暂行办法要求工程资料(含竣工图)准确、完整。
2、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按照归档分工分别编制《基建文件卷》、《监理文件卷》及《施工文件卷》,各分包单位编制各自合同范围内工程内容的《施工文件卷》,提交总包单位汇总;其中:竣工图由总包单位绘制,或建设单位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完成;
2)建设单位汇总各单位资料,形成初步《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❸ 土建工程验收规范是什么有没有网友了解
1)各种电气设备和管道安装前要配合土建做好预埋和预留工作。2)做好土建工程中间交接及基础验收工作。3)电气设备材料出库及开箱检验。4)变压器盘柜等电气设备安装就位找正后完成二次灌浆及抹面。5)电气仪表一次调试。6)避雷和接地安装。7)按设计要求制作安装各种金属支架,电缆桥架。8)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敷设电缆,配管配线及电机检查接线。9)建筑及道路照明安装。10)直流电及USP系统安装。11)按电气系统图完成电气调试。12)单机试车。13)配合联动试车。14)竣工验收。
❹ 建筑工程达到什么条件才可以进行竣工验收
建筑工程竣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主要是指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在承包合同“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中载明的工作范围,也包括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变更通知单中所确定的工作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之一,主要包括以下档案和资料;
(1)工程项目竣工报告。
(2)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单。
(3)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4)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实单。
(5)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调查和处理资料。
(6)隐蔽验收记录及施工日志。
规划验收
《城乡规划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城乡规划法》还规定,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❺ 房屋土建怎么验收
内业指导外业 资料员工作流程 第一部分 开工前资料 1、 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 2、 施工合同 3、 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 4、 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5、 质量监督登记书 6、 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及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7、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8、 施工图会审记录 9、 经监理(或业主)批准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0、 开工报告 11、 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1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 技术交底记录 14、 测量定位记录 第二部分质量验收资料 1、 地基验槽记录 2、 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 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 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 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8、 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 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 装饰装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1、 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 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3、 电气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4、 智能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5、 通风与空调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6、 电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7、 单位工程及所含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8、 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第三部分试验资料 1、 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2、 砂、石检验报告 3、 各强度等级砼配合比试验报告 4、 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及试验报告 5、 各强度等级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6、 砂浆试件强度统计表及试验报告 7、 砖、石、砌块强度试验报告 8、 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验报告及钢筋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验报告 9、 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10、 桩基工程试验报告 11、 钢结构工程试验报告 12、 幕墙工程试验报告 13、 防水材料试验报告 14、 金属及塑料的外门、外窗检测报告(包括材料及三性) 15、 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 16、 建(构)筑物防雷装置验收检测报告 17、 有特殊要求或设计要求的回填土密实度试验报告 18、 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其他试验报告 19、 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20、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21、 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22、 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23、 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24、 管道、设备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 25、 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26、 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 27、 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 28、 电气设备调试记录 29、 电气工程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0、 制冷、空调、管道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 31、 制冷设备试运行调试记录 32、 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调试记录 33、 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34、 电梯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35、 电梯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36、 电梯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37、 电梯试运行调试记录 38、 智能建筑工程系统试运行记录 39、 智能建筑工程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40、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所必须的其他测量、测试、检测、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记录 第四部分材料、产品、构配件等合格证资料 1、 水泥出厂合格证(含28天补强报告) 2、 砖、砌块出厂合格证 3、 钢筋、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套筒出厂合格证 4、 钢桩、砼预制桩、预应力管桩出厂合格证 5、 钢结构工程构件及配件、材料出厂合格证 6、 幕墙工程配件、材料出厂合格证 7、 防水材料出厂合格证 8、 金属及塑料门窗出厂合格证 9、 焊条及焊剂出厂合格证 10、 预制构件、预拌砼合格证 11、 给排水与采暖工程材料出厂合格证 12、 建筑电气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3、 通风与空调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4、 电梯工程设备出厂合格证 15、 智能建筑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6、 施工要求的其他合格证 第五部分施工过程资料 1、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工程测量、放线记录 3、 预检、自检、互检、交接检记录 4、 建(构)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5、 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施工记录 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 施工日志 8、 砼开盘报告 9、 砼施工记录 10、 砼配合比计量抽查记录 11、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12、 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原因调查、处理记录 13、 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 14、 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 15、 工程质量整改情况报告及复工申请 16、 工程复工通知书 第六部分必要时应增补的资料 1、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 2、 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包括分色)单位的变更、更换情况及原因 3、 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明 4、 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现场管理售货员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上岗证明 5、 经建设单位(业主)同意认可的监理规划或监理实施细则 6、 见证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 7、 设计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 8、 其他 第七部分竣工资料 1、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2、 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3、 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 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5、 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6、 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 7、 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 8、 工程的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通知及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9、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 10、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11、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 12、 定向销售商品房或职工集资住宅的用户签收意见表 13、 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 