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程审计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工程审计需要提供资料具体如下:
1、基建工程相关资料
工程项目立项批准建设文件;工程项目聘请监理合同等有关文档;工程项目质量验收相关文件;概算资料及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协议工程竣工图;材料费用资料;取费资料及决算资料。
2、送审会计报表
建设项目概况表;竣工表;建设项目总表;建设项目明细表;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表;待摊投资明细表;竣工决算编制说明书。
3、审计资料
会计帐薄;营业税申报表;主要供销合同;银行借款合同;实物保管帐;设备管理;固定资产管理。
4、辅助资料
建设方企业验资资料;内部管理制度;机构设置示意图;报表截止日的重大事项说明及相关资料;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资料;采用的会计政策说明;现金盘点表(距工程完工最近日期);银行未达帐调节表;固定资产清单;国家审计结论;中介机构审计报告;工程造价审核报告;声明书。
(1)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审计扩展阅读
工程审计包括两大类型:工程造价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造价审计一般是对单项、单位工程的造价进行审核,其审计过程与乙方的决算编制过程基本相同,即按照工程量套定额。这由造价工程师完成。
对于建设单位来说,由于造价审计只是审核单项、单位工程的合同造价,一个建设项目的总的支出是由很多单项、单位工程组成的,而且还有很多支出比如前期开发费用、工程管理杂费等是不需要造价审计的,所以还要有一个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就是将造价工程师审定的,和未经造价工程师审核的所有支出加在一起,审查其是否有不合理支出,是否有挤占建设成本和计划外建设项目的现象等,来确定一个建设项目的总的造价。这由注册会计师完成。
『贰』 作为监理,施工单位材料进场时应该报哪些资料
材料的规格,材质是否与要求一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设备性能是否能达到需求
看送货与合同报价单的品牌 型号 规格 数量是不是一致
开工前应申报: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总进度计划、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各类材料(含暂定价材料和乙供主要材料)的进场计划;专业分包工程(含甲方单独分包工程和暂定价项目)的进场计划。 根据发包人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详细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表,并须分阶段地表明所有(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材料送至现场的日期,以及与其他工程配合及衔接的工期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工程师5天内确认 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递交投标文件书面版本三份,同时提供以下电子文件:用 “Microsoft Excel”制作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用预算软件版本制作的投标报价电子文档,用“ Microsoft Word”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材料除外),递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电子文件中可含有用AutoCAD制作的图形文件。
施工期间:
提供年、季、月进度计划和相应统计报表,提前60天提供暂定价材料、专业分包工程的进场时间要求。
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报表时,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或设计变更,结合施工消耗,提供准确的采购数量。发包人按照报表数量采购供应,若与报表不一致,发包人承担责任;但报表数量有误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甲控乙供材料,承包人必须提出所购材料的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材质、价格须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和总监批准。另在合同执行中,发包人保留有将其中部分材料列为甲供材料的权利,但必须在该材料使用30日前确定
承包人必须保证所购材料及设备(包括发包人供应的)符合本工程所涉及的有关规范及设计的要求,经检测或复试合格,获得甲方和总监准用后才能用于本工程。
承包人进行工作时必须保护好其作业区边上的构筑物,如公路、便道、河塘、河堤等,并必须负责将任何一处损坏恢复至原样,所需费用已含于合同价款中。
承包人现场要有排水、防风等措施,所需措施费用已含于合同价款中。负责整个施工过程中低洼部位的排水工作,直到工程竣工交付。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安全防护措施,必须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主动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签证:
发生以下情况时,承包人可在办结有效地工程签证手续后,调整合同价款调整:1)发生了有经验的承包人根据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地质报告不能预测的意外情况(如地下障碍物、文物等,地下管线除外); 2)发包人向承包人书面提出的工程内容,但本工程不再招标范围内。其调整方法为:单价*工程量,但单价和工程量均须发包人、监理和跟踪审计负责人认可。单价的确定原则为:与工程量清单中已有工作内容和价格组成相同的项目,按合同已有项目综合单价执行;与工程量清单中已有工作内容和价格组成相类似的项目,应参照合同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在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类似的工作内容和价格组成的项目,由承包人按投标时的计价标准和费率标准,编制综合单价报送监理复核,经跟踪审计部门复核后由发包人审核确定。
