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筑工程中分包施工内容完成后验收程序有哪些
1、生产记录者自我检查
2、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验收
3、程序及组织
4、验收评定
5、(建设)单位验收
6、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7、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8、参加验收单位签名
建筑工程是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也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又称建筑工作量。这部分投资额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 其中“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包括厂房、剧院、旅馆、商店、学校、医院和住宅等,其新建、改建或扩建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附属构筑物设施”指与房屋建筑配套的水塔、自行车棚、水池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指与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相配套的电气、给排水、暖通、通信、智能化、电梯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② 分包单位竣工验收报告需要几方签字
工程竣工的地基验槽记录、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需要五方签字,其中五方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单位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编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③ 分包工程其中一个专业工程可以单独申请竣工验收么
不能,比如桩基础是分包的,但是竣工验收是要等这栋房子完成后才能一起验收。
④ 单位工程中分包工程验收有何规定
单位工程中的分包工程完工后,分包单位应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自检(,并 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
验收时,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
分包单位应将所分包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整理完整后,交总包单位,并应由总包单 位统一归入工程竣工档案。
⑤ 分包单位如何填写竣工验收单
分包公司承保了某个项目的单位工程,竣工后“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由总包填写还是分包填写,施工单位盖章的地方是盖总包的章还是分包的章?==工程竣工的验收,肯定是总包。
工程竣工验收单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是一张单子吗?==不是。
⑥ 分包工程的竣工时间是以分包工程的竣工时间来确定还是以整个工程的竣工时间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以双方签定的合同来定,如果没有合同的话,以分包工程的竣工时间来定,而不应以整个工程的竣工时间来定。
⑦ 分包工程完工后总包方不验收工人怎么讨薪
合同会有验收方式与条件,去建工局投诉
⑧ 分包工程分项的竣工验收需要发包人组织吗
需要组织
《规范》第16.4.3条规定:“整个建设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可由发包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中间竣工并已办理移交手续的单项工程,不再重复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一项法律制度,《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竣工验收已做了明确的规定。为了保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顺利进行,必须遵循项目一次性基本特征,按施工的客观规律和竣工的先后顺序进行竣工验收。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因承包的范围不同,交工的形式也会有所不同。从承包人的角度看,交付竣工验收,意味着项目经理部任务的完成,可以承担新项目。工程交付竣工验收一般按三种情况分别进行:
1.单位工程(或专业:工程)竣工验收
以单位工程或某专业工程内容为对象,独立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达到竣工条件后,承包人可单独进行交工,发包人根据竣工验收的依据和标准,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组织竣工验收,比较灵活地适应了目前工程承包的普遍性。按照现行建设工程项目划分标准,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有独立的施工图纸,承包人施工完毕,征得发包人同意,或原施工合同已有约定的,可进行分阶段验收。这种验收方式,在一些较大型的、群体式的、技术较复杂的建设工程中比较普遍地存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建设工程领域利用外资或合作搞建设的会越来越多,采用国际惯例的做法也会日益增多。分段验收或中间验收的做法也符合国际惯例,它可以有效控制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系统目标的实现。我国近几年来也借鉴了国际上的一些经验和做法,修订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增加了中间交工的条款。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l“通用条款”32.6款规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4款办理”。
在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双方一旦约定了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如群体工程中,哪个(些)单位工程先行交工,再如公路工程的哪个合同段先行交工等,则应按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分阶段的竣工验收。
2.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指在一个总体建设项目中,一个单项工程或一个车间,已按设计图纸规定的工程内容完成,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报验单”经签认后,应向发包人发出“交付竣工验收通知书”,说明工程完工情况,竣工验收准备情况,设备无负荷单机试车情况,具体约定交付竣工验收的有关事宜。
对于投标竞争承包的单项工程施工项目,则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仍由承包人向发包人发出交工通知书请予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前,承包人要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全部竣工资料并完成现场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明确提出交工要求,发包人应按约定的程序及时组织正式验收。对于工业设备安装工程的竣工验收,则要根据设备技术规范说明书和单机试车方案,逐级进行设备的试运行。验收合格后应签署设备安装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
3.全部工程竣工验收
指整个建设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并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应由发包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档案部门进行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一般是在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基础上进行。对已经交付竣工验收的单位工程(中间交工)或单项工程并已办理了移交手续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办理验收手续,但应将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作为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的附件加以说明。
对一个建设项目的全部工程竣工验收而言,大量的竣工验收基础工作已在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竣工验收中进行。实际上,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工作,大多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主要是为竣工验收创造必要的条件。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审查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验收情况;听取各有关单位(设计、施工、监理等)的工作报告;审阅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情况;实地察验工程并对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工作和工程质量、试车情况等做综合全面评价。承包人作为建设工程的承包(施工)主体,应全过程参加有关的工程竣工验收。
⑨ 工程施工中,分包单位可就分包工程验收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吗
首先你要明确分包单位和总包单位以及建设单位的关系,分包单位的选择以,是由总包单位进行的,当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资质、施工能力等等确定之后,要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查,才能最终确定分包单位,并由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注意:建设单位和分包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分包单位受总包单位的管理,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和安全负连带责任。所以,当分包单位施工完成后,首先经自检合格后向总包单位提出报验,总包单位自检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