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市市政工程竣工验收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竣工验收备案表(封面)
由建设单位在提交备案文件资料前按实填写。
备案目录由备案部门填写。(表一)
工程概况(表二)
1.其中备案日期:由备案部门填写。
2.竣工验收日期:与《竣工验收证明书》竣工验收日期一致。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提交验证)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
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表三)
由建设单位加盖公章,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项目主监员签名,并要求详细填写参建各方验收人员名单,其中包括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人员。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表四)
1.由建设单位交施工单位填写,并经各负责主体(建设、监理、勘测、设计、施工单位)签字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送质监站审核通过后,提交一份至备案部门。
2.验收意见一栏,须说明内容包括:该工程是否已按设计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毕,各系统的使用功能是否已运行正常,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均已处理完毕,现场是否发现结构和使用功能方面的隐患,参验人员是否一致同意验收,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情况进行简明扼要的阐述。
整改通知书(表五)
上面要求记录质量监督站责令整改问题的书面整改记录,系指工程是否存有不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其他一般质量问题,是否已整改完毕。
整改完成报告书(表六)
要求详细记录整改完成情况,并由建设方签字加盖公章、主监员确认整改完成情况,若在工程验收过程中,未有整改内容,也需要业主(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表七)
1.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后,施工单位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
2.质量评估意见一栏:
(a).项目监理部是否已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监理。
(b).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c).主体工程(含网架、幕墙、干挂石材、地下结构、钢结构等)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d).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3.明确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质量站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内部函件
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注意事项:
1.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预验收后,施工单位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
2.质量评估意见一栏:
(a).项目监理部是否已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对该工程进行了全面监理。
(b).地基及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c).主体工程(含网架、幕墙、干挂石材、地下结构、钢结构等)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e).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是否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3.明确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注:该评估报告,表式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自制,但报告内容必须含以上注意事项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表八)
1.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签定。
2.工程保修项目一栏:除六项保修项目外,其他应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增加,如国家有关法规需增加新项目的,应补充齐全。
3.最低保修期限一栏:一律用中文大写,最低保修期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期限。
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
由建设单位根据销售实际情况,物业管理情况登记并加盖公章。
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
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提供由国家认证的检测部门出具的功能性试验检测报告。
其他文件资料
1. 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2. 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3. 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消防要求的提供原件,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 环保部门认可文件,设计有环保要求的提供原件,即我市环保局出具的“苏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6. 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即由城建档案馆提供的“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接收联系单”(原件)。
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2. 深圳市新建建筑工程报建程序及流程是什么
详见:http://www.szgcjs.com/hyfg/bscx.htm
深圳市建设局业务办理指南
1、深圳市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简介
2、工程施工报建与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总流程
3、工程招标投标与直接发包办事指南
4、工程施工许可办事指南
5、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
6、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事指南
7、建筑业执业人员管理办事指南
8、燃气管理办事指南
9、其他办事指南
10、投标报名办事指南
3.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怎样备案
给你个样子,看看能不能帮到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如何备案2007年 08月 03日 08:53 龙岗新闻网 办理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2、《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4、《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78号令);5、《深圳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办法》(深建字[2003]63号);6、《深圳市燃气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深建燃[2004]3号);7、《关于贯彻执行〈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建科[2006]33号);8、《关于加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龙建[2006]19号)。申报条件:1、房屋建筑项目:① 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含配套的燃气工程);② 项目已按规定通过消防专项验收;③ 项目包含电梯工程时,已按规定通过电梯专项验收;④ 2003年10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居住建筑以及2005年7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公共建筑,已按规定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⑤ 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书。2、市政公用项目:① 建设单位已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含配套的燃气工程);② 项目已按规定通过规划专项验收;③ 项目包含消防工程时,已按规定通过消防专项验收;④ 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排水等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已按规定通过环保专项验收;⑤ 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在龙岗建设网(www.cb.gov.cn)下载或到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领取备案表,按要求如实填写或打印,并备齐相关资料;第二步:申请人到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指定窗口提交申请表及相关附件资料:A:提交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备案手续,业务办理中心未收到质监机构给该项目出具的竣工验收责令整改通知书或已整改完毕的,领取《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B:提交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或建设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备案手续,或业务办理中心收到质监机构给该项目出具的竣工验收责令整改通知书且未整改完毕的,领取《业务办文告知》,按要求补正资料、或整改完毕或接受行政处罚后重新提交备案;第三步:完成备案1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在龙岗建设网查询备案信息是否公布。提交材料:1、房屋建筑项目:①《深圳市房屋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所有建设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②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核验证书(2000年7月1日前竣工验收的项目须提交核验证书);③ 配套的燃气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验收证书(2004年2月1日前竣工验收的项目提交验收证书;如果申请备案的项目不包含燃气工程,申请人须在备案表中注明);④ 消防、电梯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如果申请备案的项目不包含电梯工程,申请人须在备案表中注明);⑤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原件(2003年10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居住建筑以及2005年7月1日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公共建筑需提交);⑥ 所有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2、市政公用项目:①《深圳市市政公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所有建设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② 市政公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核验证书(2000年7月1日前竣工验收的项目须提交核验证书);③ 配套的燃气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验收证书(2004年2月1日前竣工验收的项目提交验收证书;如果申请备案的项目不包含燃气工程,申请人须在备案表中注明);④ 规划、消防、环保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如果申请备案的项目不包含消防或环保工程,申请人须在备案表中注明);⑤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共同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⑥ 所有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特别注明:1、项目名称前后不一致的,须有《建筑物命名批复书》或其他证明材料;2、2005年7月以前开工的项目,须提供施工许可证;3、建设单位发生变更,但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变更登记的,须提供规划国土部门或工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申请表格:1、《深圳市房屋建筑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2、《深圳市市政公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证件名称: 《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进入绿色通道的工程优先办理。收费标准: 无受理部门: 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局质量安全管理科受理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3楼龙岗区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00-18:00联系方式: 28913382、28908318
4.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是一些什么文件
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
(三)有工程使用的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竣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已完工程情况、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核查及抽查结果、观感质量验收结果、工程质量自验结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