设计变更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如果合同以及报价书中没有参考价格,承包人还应该报价格供发包人审定。
当发生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后,必须在发生一周内上报相关报表,超出时限的资料视为承包人放弃或发包人有权不采纳。
施工单位需申报的资料汇总:
合同约定应申报的内容如下:
1、 施工组织设计
2、 项目总进度计划
3、 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4、 各类材料(含暂定价材料和乙供主要材料)的进场计划
5、 专业分包工程(含甲方单独分包工程和暂定价项目)的进场计划
6、 投标文件文字版及电子版:投标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投标文件(含施工组织设计)
7、 年季月进度计划(含材料进场、专业分包单位进场计划,提前60天报)
8、 甲控乙供材料,提供所购材料的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材质、价格
9、 安全防护措施,责任人及定期检查记录
根据建设厅要求 苏建工[2008]203号 应申报的内容如下:
1、 施工组织设计(质保、安保体系,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 首道工序的分项施工方案(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如基坑支护及排水、土方开挖、安全文明管理、高压电安全围护、施工临时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3、 起重机械设备进场报验(含设备清单;含设备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质保书;含设备安装、拆卸单位及人员资质;设备安装、拆卸施工方案;设备专业检测单位及人员资质,如有;含专业检测单位各种报告;含登记证明;含设备操作人员上岗证;含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4、 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含安全生产许可证;含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含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含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图及一览,项目经理、安全员、特殊工种岗位资格证书)
5、 工程用材料和设备(含进场材料、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和性能一览表)
6、 分包单位资质(含单位资质、业绩;含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情况一览表及有关证件;含特殊工种人员的姓名上岗证一览表及有关证件;含安全生产许可证)
7、 施工测量报验(需监理平行复核)
8、 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计划报审(含使用计划及计算方法等资料)
9、 工程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含上期进度计划完成情况及分析;含本期进度计划示意图、说明书;含本期进度计划完成工程量;含本期投入人员、材料、设备计划)
10、 安全专项方案申报:含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空白处(8)可填写:施工临时用电、高空作业安全防护作业、临边洞口防护、安全围护、施工用作业平台(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 砼浇筑报审表:提前4小时报审,相关工序报验通过验收,大体积砼及有抗渗要
求的砼或重要结构部位有专项施工方案,如有大雨等砼质量得不到保证时不同意浇筑砼
12、 工程计量报审:变更工程量中包含设计变更、建设单位变更和合同工程量清单之外增加或扣减的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变更通知单(B25)也是依据之一
13、 工程款支付申请:按“A4.1工程计量报审表”确认的合格工程量 、“A4.2工程费用索赔报审表”和根据合同规定应获得款项,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工程款支付申请
14、 工程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在工程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工作中计划投入的费用,向项目监理机构申报
未尽内容详见: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第四版)
其他要求详见:通知单土建单位监理程序
对工程的一些要求:
1、 设计图纸:合法使用
2、 测量放线:施工单位有测量方案,测量仪器合格证标定证书齐全,原始点交接、控制网、点、主控轴线测量报验齐全,测量报验监理独立复核
3、 施工组织设计:三审制签字齐全,重要方案技术负责人签字,总进度计划、总平面图、消防平面图审查
4、 承包单位:企业资质满足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配备数量符合要求,项目经理到岗
5、 大型机械设备:报审有设备型号、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安拆方案,安拆单位资质及报验手续,有检测合格证,登记备案,准用证
6、 开工签发:按照四套表签署
7、 材料报验:质保资料完整、真实有效、复印件清晰,进场材料清单数量清楚,按规定见证送检
8、 工序报验:根据工程申报检验批划分计划,工序资料齐全,报验单编号、签字完整
9、 通知单、联系单、备忘录、暂停令:签字、编号标识正确,通知单及时回复,闭合
10、 安全检查资料:安全周报、安全月报。各种巡查维保记录:临案时用电验收、塔吊
维保记录、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表、脚手架搭设验收单、特殊类脚手架搭设验收单、塔式起重机安装(加节)验收单(含机修工验收、测斜、沉降观测记录等)
11、 专项方案审查:安全专项方案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规定,并附有安全演算的结果。
『叁』 工程审计都需要什么资料
需要以下资料:
1、施工图纸;
2、工程合同;
3、补充协议和变更协议;
4、隐蔽工程签证;
5、施工企业营业执照;
6、招投标资料;
7、工程施工许可证。
