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查房子是否竣工验收,竣工备案表是哪个政府部门核发的
查询工程竣工验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 、开发商处交房会有竣工验收报告给到业主,没有的话,就是没有通过验收。
2、到县及以上行政审批大厅的建委窗口或者网站查询该项目是够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竣工备案表由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在哪扩展阅读: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行为。
备案成果
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另一份则留备案机关存档。
备案程序
1.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且符合《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2.由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竣工验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3.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组成的专家组实施验收。
4.建设单位必须在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及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备案机关)备案。
6.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5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7.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资料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预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8.备案机关在验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后,在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验收备案意见并签章。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资料链接:网络 建筑工程验收竣工备案
⑵ 什么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如果是公司厂房竣工,要做土地证,必须要验收,土地和房产都要测绘,还要提交很多资料,才可备案,通过验收,才可做土地证
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怎样备案
给你个样子,看看能不能帮到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如何备案2007年 08月 03日 08:53 龙岗新闻网 办理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2、《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4、《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78号令);5、《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办法》(深建字[2003]63号);6、《深圳市燃气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深建燃[2004]3号);7、《关于贯彻执行〈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建科[2006]33号);8、《关于加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龙建[2006]19号)。申报条件:1、房屋建筑项目:① 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含配套的燃气工程);② 项目已按规定通过消防专项验收;③ 项目包含电梯工程时,已按规定通过电梯专项验收;④ 2003年10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居住建筑以及2005年7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公共建筑,已按规定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⑤ 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书。2、市政公用项目:① 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含配套的燃气工程);② 项目已按规定通过规划专项验收;③ 项目包含消防工程时,已按规定通过消防专项验收;④ 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排水等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已按规定通过环保专项验收;⑤ 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在龙岗建设网(www.cb.gov.cn)下载或到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领取备案表,按要求如实填写或打印,并备齐相关资料;第二步:申请人到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指定窗口提交申请表及相关附件资料:A:提交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备案手续,业务办理中心未收到质监机构给该项目出具的竣工验收责令整改通知书或已整改完毕的,领取《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B: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或建设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备案手续,或业务办理中心收到质监机构给该项目出具的竣工验收责令整改通知书且未整改完毕的,领取《业务办文告知》,按要求补正资料、或整改完毕或接受行政处罚后重新提交备案;第三步:完成备案1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在龙岗建设网查询备案信息是否公布。提交材料:1、房屋建筑项目:①《深圳市房屋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所有建设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②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核验证书(2000年7月1日前竣工验收的项目须提交核验证书);③ 配套的燃气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验收证书(2004年2月1日前竣工验收的项目提交验收证书;如果申请备案的项目不包含燃气工程,申请人须在备案表中注明);④ 消防、电梯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如果申请备案的项目不包含电梯工程,申请人须在备案表中注明);⑤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原件(2003年10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居住建筑以及2005年7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公共建筑需提交);⑥ 所有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2、市政公用项目:①《深圳市市政公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所有建设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② 市政公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核验证书(2000年7月1日前竣工验收的项目须提交核验证书);③ 配套的燃气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验收证书(2004年2月1日前竣工验收的项目提交验收证书;如果申请备案的项目不包含燃气工程,申请人须在备案表中注明);④ 规划、消防、环保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如果申请备案的项目不包含消防或环保工程,申请人须在备案表中注明);⑤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共同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⑥ 所有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特别注明:1、项目名称前后不一致的,须有《建筑物命名批复书》或其他证明材料;2、2005年7月以前开工的项目,须提供施工许可证;3、建设单位发生变更,但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变更登记的,须提供规划国土部门或工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申请表格:1、《深圳市房屋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2、《深圳市市政公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证件名称: 《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进入绿色通道的工程优先办理。收费标准: 无受理部门: 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局质量安全管理科受理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3楼龙岗区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8:00联系方式: 28913382、28908318
⑷ 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证在哪办理
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证在哪办理?
应该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行为。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2000年4月4日建设部令第78号发布,2009年10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修改)第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⑸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由哪个部门出具
工程竣工验收有16部门参加:
勘察、设计、建设单位(开发商)、监理、施工单位、人防、消防、规划、环保局、建设局、房管局、气象局、地震局、城建局、质督站、质量技术监督局。
⑹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7、《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6)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在哪扩展阅读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⑺ 在哪儿查商品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表》
在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询,或建设单位查询。《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另一份则留备案机关存档。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所需提交文件之一就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提交文件: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法律规定应当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7)《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⑻ 怎么查询开发商是否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表》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开发商处交房会有竣工验收报告给到业主,没有的话,就是没有通过验收。
2、到县及以上行政审批大厅的建委窗口查询该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竣工备案表由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法》(2000年4月4日建设部令第78号发布,2009年10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修改)第四条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行为。
[建办建〔2000〕18号],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各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称;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
3、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主要包括: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分5项,其主要内容为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单位分别签署得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得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2)、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3)、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5)、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6)、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
(7)、工程质量保修书;
(8)、住宅质量保证书;
(9)、住宅使用说明书;
(10)、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得其他文件。
⑼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怎么在网上备案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按照下述方式来确定竣工日期: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既然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了,则将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定为竣工日期是比较合理的。
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这种情况在实际纠纷此中经常发生,多数时候发包人有意拖延验收,致使工程无法及时验收,在此情况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本来按照合同法规定,工程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准交付使用。既然发包人在未经验收的情况下就擅自使用了,说明发包人放弃了工程质量的抗辩权,则理应将发包人占有使用建设工程之日视为竣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