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查询怎么查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后,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备案凭证;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一)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二)查验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1)消防工程验收应该在哪里找扩展阅读: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和人员违反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并承担下列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
② 消防工程验收都需要什么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19号令共有七章49条,其中第三章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四条是关于消防验收的条文规定,从建设工程验收的范围(包括不同场所、不同面积、不同使用性质的建设工程的详细列举)、一些特殊工程的消防验收规定以及办理消防验收申报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以及对一些国家规范没有规定的情况、使用一些新材料、新工艺和采用国外标准的处理办法等;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19号令共有七章49条,其中第四章第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条对建设工程需要进行验收备案抽查的项目范围、备案抽查的条件、备案抽查抽中时申报资料以及不备案的处罚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主要是从验收的一般规定、验收内容、验收评定以及局部验收的条件作出具体的规定。它把验收的顺序按照先子项合格评定、后单项合格评定的程序进行。同时把验收的内容根据案情的重要性分为A类项(主要是指国家标准、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B类项(主要是指规范中措辞用“必须”“严禁”“不得”“应”“不应”等)、C类项(规范中非强制性标准且不再A、B中的其它项)。
单项工程是否合格主要看单项所包含的各个子项是否合格,子项合格的条件为 A类项全部合格、B类不合格项小于等于4处、C类不合格项下雨等于8处。各个单项工程均判断为合格则这个建设工程综合判定为合格。
③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在哪里办
首先你得咨询当地行政服务中心消防办事窗口,看一下你要办的消防验收手续是归支队管理还是归区县大队管理。支队管理的应当向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申报,大队管理的直接向所在辖区大队申报,
④ 消防工程在网上怎么看验收没验收
1、这个,目前在绝大多数地方是不能从网上看的
2、消防部门目前用的是内部网,互联网上是看不到验收或没验收的结果的
3、建议打电话咨询消防部门。
⑤ 急求消防工程验收的资料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
二、建筑工程竣工后申请消防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向消防监督机构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1、《XXX市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原件(包含附表1-5);
2、消防监督机构所有的审核意见书及《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证书》复印件。纳入验收范围的内部装修工程,应提供内部装修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和《XXX市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中的附表1、附表4;
3、规定格式的《xx市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原件;
属消防设施检测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实施内部装修或改建,如未对原消防设施作系统调整、未增加联动功能且系统整体功能未受影响的,竣工验收前可不进行消防设施检测。只设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多层住宅楼,竣工验收前可不对其室内消火栓系统进行检测。
4、钢结构防火喷涂施工记录;
5、规定格式的消防产品清单。
注:3-5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供。
三、申报材料的内容要求
1、《xx市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应用黑色钢笔或水笔填写,字迹清晰。
《xx市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中“工程名称”、“工程地址”等内容应与原审核意见或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证书中相关内容一致,如不一致,应出具相应证明、说明材料;
《xx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中“电源情况”、“市政输水管管径”、“资质等级”等内容必须准确填写。
《xx市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附表4由施工总包和各专项施工单位分别填写,设计或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单位法人公章确认。
各专项施工单位应载明承揽工程范围。此表应由填写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单位法人公章。
注:防爆电器安装、防雷、防静电等特殊内容必须在施工单位承揽工程范围中予以明确。
2、钢结构防火喷涂施工记录应由施工人员填写,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盖法人公章确认。其内容应载明施工范围、时间、人员、使用涂料的型号及品牌、执行的耐火等级及施工标准、涂层厚度等内容。
3、填写规定格式的消防产品清单应包括工程中所用消防产品和有耐火极限要求的建筑构件、不燃或难燃材料,并应由建设单位加盖法人公章确认。
4、申报材料中相关日期必须准确填写,建设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送材料的原件由复印件代替时,均应加盖建设单位法人公章。
四、申报资料的装订要求
1、申报材料一律采用A4大小纸张,左侧装订成册。装订后不得影响其内容阅读。
2、申报材料每页均编页码,并设总目录,记载页码范围。
五、其它
1、行政机关拒绝行政许可申请的,申报材料退还申报单位。
2、建设单位在工程检查验收现场应提供下列资料,以备查验:
经过审核的施工图图纸、隐蔽工程施工记录等材料,按国家规范需要提供的工程竣工图;
规定格式的消防产品清单中所列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市场准入证明和质量合格证明。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证明的相关要求应执行我局(沪消发〔2003〕159号)《关于加强建筑工程使用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中的要求。
3、验收意见书的制作要求:
行政机关拒绝行政许可申请的:
(1)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2)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和依据;
(3)告知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申请人不服决定的,可以在收到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海市公安局(xx公安分局)申请行政复议,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样式可在上海消防网(www.fire.sh.cn)下载。
5、申报消防验收材料与本告知单不一致时,按本告知单的要求执行。
六、办理时间
公安消防机构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后7个工作日内核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审批期限为17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办理本项目不收费。
⑥ 哪些消防工程一定要验收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规定:第十四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一)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以上是属于必验项目!对于抽签项目参考第十三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这些就是你需要的!谢谢!
⑦ 如何查询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第二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后,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备案凭证;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已经备案的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工程中,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并向社会公告。对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二十日内按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完成图纸检查,或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检查不合格的,还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当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组织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复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复查并出具书面复查意见。
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已经依法备案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备案。
这个在当地地市的建设信息网上。
⑧ 消防验收报告找什么地方做
《消防法》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工程建议委托本地市级消防局下属的消防公司进行办理,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06号令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5、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6、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
7、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8、火灾应急通道、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10、建筑内部装修;
11、建筑灭火器配置;
12、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安全的其他内容;
13、查验消防产品有效文件和供货证明。
公安消防部门,一般是市级消防大队建审处或是区消防支队按不同权限进行审核,发放《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最好在市消防大队办理,因为由区消防支队办理还要上报市消防大队。如果感觉消防验收有难度,也可委托消防局下属的消防公司进行办理,有的放矢,整改快速,花钱省事。
⑨ 消防工程是由哪个单位来组织验收
消防工程是由消防部门来组织验收。
消防验收是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安全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
对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对综合评定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
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参与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1998年消防法规定,所有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均实行消防审核验收制度;
2008年新修订的消防法调整为,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进行消防审核验收,对其他建设工程实行备案抽查。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依据是由住建部批准发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根据消防法,公安部制定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备案抽查的具体办法。
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和各地消防支队、大队承担辖区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各地制定并实行了审验分离、集体会审、执法过错追究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