工程审计是指审计机构依据国家的法令和财务制度、企业的经营方针、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对工程项目的工作,用科学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审核检查,判断其是否合法、合理和有效,以期发现错误、纠正弊端、防止舞弊、改善管理,保证工程项目目标顺利实现的活动。
审计是以基建项目为标的,以会计师、审计师为主要从业人员。
(3)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审计扩展阅读:
工程审计的方法:
1、看图法:
即看图核实工程量与工程价款,审定工程造价的一种方法基建工程决算审计,首先必须认真仔细地看清所有的施工图纸,才能全面准确无误地计算审定工程造价的真实性。
要求审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所有的建筑识图知识,不仅要看建筑施工图,而且要看结构施工图和竣工图;不仅要看水电平面图,而且要看水电系统图;不仅要将每一张图纸看懂吃透,而且要将所有的图纸综合分析。只有在认真看懂吃透图纸的基础上,才能发现问题、揭露问题。
2、观察法:
它是指审计人员亲临建筑现场,对审计事项进行实地观察,调查了解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发现疑点,验证事实,核实实际工程量,审定工程造价的一种方法。
3、询问法:
它是指审计人员通过询问被审计单位参与基建项目管理的负责人、当事人、知情人或施工单位施工员、预算员、知情者,以证实基建工程量与工程价款的真实性、合理性的一种方法。审计人员通过询问获得的审计线索有可能引出有力的审计证据,揭露事实的真相。
4、调查法:
它是指审计人员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以查证基建工程量与工程价款的真实性、合理性的一种方法。如对水电主材价格进行市场调查分析,对基建工程量进行调查走访等。调查法是基建工程决算审计一种切实可行的有效方法。
5、开挖法:
它是指审计人员会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与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到建筑现场,对有疑点的隐蔽工程进行挖开核实工程量与工程价款的方法。开挖法比较直接,容易验证出问题的真假,但工作量大,所以一般实行抽样定点的方式。
6、分析法:
它是指审计人员运用各种系统方法,对基建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离和分类,然后综合分析,发现疑点,揭露问题的方法。
7、测量法:
即审计人员深入建筑现场,对照施工图纸,实地测量有关工程量(如门窗洞口的大小、建筑物的长宽高等),计量有关器材物质数量(如配电箱数量、灯具数量、水暖器材的数量等),确定核实基建工程决算工程量与造价真实性、合理性的一种审计方法。
8、核对法:
指在基建工程决算审计中用一种记录或资料同另一种记录或资料进行查对,用相互验证和复核的手段,验证基建工程决算工程量与造价真实性、合理性的一种审计技术方法。
『肆』 工程竣工时监理要将平时的工序质量报验单、材料进场报验单、签证单等交给甲方吗
这个要看你们现在这个工地是监理做决算的审计工作,还是有审计单位在做。一般最后的材料报验 设备报验 5份要做 最后要递交档案馆,监理一份,总包一份、自己一份、建设单位一份。变更相关资料递交审计单位,作为形成决算的依据。最后审计单位审计结束,审计单位签发审计定案表,找你公司商谈,价格确认,就决算成立。你盖章,他盖章,递交建设方(总包方、财务局等)付款部门。
『伍』 工程跟踪审计,材料进场如何控制
材料采购发票或收据,
『陆』 工程审计到底是先验收再审计,还是先审计再验收
目前,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在履行中由于它涉及多个主体,工程单体项目又多,经济活动繁杂,如果管理不善或者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过错行为的发生将存在着风险或潜在的风险。且近年来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赔付或索赔事件时有发生,甚至有的企业为此承担了大量民事赔偿责任。有的责任人也因管理失控,致使职务犯罪,受到刑法追究的案例也屡见不鲜。
对此,企业风险管理重要方面之一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已成为摆在内审面前不可摆脱的一个新课题。为搞好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审计,根据内审实践,初探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主要审计内容如下:
1、对合同主体进行识别性审计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主体是指依照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工程整体或单体工程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当事人。一般总承包合同有发包人、总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据需要有的总承包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一方为一名或两名当事人,在审计中应对涉及总承包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进行识别。
在对主体资格识别审计中,应根据各主体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对主体资格的资质等级、信誉等级、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审计。在审计中对发包人应识别的情况主要有:发包人单位名称、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资金来源进行审计。对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应识别的情况主要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注册资金、财务状况或融资等情况进行审计。
通过对总承包合同主体审计,以识别主体资格、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关证件的有效性。
2、合同标的、工期审计
总承包合同标的是指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东西,一般用数量表示,也有的技术性项目的合同标的还包括技术性能。由于总承包合同建设规模和投资的多变性、标的数量,就必然随着变更的协议而变更。因此,审计人员应将与合同标的相关的合同文件加以收集整理,通过鉴证、计算,予以确认。
