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装修完成没有验收业主就使用了是否算验收合格
业主的行为视为其认可您的合同履行内容,没验收不能作为其拒付装修尾款的合理事由。
❷ 工程未经验收业主已经投产使用、是否已经默认该工程合格、有无法律依据。
我不知道楼上说的有没有依据?
据我所知,工程竣工验收就是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项目验收委员会,以项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文件,以及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手续,在项目建成并试生产合格后,对工程项目的总体进行检查和认证的活动。
竣工验收要按照法律要求进行建筑工程质量备案。
同时,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因此,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应要求出卖人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查验该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说明该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如果出卖人超过约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能验收合格,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竣工决算是建设工程经济效益的全面反映,是项目法人核定各类新增资产价值,办理其交付使用的依据。
❸ 建筑法条款:已竣工未验收工程,业主已使用,视作业主已验收吗建筑法里有这个条款和规定吗
《建筑法》条款没有“已竣工未验收工程,业主已使用,视作业主已验收”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才有:“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未验收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建筑法》第61条: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首先,承包人应当立即用数码器材固定业主启用工程的时间和状况。业主擅自使用该工程的时间,就是实际竣工日期。业主启用工程的行为,推定工程质量合格,免除了承包人部分质量保修责任。但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仍承担民事责任。
(3)酒店装修工程未验收已经使用扩展阅读:
《司法解释》第13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司法解释》第14: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建设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❹ 装饰工程结束未验收但投入使用是否视为验收合格
验收合格需要书面上的文件,比如竣工验收合格证之类的,如果没有,即使使用了也不能证明验收合格。
❺ 租入办公室装修未验收款未付完但已开始使用怎么摊销
根据叙述的意思可知道,办公室装修好了,没有验收,也没有付完装修款就已经开始使用了。首先应该把未付款付完,接着每年记账时按照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进行摊销。
❻ 装饰工程竣工未验收已使用是否可认定为验收支付工程款
你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责任义务很明确,处罚也是对建设单位,由此可见主要由建设单位承担不验收即投入使用的责任。 第十六条第2款: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释义】 本条是对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以及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的规定。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一)对工程进行竣工检查和验收,是建设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无论是单项工程提前交付使用(例如单幢住宅),还是全部工程整体交付使用,都必须经过竣工验收这一环节,并且还必须验收合格,否则,没有经过竣工验收或者经过竣工验收确定为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如果建设单位为提前获得投资效益,在工程未经验收即前投产使用是违法的,由此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要承担责任。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