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程质量保证金竣工后还退还吗
可以退还的,这个是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吗?如果是的话应该在合同中注明工程质量保证金归还的条件和归还的时间。具体您并没有说清楚是什么工程质量保证金,如果是工程质量保修金的话,应该在竣工后两年内退还除屋面外墙部分的保修金,屋面及外墙保修金需要在5年内退还。
② 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如何申请
③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怎么约定返还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在合同中对保修金约定常见的问题主要有合同条款及附件约定相矛盾,将保修期满作为返还保修金的条件,以及随意更改经过招投标程序所订合同对保修金的约定等。
因此,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保修金的返还建议约定为:“保修金在工程竣工2年后七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要约定为“保修期满后返还”,因为法律规定的工程保修期最长为建筑主体设计使用年限。同时,在返还时是否支付利息也需要明确约定,防止发生争议。另外,由于招投标法第46条规定不得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合同。因此,如果双方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而更改保修期将是无效的。
④ 工程质保金退还
如果你们的施工符合要求,甲方不验收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你公司在2015年2月份就可以找甲方要求退还质保金。
⑤ 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申请函
附件: 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函 中机国际招标公司:我公司参加了由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的投标,招标编号为( )。我公司递交了(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我公司未能中标或我公司扣除中标服务费后应退还( )元人民币。请贵单位将应退还的( )元人民币退还我公司,以银行电汇方式汇至如下账户。开户银行名称:帐户名称:账号: 投标公司(加盖单位公章)日期:
⑥ 工程质量保证金到期后一直未退还,怎么走法律程序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而所谓缺陷责任期,则是指承包商在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对于项目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承担修复义务的时期。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最多不超过2年,具体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主要作用,即是为了保证一旦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出现质量问题,可以由施工单位负责对相应质量缺陷进行及时维修,而不致于令建设单位承担施工单位的缺陷维修责任。这对于保障建设方合法权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因此,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也是我国工程担保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当然,上述内容主要是从维护建设单位合法权益与保障工程质量角度而言。对于施工单位而言,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缴纳一方,一方面保证金数额不菲,长期占用会对企业造成很大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建设单位拖欠工程质量保证金问题屡见不鲜,施工单位饱受困扰。因此,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缴纳、退还或纠纷处理问题,有着重要的实务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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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缴纳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对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定义可知,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缴纳,主要由建设单位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具体而言,参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可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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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在支付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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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在工程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两种缴纳方式各有不同,实务中在合同未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原则上适用第一种方式,即按支付进度款逐次扣留,这也是实践中建设方常用的一种扣留方式。但需要注意的是,采用“支付进度款逐次扣留”方式,在施工方缴纳了履约保证金的情况下,会与相应管理规定发生冲突。
2017年6月20日,住建部与财务部联合发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文件第六条规定: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即是说,在竣工前的施工阶段,发包方已收取承包方履约保证金的,不能再收取承包方的工程质量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