建设工程的工期是依据工程的进度而定。但有的总承包合同由于合同中约定的和实际竣工的工期存在不一致的现象,导致其工期存在待定状态。因此,在识别工期时一般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竣工工期或者是发包人对总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的逾期答复验收的时间一并考虑。根据实践针对上述情况应掌握以下几点:
🔹①当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竣工验收一致时,应依约定时间确认工期;
🔹②当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竣工工期不一致时,应以双方认可的变更工期确认;
🔹③ 按照合同约定当总承包人已完全履行合同,并且已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在无正当理由或未取得总承包人同意延期验收的前提下逾期组织验收的,应按发包人逾期验收的时间确认工期。同时,在工期确认时,应将开工时间、工期变更情况及其违约责任进行关注。通过审计,明确合同标的和工期的准确性以及工程逾期后过错方违约责任的确认或处理情况。
3、对设备、材料招投标情况进行审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对以下三种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是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是全部或者是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投资的项目;
🔹三是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或者法律、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和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 “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等规定。凡是符合以上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设的设备材料应进行风险管理审计。审计的内容主要有:投标单位、投标时间、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等进行审计。
鉴于有的总承包合同,涉及外购设备、材料,因此对供货单位、外购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交货地点、验收时间,以及其违约责任等情况应进行审计。
通过审计对上述设备材料的招投标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识别,对数量计算的准确性予以审核。
4、承揽加工项目工作成果审计
承揽加工工作成果包括项目设计及技术资料之内容。因为有的总承包合同中某些设备、材料为非标准的,它需要总承包人(定作人或分包人)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并提供技术资料。承揽人按照定作人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总承包人(定作人)给付报酬。在对定作人审计时,主要应对其提供设计文件名称,提供设计文件时间,提供材料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合同约定价,调整价、确认价、验收时间、违约金比例、违约金数额等情况进行审计。对承揽人审计时,应对其接受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发现定作人不合理要求通知时间及内容,催告定作人协助履行事项的内容及时间、提交成果时间、提交成果质量、或者是定作人逾期提货、承揽人依法对留置成果名称、留置成果的价值或者承揽人保管成果材料不善应赔偿的数额,以及解除合同的时间等情况进行审计。
除以上情况审计外,还应对承揽人名称、资质和承揽的设备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单价、金额、交货地点、验收时间、违约责任以及项目报酬收付情况进行审计。此项重点是注重对当事人履约情况和承揽加工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识别性审计。
5、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审计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发包人(建设单位)和总承包人(分包人)依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对整体工程或者单体工程进行验收并交付工程的一项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79号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一般总承包合同对此项都有明确的约定。对某些特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有关部门还有验收备案的规定。例如:建设部2000年4月7日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备案,对逾期或者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2%以上4%以下罚款。因此,对此项审计应十分关注。
根据审计实践,有的总承包工程对竣工验收有明确的约定。有的还约定总承包人在其所承包的工程完工时,依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建设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资料。还有的总承包人对发包人(建设方)收到其提交的验收报告明确在一定时间内应组织验收,逾期不组织验收的,或未经验收而擅自使用的即视为已竣工验收的约定,这种情况在总承包合同中多见。所以在对总承包工程验收方面审计中应对项目名称、竣工时间、已验收、未验收、验收标准和项目保修情况进行识别性审计。
对有违反上述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行为,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予提示或披露,以引起企业管理者重视或纠正,避免风险。
6、工程质量审计
总承包工程质量,是指发包人对总承包人或者承包人对分包人依照合同约定对工程交付人所承担的工程质量,按照标准进行的工程质量检验活动。检验标准可分为国家规定的标准、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质量检验标准,应从以下三方面情况进行掌握:
