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园林绿化工程如何进行竣工验收程序
先打验收申请上报甲方及监理,确认后有专门的竣工验收单,在甲方监理在现场核实的时候让他们签,签完就验收完成了。
⑵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工程验收
19.1 市、区城市绿化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19.2 监理(监督)部门负责对绿化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监督)。
19.3 植物材料、种植土和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按其规格、质量分批进行阶段检测、验收。
19.4 工程中间验收项目:
19.4.1 种植植物的定点、放线验收应在挖种植穴、种植槽前进行。
19.4.2 种植穴、种植槽的质量验收按照本规范第6条的要求执行。
19.4.3 种植土壤的质量验收按照本规范第5条的要求执行。
19.4.4 草坪、花卉的整地质量验收按照本规范第5条的要求执行。
19.4.5 附属设施需要中间验收的项目按照本规范第16条的要求执行。
19.4.6 施工过程中及时清理现场,重点交通道路和重点地区应在当天清理完毕,保持场地整洁。
19.4.7 工程中间验收,应由监理(监督)部门和施工单位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19.5 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于一周前向绿化主管和监理(监督)部门提供下列有关文件:
19.5.1 工程项目开工报告、竣工报告(相关指标及完成工作量都应齐全)。
19.5.2 竣工图和工程决算。
19.5.3 设计变更、技术变更文件。
19.5.4 土壤和水质化验报告。
19.5.5 外地购进苗木检验、检疫报告。
19.5.6 附属设施用材合格证、试验报告。
19.6 工程竣工后,主管部门应在受理竣工验收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验收,并于一年后进行复检。
19.7 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9.7.1 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 95 %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适时进行补栽。珍贵树种、孤植树和行道树成活率应达到98 %。
19.7.2 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 95 %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
19.7.3 草坪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覆盖率应达到 95 %以上。
19.7.4 绿地整洁,无杂物,表面平整。
19.7.5 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19.7.6 绿地附属设施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GBJ 301的有关规定。
19.8 竣工验收后,填报竣工验收备案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应符合表9规定。
⑶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哪些
1、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
2、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2003)
3、北京地区地下设施覆土绿化指导书
4、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5、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9
7、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03)
⑷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标准执行那个标准
执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
养护标准
1、树木无枯枝、枯叶,树形优美,长势良好。
2、清除杂草,纯净率达95%以上。
3、清除石块、残枝败叶等杂物,保洁率达98%以上。
4、草地边缘修剪整齐,保持完整,完整率达98%以上。
5、浇水施肥适时适量,草地生长良好,不缺肥短水。
6、剪草,草的高度保持3cm~5cm,平整美观。
7、花木病虫害防治及时、准确。
8、补种死树、死草及时,成活率达98%以上。
9、造型修剪合理,造型优美、丰满健壮。
10、无业主或其他人私自侵占公共绿地现象。
工程特点
园林绿化工程是一种公共事业,是在国家和地方政府领导下旨在提高人们生活质量、造福于人民的公共事业。
1、园林绿化工程是根据法律实施的事业。目前我国已出台了许多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土地法》、 《环境保护法》、《城市规划法》、《建筑法》、《森林法》、《文物保护法》、《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城市绿化条例》等。
2、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们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城市中的园林绿化要求亦多样化,工程的规模和内容也越来越大,工程中所涉及的面广泛,高科技已深入到工程的各个领域,如光-机-电一体的大型喷泉、新型的铺装材料、新型的施工方法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计算机管理等等,无不给从事此项事业的人带来新的挑战。
3、园林绿化工程在现阶段的工作往往需要多部门、多行业协同作战。方格网法:方格网法是把平整场地的设计工作与土方量计算工作结合在一起进行的。方格网法的具体工作程序为:
在附有等高线的施工现场地形图上作方格网控制施工场地,依据设计意图,如地面形状、坡向、坡度值等。确定各角点的设计标高、施工标高,划分填挖方区,计算土方量,绘制出土方调配图及场地设计等高线图。
土方施工按挖、运、填、夯等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来进行,以达到建设场地的要求而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