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筑工程的备案资料有哪些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7)《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B.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应由谁办理
由建设单位负责人到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办理。
质量监督备案作为建设单位在质监站的备案手续,是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行为进行监督,建设单位应协办理要件到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办理。
备案后直至竣工验收备案完成,质量监督部门会对此类在建项目进行随时抽查,一旦发现违反相关规范对质量造成影响的建设工程施工行为,质量监督部门有权利对该建设项目进行执法行为。
质量监督备案作为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标识牌的前置手续,在整个建设工程项目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办理完成质量监督备案代表着建设工程正式启动,正式开始施工。
(2)工程质量监督资料备案扩展阅读:
一、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前置条件:
1、取得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
2、已签订渣土、扬尘治理承诺书。
3、取得农民工缴款凭证。
4、中标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二、办理要件:
1、《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一式三份;(下面为样表,这里补充一下昨天质量监督备案的表格)
①安全措施备案表;
②质量监督备案表。
2、《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安全责任承诺书》各一份、五方责任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各一份。(这个比较多,下面挨个给大家附图)
①建设单位法人授权书(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与此格式一致);
②建设单位安全责任承诺书;
③勘察单位安全责任承诺书;
④设计单位安全责任承诺书;
⑤施工单位安全责任承诺书。
C.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如何办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十条: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到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监督手续,签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文件;
(二)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副本;
(三)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质量管理体系等资料。
D.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若干问题
程序是:安全备案、质量备案、节能备案,然后办理施工许可证
E. 质监站 备案资料有哪些
分别有以下文件资料需要查验:
(1)、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2)、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表上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还属于“黑楼”,是不能入住的。
(3)、区级以上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必须具备。
(4)、开发商提供的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必须取得,要带走。
( 5)、开发商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据此承担保修责任。必须取得,要带走。
( 6)、房产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标明实际建筑面积是多少,分摊多少,什么地方是公用面积。或者由有权部门(规划国土局地籍测绘大队)出具的正式测绘报告:《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必须具备,否则至少无法计算实际的公摊面积,也就无法结算最终房款,无法开具正式发票。
(7)、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生活供水系统《用水合格证》。
( 8)、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9)、民防部门出具的《民防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10)、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电梯(扶梯)验收结果通知单》。
(11)、环保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环保验收合格证》。
(12)、燃气主管部门出具的《燃气工程验收证书》。
(13)、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工程验收档案认可书》。
(14)、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可带走。房屋的设计图纸和水电路图纸,管线如何走,哪些墙可以打,配电箱及配线箱的使用说明等。
F. 建筑施工质量监督备案由谁去完成
应该由业主去做,但实际上多数是总包代表业主去做。最后一次备案制验收会议是由业主主持,由业主牵头组成备案制验收小组,质监站只是听听汇报,看看资料手续是否符合要求,很多时候,这个会议时质监站工地也不去看——关键是业主认可了。
G. 工程一开工哪些资料需得去质监站备案
建筑工程去质监站备案资料如下:
1、《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原件4份收1份,在相关政务服务中心城乡建设局窗口领取);
2、建设(监理)单位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人员授权书、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原件4份收1份);
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通知书》(验原件收加盖鲜章复印件1份);
4、中标通知书、招标报告收讫通知书、监理备案表(验原件收加盖鲜章复印件1份)。
(7)工程质量监督资料备案扩展阅读
质量监督备案作为建设单位在质监站的备案手续,是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行为进行监督。
备案后直至竣工验收备案完成,质量监督部门会对此类在建项目进行随时抽查,一旦发现违反相关规范对质量造成影响的建设工程施工行为,质量监督部门有权利对该建设项目进行执法行为。
质量监督备案作为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标识牌的前置手续,在整个建设工程项目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办理完成质量监督备案代表着建设工程正式启动,正式开始施工。
H.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如何办理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卡》、《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等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发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经审查合格后发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所需申办材料:
工程报建证复印件1份;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工程勘察质量监督手续复印件1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中标通知书及施工、监理合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1份。
(8)工程质量监督资料备案扩展阅读:
工程质量的分类
按施工过程控制分为:
1.施工准备控制
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这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先决条件。
2.施工过程控制
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实际投入的生产要素质量及作业技术活动的实施状态和结果所进行的控制,包括作业者发挥技术能力过程的自控行为和来自有关管理者的监控行为。
3.竣工验收控制
它是指对于通过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的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单位工程或整个工程项目〕及有关方面(例如质量文档)的质量进行控制。
按施工层次控制:
通常任何一个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划分为若干层次。例如,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标准可以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等层次;而对于诸如水利水电、港口交通等工程项目则可划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等几个层次。
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施工先后顺序的逻辑关系。显然,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控制是最基本的质量控制,它决定了有关检验批的质量;而检验批的质量又决定了分项工程的质量;分项工程质量决定了分部工程的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决定了单位工程质量。
I. 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是好久开始实施
你的问题有点模糊,不知你说的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是什么时候办理的?
如果是开工时办理,那应该是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各地叫法不一,叫成备案表也有可能;
如果是竣工时办理,那就乱了,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是两码事。工程质量监督是质监站的事,竣工验收备案是备案机关的事,但各地执行时五花八门,有些地方委托质监站进行备案,就出现了《工程质量监督备案表》这种怪事。
不管是哪种情况,都应该是2000年以后开始的。2000年以前,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的是核验制,由质监站进行竣工验收,并出具合格证。建设单位拿着合格证去办房产证。
2000年4月4日建设部令第78号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改成备案制了。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到质监站办理质量监督登记(当然还有多如牛毛的其他手续),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建设单位花钱盖房子,当然是建设单位验收,以前质监站验收本就有点荒唐),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到备案机关备案。质监站只是对施工及验收过程进行监督,并出一份监督报告给备案机关。备案机关对工程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其中就包括质监站的监督报告),齐全了就发一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凭《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去房管部门办房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