🔹一是有约定标准的从约定。
🔹二是无约定标准的,按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是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
审计人员在进行工程质量审计时,应对项目名称、检验标准文号或检验依据和质量认定情况以及不合格原因等主要情况进行审查。
7、工程款收支审计
总承包合同工程款收支审计,就是审计人员对承包合同当事人收支工程款的核实活动。工程价款一般包括:
🔹① 建设工程土建项目的设计费、材料费、施工人员费用;
🔹② 设备费、安装调试费;
🔹③ 承包人的管理费,即总承包人进行建设工程管理、发包人给付的价款。此项费用如总承包合同中双方有约定的,就应将此费用计算在内;
🔹④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将从总承包人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中暂留的价款,根据总承包人承包的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届时再付给总承包人。也有的总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生效时向发包人付一定数量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后,发包人再予退回的款项。但由于有的工程价款构成不同,审计人员应据实核算。
在工程价款确认之后,应将总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或总承包人支付分包人的工程价款逐笔进行核算。同时还应对收付各方的票据进行鉴证。这是因为有的建设工程缓建、停建之原因,致使工程未进行结算,或者有的工程款支付存在着一方先付款后收发票,或者一方先出具发票后收款,或者一方暂以收据作为收款凭证待工程完工结算完毕,收到全部工程款后再出具发票等原因,造成票据短缺或无效凭证现象,影响在建工程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故审计人员对票据审核也不可忽视。具体对工程款收付情况审计,应从支付方和收款方、单位名称、数额、日期、方式、逾期支付时间和数额,以及票据种类等情况进行审查。
8、总承包合同纠纷审计
总承包合同纠纷处理情况进行审计,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对履行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产生的异议。总承包合同往往涉及到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供货人等多个主体法律法律,加之一方或诸方主客观原因,致使过错方违反总承包合同事项约定,使相对方遭受经济损失。守约方依法或依约向过错方提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主张而未获得赔偿,或双方争议事项处理结果处于待定状态。这些纠纷解决的方式一般有三种:
🔹一是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
🔹二是依据总承包合同中仲裁条款或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当事人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三是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这些方式在处理总承包合同纠纷中是多见的。因此,在审计中,审计人员应对当事人已处理或者将要申请仲裁起诉的合同纠纷情况进行关注,因为这些纠纷的支付款项,不仅涉及到合同的标的和工程款的数量,也关系到当事人的风险管理。因此,对总承包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审计也是不可忽视的内容。
9、总承包合同管理内控制度审计
总承包合同管理内控制度审计是指审计人员对企业在履行总承包合同中,对影响组织目标实现存在或潜在存在予以接受,或者想办法采取措施,消除减少或转移各种不确定因素,而形成的风险管理规范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评价活动。由于风险管理工程项目多样性、主体多体性、风险分担不等性和风险发生突然性以及动态管理之原因,风险管理内控制度的形成就分为成文或不成文两种。因此审计人员在对风险内控制度审计中,在注重对成文制度收集检查的同时,也不可忽视实际工作中形成的不成文的制度。在对风险管理的效果评价时,应从内控制度建立环节的完整性、执行环节的及时性和监督环节的有效性上去考察、分析。对风险管理的效果作出客观、真实、公正的评价。
在取得上述风险管理内控制度的各种信息和评价的基础上,审计人员应根据风险管理存在或潜在的不同阶段或合同履行过程,运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单位管理者(部门)出示风险监控和预警建议报告,使管理者及时采取控制风险的措施,减少损失,防止风险扩大。
综上所述,总承包合同中存在着诸多不确定因素,且有的总承包合同当事人已付出了民事责任赔偿的代价。或者有的因触及刑法追究了刑事责任。为了提高总承包工程当事人的风险管理能力,目前,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已成为总承包合同当事人不可忽视的风险管理关注点。
本文所探索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审计之内容,可根据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进行采用,也可选用。通过按照上述内容进行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审计,有利于当事人明白履约情况,分清责任,并针对薄弱环节或过错采取措施,减少损失。有利于受损失的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从而,减少和避免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经营管理风险和提高预险、防险、避险的工程总承包风险管理能力。
『柒』 工程施工过程中,材料进过询价后,材料询价后确定单价了,竣工决算该材料送审计后单价会不会被审
由施工单位呈报给建设单位的材料认价单,经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无论与市场价相比是高是低,结算审计时都不能改动。
另外纠正你一个错误,施工单位在竣工验收后是办理结算,决算是建设单位针对某一个建设项目而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