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这个单位怎么样
很好的单位。工作稳定,待遇不错,赚钱的机会多。就是压力比较大,应酬多。而且比较空。 抽样股,你放心,就算改成企业,也是很不错的。有检测单位上市的先例,基本上固定职工都上千万。 建议沉下心来,多交朋友,多钻研业务。现在不要考虑待遇,多做事。你的机会和平台不错。
『贰』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如何办理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卡》、《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等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发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经审查合格后发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所需申办材料:
工程报建证复印件1份;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工程勘察质量监督手续复印件1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中标通知书及施工、监理合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1份。
(2)阳新工程质量监督扩展阅读:
工程质量的分类
按施工过程控制分为:
1.施工准备控制
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这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先决条件。
2.施工过程控制
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实际投入的生产要素质量及作业技术活动的实施状态和结果所进行的控制,包括作业者发挥技术能力过程的自控行为和来自有关管理者的监控行为。
3.竣工验收控制
它是指对于通过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的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单位工程或整个工程项目〕及有关方面(例如质量文档)的质量进行控制。
按施工层次控制:
通常任何一个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划分为若干层次。例如,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标准可以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等层次;而对于诸如水利水电、港口交通等工程项目则可划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等几个层次。
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施工先后顺序的逻辑关系。显然,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控制是最基本的质量控制,它决定了有关检验批的质量;而检验批的质量又决定了分项工程的质量;分项工程质量决定了分部工程的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决定了单位工程质量。
『叁』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职责有哪些
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墙体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粉煤灰综合利用的发展与应用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备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制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划及年度计划。
(三)制定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规划及年度计划。
(四)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
(五)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六)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实施委托范围内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七)对工程监理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八)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包括企业内部试验室)实施监督管理。
(九)参与工程质量检查员的培训、考核、注册、年审等工作。
(十)建设工程的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
(十一)在工程保修期内对保修工作进行监督。
(十二)对工程质量监督系统的工程质量投诉工作进行指导,受理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举报,并对其进行调查、协调和处理。
(十三)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仲裁和处理。
(十四)负责墙体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粉煤灰综合利用的发展与应用管理工作。
『肆』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是什么部门
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监督机构).
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伍』 什么叫工程质量监督
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关于印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的通知》、建设部建质[2003]162号文件中《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1.0.3条
『陆』 请问:所有建设工程都需要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吗
具体如下: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3)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除外。
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279号令]第二条、第十三条、第八十条
『柒』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如何办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十条: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到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监督手续,签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文件;
(二)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副本;
(三)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质量管理体系等资料。
『捌』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
(一)事项名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
(二)办事部门:县住建局质监站
(三)所需资料: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一式伍份;
2、工程项目建设立项批文;
3、国土使用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施工图审查报告及备案书;
6、施工中标通知书;
7、施工(监理)合同;
8、施工(监理)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专项方案及审批表;
9、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机构组建通知书;
10、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机构组成人员岗位证书。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资料齐备,在2个工作日办结。
(六)办理流程
1、受理:建设单位向县住建局质监站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工作人员对收到的注册申报材料,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按质量监督注册有关规定提出是否受理。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写明原因通知建设单位进行补正。
2、审核:工作人员对符合要求的质量监督工程项目报质监站站长进行审批,站长接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3、发证:工作人员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发放给建设单位。
『玖』 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测
你是指由哪个部门去监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