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机构人员
施工单位
职
务
姓名
专业职称
证书编号
职务
姓名
专业职称
证书编号
施工管理负责人
暖卫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暖卫技术员
土建技术员
电照负责人
专职质减员
电照技术员
监理建设单位
职
务
姓名
专业职称
证书编号
职
务姓名
专业职称
证书编号
项目经理
暖卫监理
土建经理
电照监理
土建监理
取样见证员
勘察设计单位
职务
姓名
专业职称
证书编号
职务
姓名
专业职称
证书编号
勘查总工
设计总工
勘查工程师
建筑设计
勘查工程师
结构设计
检测
检验单位名称(合同文号)
检验资质编号
计量认证证书编号审查意见监督科长:
检验员:
Ⅱ 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试析“无监理模式”下的新型工程质量安全保障制度发展-工保网
2、无监理模式下,工程质量安全保险保障制度分析
“无监理模式”下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是指取消强制监理制度,改变传统项目管理中由建设监理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内部监管的管理模式;引入全新的“外部管理角色”,以第三方独立属性定位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客观、全面、权责统一的监督管理。
有监理模式VS无监理模式
在传统项目管理中,建设监理负责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管理,并承担主要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由于国内建筑市场长期处于“买方市场”,业主在实际项目管理中拥有较多权力,且作为监理服务的委托主体和费用支付主体,建设监理在监理服务过程中往往受其权力掣肘,无法保持第三方独立属性,因而常常出现监理角色功能失效现象。
同时,国内监理市场长期存在低价中标、取费过低、专业人才流失等行业问题,监理服务在质量和安全两大方面的控制效果大打折扣。
无监理模式下,由保险公司或政府部门委托第三方质量风险管理服务机构对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并承担相应的质量安全责任。无监理模式的优点在于,质量风险管理服务机构的委托方与费用支付方是保险公司或政府,二者都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目标有着较高、较严格的要求,不会出现“委托方”与“服务方”之间的“权利冲突”,为质量风险管理机构提供了较为独立的服务环境,有效保证服务结果的客观、公正。
无监理模式也有利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权责统一,能够更好地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质量安全责任,倒逼相关建设活动主体重视质量安全管理。
政府部门或保险公司委托模式
如上文所述,政府部门和保险公司都可以成为无监理模式下的质量安全风险管控委托方。目前国内各地在取消强制监理制度后,也出现了以“工程质量保险”和“政府委托监理巡查服务”为主要形式的质量安全管理替代方案。客观上来看,政府部门委托模式和保险公司委托模式各有优缺点,优点即在于避免了传统监理模式的相关监管问题,缺点则在于以下两大方面。
政府部门委托模式
将消耗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成本与管理精力,不符合目前国家简政放权的政策方针,也不利于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尤其一些基础设施项目和城市公共项目的业主方即为政府部门,在实际管理中易出现管理关系混乱,质量安全监管无法独立展开的问题。
保险公司委托模式
工程质量保险的创新应用对于传统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是一种“冲击”,相关建设活动主体尤其是业主方,需要投入更多的项目管理精力,承担更多的质量安全责任,面临更高的工程保费成本,失去对项目管理的绝对控制权。因此,“保险公司+质量风险管理服务机构”的无监理模式势必在市场化应用推广方面受到一定阻力。
无论政府部门还是保险公司在无监理模式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都面临一定发展问题,但相较之下,保险公司委托模式更利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目前存在的市场应用推广问题可以通过政策推动、保险技术与模式创新、经验积累等途径解决。
此外,无监理模式下业主在项目质量安全管控方面会受到一定影响,需要构建新的内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如全过程工程咨询),通过内部管控与外部监管,构建全新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实现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目标。
Ⅲ 质量保证体系的表格
excel2010通选单元格点击始——齐式——顶端齐即使文字表格
Ⅳ “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报告表 ” 里面的质量保证体系怎么填
将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的人员名、证书号等填全,施工、建设、监理单位盖公章上报质量监督站
Ⅳ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在哪里办理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检查表是工程开工前去当地的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
国家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参与施工建设的单位应该建立各自的质量保证体系,成立质量保证小组,成立后应该去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填表,等待审核通过并在监督站备案。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等这些表格都应该在开工前办理,现在如果补办,还得去质量监督站。
Ⅵ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内容有哪些
必须明确并符合质量总目标的要求。项目质量目标的分解主要从时间角度和空间角度展开。 (2)项目施工质量计划。应根据企业的质量手册和顼目质量目标来编制。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可以按内容分为质量工作计划和质量成本计划。 (3)思想保证体系。用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观点和方法,使全体人员真正树立起强烈的质量意识。 (4)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各级组织,分工负责,做到以预防为主,预防与检查相结合,形成一个有明确任务、职责、权限、互相协调和互相促进的有机整体。 (5)工作保证体系。通过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进行质量控制。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第二十一条 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