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请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执法巡逻职位待遇如何,通过公务员考试考进去的,很急,谢谢
交通运输厅自己是没有执法巡逻队员吧?厅下属某局吧,待遇是财政核算好了的,2000~3000吧,下属的局不同,各项补贴也不一定,防尘费啊?高温费?执勤办案补助啊,反正饿不死你。
B. 四川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的投诉电话是多少
四川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的投诉电话是:85553206(工作时间)85583207(非工作时间)
四川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8:00
四川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
邮政编码:610041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的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拟订全省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省高速公路统一管理的有关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及省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八)制定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十)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C.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怎么样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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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的机构设置
根据工作职责,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机关设15个内设机构和四川省交通战备办公室。
(一)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组织协调厅机关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督办、提案办理、档案、机要、政务值班、接待工作,承担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保密等工作;组织起草厅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的协调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大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起草全省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装备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管理交通运输执法证件;承办有关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全省高速公路统一运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三)综合规划处。
参与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研究拟订公路和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投融资政策,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和运输枢纽等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专用公路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公路、水路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承担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审查工作;承担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站卡设置的协调和管理以及经营权转让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交通扶贫管理工作、厅战备工作、公路和水路行业的统计及预测工作。
(四)建设管理处。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实施,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秩序;承担公路、水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资质管理工作;承担国家、省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国家、省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工程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五)运输管理处。
参与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战略,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及有关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和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及站场、车辆维修、汽车租赁、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点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公路、水路联合运输,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业经济运行分析,参与运输价格管理;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
(六)城市公共客运指导处(出租车行业指导办公室)。
组织拟订城市公共客运的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公交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监管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共客运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安全监督处(应急办公室)。
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按规定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科技教育处。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重大科技项目、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组织重大科技成果鉴定和评审、推广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标准、计量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管理厅属学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九)外经外事处。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工作,组织开展国际、省际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有关外事工作。
(十)财务处。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编制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财务规划,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厅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工作和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除通行费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厅机关的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十一)审计处。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监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承担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对厅投资建设项目和厅管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工作。
(十二)信访处。
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督查督办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指导、协调市(州)交通运输部门信访工作。
(十三)公安处。
指导汽车客运站和港口、航运公安保卫工作,承担厅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厅直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反恐维稳相关工作。
(十四)人事劳动处。
承担厅机关和厅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工作;按规定管理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智力引进、专业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聘用工作。
(十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其办事机构的设置方式由交通运输厅党组按照省委规定确定。
四川省交通战备办公室(四川省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办公室)。
负责起草交通战备法规草案,制定有关实施意见和措施,规划全省国防交通网路布局,对省内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与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测、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和协助组织国防要求的贯彻落实;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平时担负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的交通保障任务;负责全省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制订和实施全省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组织全省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全省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参与有关保护通信线路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全省铁路、交通、邮电、民航等部门及各市(州)的国防交通工作。
E.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的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和《四川省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四川省交通厅编制了《四川省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四川省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四川省交通厅主动免费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具体参见《四川省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四川省交通厅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四川省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看。除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外,四川省交通厅还将视情况采用新闻通报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四川省交通厅将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需要,向四川省交通厅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四川省交通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四川省交通厅办公室。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到四川省交通厅办公室办理,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四川省交通厅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应当填写《四川省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四川省交通厅办公室领取,也可以从四川省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
申请人现场申请时,如书写确有困难,工作人员可以代为填写《申请表》。
四川省交通厅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问题。
2.受理申请
四川省交通厅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依据申请公开信息内容,转有关部门具体办理。四川省交通厅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内容或意见统一答复申请人。
3.答复期限
四川省交通厅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答复期限为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答复期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
4.收费
四川省交通厅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按国家规定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也不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
工作机构:四川省交通厅办公室。
通信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四川省交通厅办公室。
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四川省交通厅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省监察厅驻交通厅监察室举报,省监察厅驻交通厅监察室。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厅或具有行政职能的厅直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F. 四川省交通厅下属企事业单位有哪些急!急!
参公的有公路局、航务局、运管局、高管局、质监站
事业有造价站 公路局医院、学校等
G.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属于省级直属机构吗
不是。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是四川省政府组成部门。
四川省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安全监管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扶贫移民局、信访局、国防科工办、法制办、人防办才是省政府直属机构。
H.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单位性质是什么
参公事业单位
I. 四川省交通厅官网
可以在网上搜索,四川省交通厅可以到他的官网去查询一下你想要查询的内容。
J. 四川交通厅高管局是什么级别 交通厅本身就是厅局级,下面的高管局不知道是厅局级还是副厅局级
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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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交通厅稽查征费局更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将四川省交通厅稽查征费局更名为四川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的请示》(川交[2009]113号)收悉。经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65次全体会议审定,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省交通厅稽查征费局更名为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受委托承担全省高速公路的建设、养护、运营服务的监督管理和联网收费管理、安全监控、应急处置等工作。保留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总队的牌子,与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仍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二、核定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内设机构8个,具体机构设置由该局在限额内根据工作需要自主设置和调整,其设置和调整情况经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后报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同意后实施。
三、核定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事业编制70名,其中:局领导职数4名(1正3副);总工程师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1名(8正13副)。领导干部配备仍按川编发[1998]28号文件规定执行。所需工作人员主要从成品油税费改革中分流的在编公路养路费征稽管理人员中择优考录。
四、人员经费的预算管理办法维持不变。
五、同意省交通运输厅7个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支队、高速公路监控结算中心由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总队)管理。
你厅要进一步整合、撤并现有高速公路管理服务机构,并在成品油税费改革人员安置工作完成后分步组织实施。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