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有哪些
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并结合武汉市监督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规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建设单位应按下列程序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1、建设单位向承监质监站领取《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如实填写;
2、建设单位提交备案所必须的其他资料,将备案文件报送承监质监站;
3、承监质监站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经验证文件齐全后,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审查意见;
4、建设单位和承监质监站将《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质量监督报告送备案部门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由备案部门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Ⅱ 建设单位 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如何写 需要写些什么内容
我做的是四川资料 有一本书<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实施指南>上面有例子 专门做资料参考用的 你们武汉应该也有这样的书吧
Ⅲ 《竣工验收备案表》和《竣工验收备案证》有什么区别
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建设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办建〔2000〕18号],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各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称;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
3、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主要包括: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分5项,其主要内容为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单位分别签署得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得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2)、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3)、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5)、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6)、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
(7)、工程质量保修书;
(8)、住宅质量保证书;
(9)、住宅使用说明书;
(10)、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得其他文件。
网络上也有很多帖子提到要查看《竣工验收备案表》,让业主对这些文件有着混乱的认识,事实上《竣工验收备案表》只是《竣工验收备案证》的一个中间文件,关键是查看有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证》,有《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前提是有《竣工验收备案表》。
《湖北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是对于单体工程而言,也就是对于每一栋楼而言的,取得《湖北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表示该单体工程已经通过验收合格。
《武汉市商品房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备案证》是对整个小区综合验收,除了单体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外,还要求有规划、消防、人防、燃气等专业管理部门出具的专项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供电、给排水等营运部门签定的有关合同协议,及已经达到正常使用条件的证明材料。
Ⅳ 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由什么单位颁发
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由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1、参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参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3、参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4、参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6、参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4)武汉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扩展阅读
参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6、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Ⅳ 建设单位竣工档案,档案员怎样报送档案馆
1、工程竣工档案属国家永久保存的档案,图纸和文字材料要求齐全整洁,报送竣工档案时必须是原始材料,复印件无效。工程竣工档案主要包括:①工程前期文件材料;②工程施工技术文件;③工程竣工验收文件;④工程竣工图;⑤工程照片;⑥电子版资料。
2、档案验收申报条件(以武汉为例):
一、建设工程全部完工。
二、各专项验收获得通过。
三、工程竣工档案材料收集齐全,内容完整、准确,并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自审合格。
四、建设工程档案齐全、系统、完整,能反映建设的全过程和结果;建设工程档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建设工程档案已整理立卷,立卷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规定;
验收程序:
一、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前,申报人向市城建档案馆提出工程档案验收申请,并送交申报必备资料:全套工程竣工档案材料(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以及电子、声像材料),《武汉市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申请表》,建设工程各专项验评表,经办人《城建档案员岗位证》(审验后退回)。
二、组织。验收组织单位:建设单位组织;参加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档案员;验收主持:市城建档案馆;验收地点:建设工程现场。
三、评议。由建设及监理单位介绍档案收集、组卷自审情况;由市城建档案馆业务指导人员审核全部档案材料;总评议后确定工程档案是否符合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及应当整改的内容。
四、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馆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 武汉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作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依据)或《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反馈单》。验收不合格的,由建设单位按要求限期整改,重新组织验收。
验收标准:
一、建设工程项目文件材料齐全、准确,竣工图符合国家规定,签证手续完备,案卷整理符合国家质量要求,达到档案验收标准的项目予以通过验收;
二、建设工程项目文件材料基本齐全、准确,竣工图编制、分类整理和案卷基本符合国家规定要求,但尚存在一些问题的项目,在指出存在的问题后,建设、施工单位已落实并在限期内整改完善的也应予以通过验收;
三、对建设工程项目尚有一些主要文件材料收集不齐,签证手续不完备,不按规定编制竣工图的或案卷质量差的,要通过整改,进行复查补验至合格后,方可通过验收;建设工程档案不完整、不准确,没有编制竣工图的不能通过验收。
工作时限:城建档案馆接到申请表后3个工作日内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进行验收。
3、档案报送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范要求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
2.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报送完毕后,由市城建档案馆和建设单位办理《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移交书》,双方签字、盖章办理移交手续。
4、具体操作方式可以参见《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和报送》:http://wenku..com/view/e4a1d5ebe009581b6bd9ebed.html
Ⅵ 请问一下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竣工验收流程。综合竣工验收备案组织单位,参与单位,及备案单位。
规划验收完了 才能进行竣工验收撒!大哥首先规划得认可后才能申报 竣工验收筑工程竣工验收的完整工作流程
建筑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监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依据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和日常监督情况,提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报告备案机关。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并结合武汉市监督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规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建设单位应按下列程序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1、建设单位向承监质监站领取《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如实填写;
2、建设单位提交备案所必须的其他资料,将备案文件报送承监质监站;
3、承监质监站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经验证文件齐全后,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审查意见;
4、建设单位和承监质监站将《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质量监督报告送备案部门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由备案部门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从以上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程序,不难发现,建筑工程竣工后从施工单位自检,到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联合组织验收,到最后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审核备案,核发《竣工验收备案证》,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完整工作流程。因此,建设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是工程验收工作中唯一对社会公众具有公示效力法定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