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程资料的最终成果是怎么样验收
竣工预验收是在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内部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扑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预验收质量评估报告及相关监理资料,然后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在竣工验收过程中,质量评估报告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材料之—。
由此可见,竣工预验收是以监理为核心对工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经过预验收整改后的工程实体质量、施工资料、监理资料——某种意义上共同组成监理的成果将接受由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小组的检查、验收。因此,监理应充分运用竣工预验收这—最后的机会,认真检查工作实体质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对下程资料进行进一步地完善,并提供—份令人信服的竣工预验收质量评估报告,才能顺利通过由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圆满完成监理合同任务,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1 树立系统工程的观点
工程的实体质量、施工资料、监理资料是在平时工作中逐步形成的。竣工预验收是对平时工作的总结和完善,所以预验收的结果主要决定于平时工作,是监理工作系统进行的最后结果。要做好预验收工作,就必须树正系统的观点,认识到做好预验收工作不过是整个监理工作系统的一部分。为了使预验收结果符合监理合同质量的目标要求,就要从工程开始时认真制订系统目标,在执行过程中逐步落实.最后才能得到满意的结果。
1.1 开工之初,制订符合合同要求的质量目标系统 建筑工程质量评定取决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屋面工程、建筑装饰工程、门窗工程、楼地面上程、建筑采暖卫生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及其它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各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又取决于各分层、分段的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从而形成一个质量评定体系。项目监理部应在工程开工之初,根据合同确立质量总目标,然后进行分解、调整优化,形成可执行的、符合工程实际的质量控制目标
体系。从而让现场监理人员掌握各层、各段的分项工程质量目标,达到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1.2 建立质量控制系统 在施工过程中,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来自方方面面,主要有五大方面——人、材料、机械设备、方法工艺、环境。故应建立相应的质量控制系统,其中以人的控制为核心。
1.3 按监理工作程序控制系统运行,逐步落实分项目标,确保实现总目标 控制系统运行是监理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监理可以采用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等形式,但应以事前控制为主。所以监理应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方案执行,及时掌握工程施工质量动态,并对掌握的质量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决定是否按原方案进行或进行必要的调整,逐步落实分项目标,确保实现
系统质量目标。
通过系统的监理工作,再经过竣工预验收的检查和完善,才能得到符合合同要求的预验收结果。
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少数监理项目部只明确质量总目标,未根据工程质量评定体系分解各分部分项的工程目标,现场监理人员不了解各层各段的分项工程质量目标,致使监理工作重点不突出,分部、分项工程监理评定无目标,从而造成两种情况:一种情况为了确保总目标,各分项工程都尽量评定为优良,失去了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另一种由于工作针对性不强,分项工程该优良时未达到,从而造成合格项太多,优良项不能满足评优标准,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造成部分工程监理项目部为了达到质量目标,弄虚作假,预验收时临时修改原始分部分项工程资料。这些行为严重违背了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准则,影响了监理信誉,损害了监理形象。
2 坚持独立、公正、科学的准则
竣上预验收的结果,直接影响到竣工验收,从而对能否实现工程质量目标具有重大影响,进而影响各方的经济利益、社会形象和信誉。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今社会,无论是房地产开发商、其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都把信誉视为企业的生命,能否实现质量目标,是影响企业信誉的根本因素。所以竣工预验收的结果影响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切身利益,包括监理本身的利益。而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都会尽力使工程预验收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故在预验收的过程中,监理应做到:
(1)抛弃私念,勇于面对工程现实。在监理实践中,少数施工单位利用业主的错误认识——出现质量问题应由监理负主要责任,从而要挟监理。在此情况下,监理人员应对监理工作有正确的认识,监理人员应认识到监理只能“力求控制”质量目标,施工单位才是“保证实现质量目标”的主体: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如果在预验收过程中思想患得患失、弄虚作假,得出的预验收结果最终被竣工验收小组推翻,则监理将彻底丧失信誉,这对监理单位的打击将是致命的。所以监理人员只要平时工作到位,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原因分析清楚.责任明确,采取的措施适当,业主认可,资料准确翔实,就应有勇气面对工程现实。即使未能实现质量目标,也树立了严格监理、敢于负责的社会形象。
(2)独立开展预验收工作。监理只有独立开展工作,才能正确地思考问题,进行判断,做出决定。监理工程师的独立性由相关法律文件作保证。独立性是公正性的基础和前提。
(3)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文件验收,得出公正、科学的质量评定。在预验收过程中,应根据原始分部、分项工程评定资料,严格按照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验收,严禁在预验收时修改原始资料,改变工程.
