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责任主体单位有哪些由谁来负责监督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初步验收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无监理单位介入的由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单位共同参与验收
Ⅱ 竣工验收由谁来组织建设单位国家发改委地方政府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由此条例不难看出,竣工验收是由其开发商组织但是并不是自己验收。但是参照《建筑法》的“下位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6条对竣工验收的规定非常简单,即只要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单位牵头,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各方进行竣工验收通过即可。由于这两部法律规定的竣工验收标准及程序差别巨大,因而人民法院如适用不同法律、采用不同竣工验收标准,就极可能对商品房的实际交付时间认定完全不同,由此导致裁判结果迥然相异。
Ⅲ 建设工程竣工后的试运行和组织由谁承担
建设工程竣工后的试运行和组织合同中约定方承担,工程中一般是甲方组织。
竣工验收是国家有关单位根据国家验收标准对施工结束的建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果的验收,并且出具有关法律文书。
竣工验收是国家有关单位根据国家
验收标准对施工结束的建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果的验收,并且出具有关
法律文书。
商品房只有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以后,房屋才算交房,否则,按照合同规定还有可能向客户做补偿。
Ⅳ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谁来做
这份表格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提交用于竣工验收备案。这个有范本,但每个地方表格不同,你应该找你当地的表格才行。
Ⅳ 工程竣工验收最后由谁来确定是否通过
工程竣工验收不是由哪个人来确定的,是需要按照流程多方进行确认的,以防止各类风险的产生。
一、竣工验收的组织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二、验收人员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验收组副级长应至少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验收组成员由建设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建设单位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中土建及水电安装专业人员应配备齐全。
三、竣工验收标准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及上海市的强制性标准,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四、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1、由竣工验收小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2、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例厕所、阳台泼水试验,浴缸、水盘、水池盛水试验,通水、通电试验,排污主管通球试验及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等。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并听取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5)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建设单位盖章。
(6)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小组应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7)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有关表格,有关人员签字,但建设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小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可委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当竣工验收小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当协商不成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裁决。
五、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Ⅵ 工程竣工验收是由谁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由
发包方 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
Ⅶ 房屋竣工验收是由哪个部门负责
由建设单位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的规定,于开发项目竣工后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的验收。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建立资本金制度,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20%。
第十四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建设应当统筹安排配套基础设施,并根据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实施。
第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迟延的除外。
第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Ⅷ 我是新手 请问工程初验由谁组织 都有谁参加,竣工验收由谁组织 都有谁参加 谢谢
工程验收应由施工组组织,同时施工组、项目组、公司组参加。
为了保障施工质量,不仅要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技术与质量管理等,更要在工程竣工时做好验收工作,评定最终的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果
工程验收由施工班组自检验收环节、项目部竣工自验收环节、公司抽检验收环节三部分组成。
(8)工程竣工验收由谁负责扩展阅读:
一、施工班组自检验收
施工队伍的具体需求进行自我检查完成后施工节同一天工作单的完成后,和自我检查的结果应包括工程部分的负责人和工程部分的范围,从而建立质量追溯卡和项目进度和数量的统计机制。
二、项目部竣工自验收
项目部竣工验收是指安装调试后对所有工程项目的验收。它是对施工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检查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它是整个施工过程的最后一道工序,也是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
三、公司抽检验收
公司抽检验收主要向项目部提交自检评价报告和项目竣工材料,对已建成项目进行抽检验收。抽样检验和验收应当按照规定的抽样检验比例进行。抽样检验过程中,对不合格项按质量检验标准进行处理,对不合格项通知工程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