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监理单位能随便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吗
不能。
监理规范中明文规定,监理公司更换总监理工程师要事先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并报书面的更换资料,监理单位是不能随意更换总监的。可以查查监理规范,国家标准。
受理方式:书面受理
总监理工程师是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
(1)临海房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扩展阅读:
工程项目的监理项目负责人职责:
1、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承担监理责任。对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期、投资控制和建设工程合同、有关信息管理及协调工程同步组织实施,对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监理。
2、完善安全文明施工监理体系和制度,实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理。
3、编制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符合相关规定,明确施工安全监理措施,配备与工程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的监理人员,并报建设单位审核。
4、审核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等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地下资料、施工资质(格)证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证书、特工种上岗证、起重机械合格证等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5、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监督施工单位对涉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执行专项开工(作业)报审制度。
6、开工(作业)前查验作业场所是否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对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分部分项施工操作工艺或者重大风险点位作业实行旁站监理。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存在严重隐患的下达《工程暂停令》。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报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并做好监理记录。
7、督导施工单位定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标准化达标评估。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及施工单位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8、对于国家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风险点位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重大风险点位施工条件验收;重大风险点位施工中,总监理工程师现场带班,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理,并参与有关问题的协调解决;施工结束后,参与施工安全验收。
B. 国家关于在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规定是什么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第3.1.4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时,事先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C. 工程监理总监变更需要哪些手续别百度,你查下文件的具体要求谢谢了
先报甲方,审批后取得甲方同意更换的意见书,然后监理总公司盖章发出总监任命书,到当地建设局工程管理科申请变更审核,有专用表式,要好几个部门签名盖章,然后就跑部门,到安监站质监站等等备案签字,全部通过后搞定。不过这些流程的前提是,更换的总监必须是监理公司内的正式人员,资料齐全,而且有些地方还有人员名录的要求,非名录内的人员不能更换,这些要注意
D. 工程监理总监变更需要哪些手续
监理单位提出申请(注明原因)然后去检察院出具新任总监个人行为检查证明带着证明去建设单位、招投标管理站、质监站、建管处一次批复。审批通过后招投标站办理 ic卡解、锁(持原、现总监工作手册原件)
E. 总监理工程师如何变更
监理单位需要自行写请求函。内容如下:
1、抬头写关于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函。
2、写上监理公司名称:
3、把项目开工以来总监做的不到位的地方或不足之处写出来。
4、根据总监的个人表现,我方要求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希望另派总监,尽快到位。
5、最后写上发函单位及日期。
确需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还应提供书面报告、备案表和下列材料:
1、要求变更的原因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2、企业任命总监理工程师的任职文件;
3、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变更补充合同;
4、新任命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岗位证书;
5、外地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的证明。
(5)临海房建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扩展阅读: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非以下原因不得变更。
1、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2、调离原单位的;
3、建设单位对总监理工程师工作不满意要求变更的;
4、总监理工程师需长期脱产学习的;
5、不再具备从业资格的;
6、因受行政处罚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
F. 施工许可证发放后如何更换总监理工程师
先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打申请,更换理由要充分,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备案,OK
G. 工程施工中如何变更总监理工程师
一般需要拿一个新的注册证去替换,还得带着现任总监的解聘证明。
H. 总监理工程师如何变更
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18号)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39号)
申请条件:已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施工许可证中的总监理工程师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收费依据:无
办理机构:市住建委负责依法核发全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中以下项目由所在区县住建委核发施工许可证:
区、县级审核立项(含核准、备案)的建设工程项目(中央在京单位、驻京部队、市属单位、外商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及超高层建筑除外)。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昌平区未来科技城、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通州新城“一核五区”、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内的建设工程,以及集中建设的政策性住房(中央单位、市属单位集资建房项目除外)项目和既有建筑节能专项改造、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中央在京单位、驻京部队项目除外)项目。
受理方式:书面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