14、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填写) 15、 竣工图(包括智能建筑分部)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档资料 1、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 2、 施工图纸审查批准及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告 3、 单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4、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会议通知书及交底要点 5、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记录 6、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7、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8、 地基、基桩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 9、 地基验槽记录及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10、 地基、基桩工程质量核查记录 11、 设计单位出具(或认可)的地基处理措施及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12、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3、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 14、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5、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 16、 特殊部分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7、 线路敷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 18、 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查报告及钢结构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 19、 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20、 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21、 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试验报告 22、 装配或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合格证及施工接头、拼缝的砼承受施工满载、全部满载时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3、 防水砼、喷射砼抗压、抗渗试验报告及锚杆抗拨力试验报告 24、 地基处理工程中各类地基和各类复合地基施工完成后的地基强度(承载力)检验结果 25、 桩基工程基桩试验报告 26、 砂浆强度统计表及试件试验报告 27、 砖、石、砌块强度检验报告 28、 建筑工程材料有害物质及室内环境的检测报告 29、 防水材料(包括止水带条和接缝密封材料)、保温隔热及密封材料的复验报告 30、 金属及塑料外门、外窗复验报告(包括材料、风压性、气透性、水渗性) 31、 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 32、 各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的整机安装验收报告 33、 各类设备安装工程的隐蔽验收、系统联动、系统调试及系统安装验收记录 34、 砼楼面板厚度钻孔抽查记录 35、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36、 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及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 37、 工程质量复工意见书及工程质量复工通知书 38、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 39、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40、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 41、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42、 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43、 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4、 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4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6、 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通知书 47、 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 48、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 49、 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 50、 工程竣工复验意见书 51、 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及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 52、 工程质量保修合同 5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注:幕墙、钢结构及网架的整套资料存质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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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建筑工程综合验收和竣工验收有什么区分
综合验收主要包括:1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3、住宅产业化技术落实、4、公共设施及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竣工核实5、排水许可 6、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7、供水设施、供热工程、燃气工程等验收证明 8、前期物业管理竣工核实 9、物业质保金交存证明 10、供电设施验收等 。
而竣工验收即是第2条
❼ 土建工程验收标准是什么哪位能够说说看
主体、二次结构、室内外装饰工程分别占土建工程总造价的多少,需要看具体的设计,不同的设计图,不同的装饰标准,相差好大的;一般来讲主体能占55-60%左右,二次结构能占15-20%,其余是装饰工程和零星工程的.......以上价格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购买时为准。
❽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竣工验收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建设工程完工后,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提请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及时组织有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参加的竣工验收,检查整个建设项目是否已按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全部建设完成,是否已符合竣工验收条件。有时为了及早发挥项目的效益,也可对工程进行单项验收,即在一个总体建设项目中,一个单项工程或一个车间(应为具备独立的施工条件和使用功能的子单位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建设完成,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建设单位也可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在整个项目进行全部验收时,对已验收过的单项工程,可以不再进行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但应将单项工程验收单作为全部工程验收的附件而加以说明。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根据《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交付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主要是指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在承包合同“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中载明的工作范围,也包括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变更通知单中所确定的工作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工程竣工验收和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之一,主要包括以下档案和资料;
(1)工程项目竣工报告
(2)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单;
(3)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4)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实单;
(5)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调查和处理资料;
(6)隐蔽验收记录及施工日志;
(7)竣工图;
(8)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等;
(9)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3、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对建设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除具有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外,还应当有试验、检验报告。试验、检验报告中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用于工程的哪些部位、批量批次、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依据工程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对竣工工程进行检查和评定,符合规定的,签署合格文件。竣工验收所依据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人防工程、管道工程、桥梁工程、电气工程及铁路建筑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施工单位同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也是交付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
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由责任方承担维修费用并赔偿损失。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书是施工合同的附合同。工程保修书的内容包括: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保修期;保修责任和保修金支付方法等。
(二)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无论是单项工程提前交付使用(例如单幢住宅),还是全部工程整体交付使用,都必须经过竣工验收这一环节,并且还必须验收合格,否则,没有经过竣工验收或者经过竣工验收确定为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如果建设单位为提前获得投资效益,在工程未经验收即提前投产使用是违法的,由此所产生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要承担责任。
(三)竣工验收的程序
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有关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5、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6、以上是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除此之外,建设单位还应就工程项目取得规划部门、公安消防部门以及环保单位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按建设工程项目分级管理权限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❾ 请问土建综合验收和规划验收有什么区别
先规划验收,再综合验收。
规划验收主要是针对当初的工程规划许可证,看有没有多造房子;
综合验收是验收全方面,包括保温节能、室外总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