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有哪些内容
中文词条名: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英文词条名:
基本规定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表31-57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
表31-57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开工日期:
2.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检,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4.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
(1)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等抽样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
(4)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5)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抽样方案。
5.在制定检验批的抽样方案时,对生产方风险(或错判概率Α)和使用方风险(或漏判概率Β)可按下列规定采取:
(1)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过5%。
(2)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不宜超过5%,Β不宜超过10%。
㈡ 工程竣工验收有那些单位参与验收
建设方(或叫开发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监部门,又称五大主体验收,房地产项目,很少的要求业主(商品房已购者)。
㈢ 建筑工程首件验收依据
验收依据:第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第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第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第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最后,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㈣ 验收员的职责有哪些
验收员职责:
1.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医疗器械、销后退回医疗器械的质量进行逐批验收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
2.验收应同时对医疗器械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并记录。
3.对进口医疗器械按有关规定进行双人验收,并核对相关证件。
4.检查首营品种的检验报告书及所有医疗器械的产品合格证。
5.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异常情况,甚至发现假、劣医疗器械产品时,应及时反馈给质量管理员。
6.普通医疗器械在6小时内完成验收工作,有特殊储藏要求的医疗器械优先验收,并在30分钟内完成。
7.负责医疗器械质量标准及相关资料的收集上报。
8.开箱验收后回复包装,并在封口处签章。
9.严格按规定的抽样数量、验收方法、判断标准进行验收,重点验收标识外观质量和包装质量。对销货退回、贵重、效期、进口等医疗器械应加强验收。
10.对验收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应及时报质管员,审核后通知采购员,并做好不合格医疗器械的隔离工作。
11.规范填写验收记录,字迹清楚,内容真实,项目齐全,批号数量准确,并签章负责,按规定保证备查。
12.自觉学习医疗器械业务知识,努力提供验收工平。
(4)首件工程验收相关单位职责扩展阅读
验收内容:
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2.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
4.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
5.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
6.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急疏散通道、办公生产生活房屋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合格,精测网复测是否完成、复测成果和相关资料是否移交设备管理单位,工机具、常备材料是否按设计配备到位,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
7.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准确;
8.3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面积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备。
参考资料网络——竣工验收
㈤ 工程验收责任方
1 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对工程实体质量及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对各参建单位及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等级,形成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2 项目法人负责提交项目执行报告及验收工作所需资料,协助竣工验收委员会开展工作。 3 设计单位负责提交设计工作报告,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4 施工单位负责提交施工总结报告,提供各种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5 监理单位负责提交监理工作报告,提供工程监理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㈥ 关于工程质量验收责任
1 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对工程实体质量及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对各参建单位及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等级,形成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2 项目法人负责提交项目执行报告及验收工作所需资料,协助竣工验收委员会开展工作。3 设计单位负责提交设计工作报告,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4 施工单位负责提交施工总结报告,提供各种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5 监理单位负责提交监理工作报告,提供工程监理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㈦ 什么叫首件工程
首件工程是生产质量检验管理中的一个术语,主要是生产线批量生产过程中第一个或第一批产品的检验检测控制方法和过程,以保证整个产品的合格率。
工程是科学和数学的一种应用,通过各种结构、机器、产品、系统和过程,使自然界中物质和能量的特性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少的人力使其对人类有效、可靠和有用。将自然科学理论应用于具体的工农业生产部门而形成的各个学科的总称。
(7)首件工程验收相关单位职责扩展阅读
质量检验亦称“技术检验”。采用一定检验测试手段和检查方法测定产品的质量特性,并把测定结果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作比较,从而对产品或一批产品作出合格或不合格判断的质量管理方法。
其目的在于,保证不合格的原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零件不转下工序,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并收集和积累反映质量状况的数据资料,为测定和分析工序能力,监督工艺过程,改进质量提供信息。
参考资料
网络-质量检验
㈧ 现行规范及验收标准要求哪些工程需要组织首件验收
1、竣工验收的目的
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了严格的竣工验收程序,其目的在于以下几方面。
(1)全面考察工程的施工质量:竣工验收阶段通过对已竣工工程的检查和试验,考核承包商的施工成果是否达到了设计的要求而形成的生产或使用能力,可以正式转入生产运行。通过竣工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生产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保证工程项目按照设计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正常投入运行。
(2)明确合同责任:能否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是判别承包商是否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完成了施工义务的标志。完满地通过竣工验收后,承包商即可以与业主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将所施工的工程转交给业主使用和照管。
(3)建设项目转入投产使用的必备程序: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也是国家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检验项目决策、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和管理水平,以及总结建设项目建设经验的重要环节。一个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交付使用后,能否取得预想的宏观效益,需要经过国家权威管理部门按照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组织验收确认。因此,《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规定,“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3个月内不办理验收投产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取消企业和主管部门的基建试车分成,由银行监理全部上交财政。如3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验,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2、竣工验收的方式
为了保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顺利进行,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并按照建设项目总体计划的要求,以及施工进展的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项目施工达到验收条件的验收方式可分为项目中间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和全部工程验收三大类,见表1。规模较小、施工内容简单的建设项目,也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
虽然项目的中间验收也是工程验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它属于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内容,因此以下仅就竣工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和全部工程验收)的有关问题予以介绍。
1、竣工验收范围
按照国家颁布的建设法规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即:工业项目经过投料试车(带负荷运转)合格,形成生产能力的,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的,都应及时组织验收,办理移交固定资产手续。对某些特殊情况。工程施工虽未全部按设计要求完成,也应进行验收,这些特殊情况是指以下几种。
(1)因少数非主要设备或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内不能解决,虽然工程内容尚未全部完成,但已可以投产或使用的工程项目。
(2)按规定的内容已完建,但因外部条件的制约,如流动资金不足,生产所需原材料不能满足等,而使已建成工程不能投入使用的项目。
(3)有些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上生产单位已经使用,但近期内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应从实际情况出发经主管部门批准手,可缩小规模对已完成的工程和设备组织竣工验收,移交固定资产。
2、竣工验收条件
按照国家规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付生产使用,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3)必要的生产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
(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5)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渤海防设施已按设地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以上是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应达到标准的基本规定,但各工程项目除了应遵循这些共同标准外,还要结合专业特点确定具体竣工应达到的条件。表2中简要列出了几种专业工程施工应达到的条件,以供参考。
3、竣工验收依据
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各种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各种文件。
(2)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及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3)国家颁布的各种标准和规范。包括现行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合同文件。包括施工承包的工作内容和应达到的标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修改变更通知书等。
㈨ 必须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单位有哪些
必须参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单位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及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1、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签定。
2、工程保修项目一栏:除六项保修项目外,其他应根据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增加,如国家有关法规需增加新项目的,应补充齐全。
3、最低保修期限一栏:一律用中文大写,最低保修期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期限。
(9)首件工程验收相关单位职责扩展阅读: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1、由建设单位交施工单位填写,并经各负责主体(建设、监理、勘测、设计、施工单位)签字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送质监站审核通过后,提交一份至备案部门。
2、验收意见一栏,须说明内容包括:该工程是否已按设计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毕,各系统的使用功能是否已运行正常,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均已处理完毕,现场是否发现结构和使用功能方面的隐患,参验人员是否一致同意验收,工程技术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情况进行简明扼要的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