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是新手 请问工程初验由谁组织 都有谁参加,竣工验收由谁组织 都有谁参加 谢谢
工程验收应由施工组组织,同时施工组、项目组、公司组参加。
为了保障施工质量,不仅要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技术与质量管理等,更要在工程竣工时做好验收工作,评定最终的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果
工程验收由施工班组自检验收环节、项目部竣工自验收环节、公司抽检验收环节三部分组成。
(1)工程验收工作由谁去做扩展阅读:
一、施工班组自检验收
施工队伍的具体需求进行自我检查完成后施工节同一天工作单的完成后,和自我检查的结果应包括工程部分的负责人和工程部分的范围,从而建立质量追溯卡和项目进度和数量的统计机制。
二、项目部竣工自验收
项目部竣工验收是指安装调试后对所有工程项目的验收。它是对施工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检查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它是整个施工过程的最后一道工序,也是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
三、公司抽检验收
公司抽检验收主要向项目部提交自检评价报告和项目竣工材料,对已建成项目进行抽检验收。抽样检验和验收应当按照规定的抽样检验比例进行。抽样检验过程中,对不合格项按质量检验标准进行处理,对不合格项通知工程整改。
❷ 工程竣工验收是由什么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工程竣工验收的单位可以有很多,公路的工程可以是区交通局,也可以是市交通局,再大的工程就是省交通厅,和交通部。要是住房工程的就是建设局和建设厅和建设部。
❸ 工程竣工验收最后由谁来确定是否通过
工程竣工验收不是由哪个人来确定的,是需要按照流程多方进行确认的,以防止各类风险的产生。
一、竣工验收的组织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二、验收人员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验收组副级长应至少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验收组成员由建设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建设单位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中土建及水电安装专业人员应配备齐全。
三、竣工验收标准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及上海市的强制性标准,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四、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1、由竣工验收小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2、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例厕所、阳台泼水试验,浴缸、水盘、水池盛水试验,通水、通电试验,排污主管通球试验及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等。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并听取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5)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建设单位盖章。
(6)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小组应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7)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有关表格,有关人员签字,但建设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小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可委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当竣工验收小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当协商不成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裁决。
五、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❹ 竣工验收应由谁组织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相关规定,关于竣工验收的终止,需要分情况确定,具体如下:
1、大中型和限额以上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由国家计委或由国家计委委托项目主管部门、地方政府部门组织验收;
2、小型和限额以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由项目(工程)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部门组织验收。
另外,竣工验收要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复杂程度组成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应由银行、物资、环保、劳动、统计、消防及其它有关部门组成。建设单位、接管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参加验收工作。
法律依据: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第五条
大中型和限额以上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由国家计委或由国家计委委托项目主管部门、地方政府部门组织验收。小型和限额以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由项目(工程)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部门组织验收。竣工验收要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复杂程度组成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应由银行、物资、环保、劳动、统计、消防及其它有关部门组成。建设单位、接管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参加验收工作。
❺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谁来做
这份表格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提交用于竣工验收备案。这个有范本,但每个地方表格不同,你应该找你当地的表格才行。
❻ 分部工程的验收应由谁组织
1、分部(项)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组织,会同设计、监理、施工、勘察(基础)、质监站、建设单位共同验收。
2.竣工验收也由上述单位共同参与,建设单位组织。
1、分部工程包括的范围:土方开挖工程、桩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安装工程。
2、分部验收条件:
(1)、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均应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分部工程中有关结构安全与功能的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❼ 工程竣工资料是甲方做还是乙方做
第一条 承诺书依据: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的管理,确保竣工档案完整、
准确、及时归档,以满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需要。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杭政(85)266号《杭州市城建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竣工档案移交事宜签订承诺书如下。
第二条 移交范围和要求: 移交范围包括工程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包括50万元)或建设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列入移交范围的竣工档案应是原件,并做到齐全、完整和准确。
第三条 移交时间: 工程竣工档案(除竣工决算外)应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合格之日起十五天内完成移交。竣工决算应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移交。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工程项目在市城建档案馆登记时,甲方应提供城建档案管理有关法规文件,工程在建过程中根据乙方要求对工程竣工档案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2、甲方在收到乙方档案竣工验收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应组织竣工档案验收工作,并提出档案验收意见。竣工档案由甲方接收进馆。同时出具“城建档案移交书”。3、竣工档案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整改。
第五条 乙方责任: 项目登记后,乙方应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城建档案工作,根据工程规模配备——名专兼职城建档案人员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和移交工作,城建档案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同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集中统一管理工程竣工档案。工程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对工程竣工档案进行验收。工程项目正式竣工验收时,应通知甲方参加并签署档案验收意见。工程项目因故延期或停建缓建,乙方应及时(最迟不超过计划竣工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要求做好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
❽ 工程验收应由什么人组织,哪些单位参加
工程验收应由施工组组织,同时施工组、项目组、公司组参加。
为了保障施工质量,不仅要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技术与质量管理等,更要在工程竣工时做好验收工作,评定最终的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果
工程验收由施工班组自检验收环节、项目部竣工自验收环节、公司抽检验收环节三部分组成。
(8)工程验收工作由谁去做扩展阅读:
一、施工班组自检验收
具体要求为施工班组在当天工程段完成后,工作票结束后进行自查,并且在自查结果中应包含该工程段的负责人、工程段范围,以便建立质量追溯卡和工程进度、工程量的统计机制。
二、项目部竣工自验收
项目部竣工自验收是指所有工程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的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它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
三、公司抽检验收
公司抽检验收主要在项目部提交竣工自检评估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对项目部竣工工程进行抽检验收。抽检验收按照规定抽检比例进行,抽检过程中对于不合格项,按照质量稽查标准进行处理,并将缺陷项整改要求通知到项目。
❾ 竣工验收的主体是谁
监理单位。建设竣工验收是建设单位、业主、监理公司共同来验收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应依据下列文件: 1、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书;2、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3 、设备技术说明书;4 、设计变更通知书;5、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具体项目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通风、空调智能建筑和其它。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在约定期间内,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验收; 3、建设单位在约定期限内提出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 4、施工单位整改修复后,再次提请建设单位验收。
❿ 工程竣工资料甲方做还是乙方做
第一条 承诺书依据: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的管理,确保竣工档案完整、
准确、及时归档,以满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需要。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杭政(85)266号《杭州市城建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竣工档案移交事宜签订承诺书如下。
第二条 移交范围和要求: 移交范围包括工程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包括
50万元)或建设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列入移交范围的竣工档案应是原件,并做到齐全、完整和准确。
第三条 移交时间: 工程竣工档案(除竣工决算外)应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合格之日起十五天内完成移交。竣工决算应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移交。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工程项目在市城建档案馆登记时,甲方应提供城建档案管理有关法规文件,工程在建过程中根据乙方要求对工程竣工档案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 2、甲方在收到乙方档案竣工验收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应组织竣工档案验收工作,并提出档案验收意见。竣工档案由甲方接收进馆。同时出具“城建档案移交书”。
3、竣工档案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整改。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项目登记后,乙方应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城建档案工作,根据工程规模配备——名专兼职城建档案人员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和移交工作,城建档案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同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集中统一管理工程竣工档案。
2、工程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对工程竣工档案进行验收。工程项目正式竣工验收时,应通知甲方参加并签署档案验收意见。 3、工程项目因故延期或停建缓建,乙方应及时(最迟不超过计划竣工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要求做好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