B.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缺失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竣工验收工作
没有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情况下不能进行竣工验收。为什么?因为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由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含施工中的各个程序和环节具体施工方法,施工各个程序环节都是要进行验收的,只有平时的分部分项验收才能为工程竣工验收积累完整的手续和资料,所以不能在缺失施工单位的情况下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C. 建设工程资料怎样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本规定第五条(二)、(三)、(四)、(九)、(十)项规定的文件。
(四)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附有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第八条 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D. 工程资料怎么样验收
必须按当地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完成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组卷、自查工作。
依据《工程资料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经理部必须按当地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完成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组卷、自查工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提供必要条件。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部,应负责汇总整理分包单位编制的全部工程资料,统一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收集各项验收记录的原件,经整理、汇总后形成完整的竣工资料。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纸质资料、声像资料等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组卷后归档,具体要求应符合各地方及集团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4)工程资料缺失能够验收扩展阅读:
工程资料的相关要求规定:
1、建设项目建成后,由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自行组织验收后认为达到设计要求,工业项目经联合试运转能生产出合格的产品,应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项目专项验收申请。
2、专项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投资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报送验收计划。投资主管部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经初步审核确认基本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可开展项目总体竣工验收工作。
E. 工程资料应该怎么验收
水利工程和市政是不一样的,水利工程资料首先要按单元工程资料进行装订,然后是分部工程,最后是单位工程。还要有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检测资料,以及参见各方的验收结论。
F. 工程验收单上缺少建设单位盖章效力怎么认定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即质量竣工验收,应当由建设单位组织。如果建设单位依法组织了单位工程质量验,参加验收的各方法律主体确认建设工程项目符合验收条件,满足质量验收的标准和要求,通过了质量验收,就可以认定建设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如果工程验收单上缺少建设单位盖章,并不影响工程验收的结论,建设单位应当补盖其公章,并履行其在建设工程验收工作中的其他义务。
G. 施工单位拒绝提供工程竣工资料,建设单位无法办理验收备案手续怎么办
一个巴掌拍不响。施工单位这么做肯定有他们的理由。提出几点想法供参考:
1、协商解决。关切对方的关切。历史证明,纠纷的激化对双方均无好处。
2、不提供竣工资料,虽实际项目已完成但可以视为未完工。请公证单位与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工程现状作出证明,然后强行接管。一个备案手续并不影响项目的正常使用。对以后办理产权、楼名、正常使用不会有质的影响。强行接管唯一的后果是建设单位对此项目的质量、保修、安全自行负责,与施工单位无关。(但钱你也可以不给了)
3、如果施工单位还在现场,接管都难以实现。如果是因为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这么做也是占的住脚的,据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施工单位可以将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成品与半成品作为质押品不予交付。哪就先把你们应该尽的义务做到。如你们占理,哪就赶紧打官司吧。
4、以上的2、3条都需要同时铺以诉讼来最后解决。
H. 工程资料如果缺失导致不能竣工验收该如何处理
工程资料种类很多,不同情况处理不同。题目笼统没有具体内容,叫人怎么回答?
能补的,查找、收集、完善签证、整理插入;不能补的,委托检测、试验;无法补的,委托鉴定或邀请专家组论证后出结论。
追查责任应留在竣工验收之后进行,不能干扰验收工作。
I. 施工方不提供工程资料如何验收
总包做资料,要求施工方配合提交现场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