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监理交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 监理权限:
(1) 代表建设单位对授权监理的工程实施监督权。
(2) 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企业改正。
(3)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4) 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工程分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5) 总监理工程师要公正的协调项目法人与被监理单位的争议。
2、 监理依据:
(1) 本工程的监理合同、批准的监理规划及细则;
(2) 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及施工图;
(3) 有关监理法规、施工规范及有关文件资料。
3、 监理工作要求:
(1) 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严格遵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有关内容进行贯彻和执行。
(2) 施工单位应与施工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书面通报施工组织机构及公司在该工程上的负责人,即公司代表,在整个施工合同执行期间,由该代表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履行合同义务,负责签发来往信函。并提供公司资质证明、管理人员及技术工种的资格证书等其主要人员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人员符合。
(3) 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开工,并于开工前书面报告施工准备情况(人员、材料、设备)。获得我公司认可后方可开工。若有困难时,可以书面提前五天向监理工程师申述。获准后可延期开工。
(4) 开工前应将正式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工程师审定。无施工组织设计的不得开工。
(5) 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抓紧做好图纸会审的准备工作,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总监理工程师应对会审纪要进行签认。
(6) 施工用各类建筑材料均需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样品、材质证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并按规范要求,监理现场取样,进行复试,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采购使用,变更用材时,需事先征得设计同意,否则不得使用。
(7) 施工单位使用专业分包队伍时,须于分包合同签订前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供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
(8) 各类配合比、钢筋焊接及其它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须于事前报送试配、试焊结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9) 监理工程师对每道工序的操作及质量进行监理,并要求施工单位于每道工序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又于每一工序完成后进行质量自检,并将自检资料送交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0) 隐蔽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在认真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与质检站。与此同时,将隐蔽自检资料交监理审核。
(11) 监理工程师对某些质量有疑问,而要求施工单位复测时,施工单位应给予积极配合。并对检测仪器的使用提供方便。若发生费用和有关责任时则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原则处理。
(12) 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自检资料和混凝土、砂浆强度报告。
(13) 现场出现施工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并严格按照共同商
定的方案进行处理。任何质量缺陷均不得瞒着监理工程师自行处理。
(14) 施工单位应遵守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如有异议时应在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述,否则监理工程师可以不承认该部分工作量。
(15) 对地基基础及桩基、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项目经理进行验收、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参加验收,并填写桩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施工单位应对上分部工程做简要说明及质量评估。
(16) 施工单位于工程全部完工后,经过认真自检,认为符合交工条件时,可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验收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复验认可后,转报业主组织正式竣工验收。
(17)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示范表式》的要求填写报验。
B. 钻孔灌注桩的监理注意要点是什么
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施工过程监理要点
一、灌注桩工程质量预控
1、研究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桩位平面布置图、桩基结构施工图,弄清设计要求和对影 响灌注桩工程质量和安全因素进行预测分析。研究建筑场地和邻近区域的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地面建、构筑物的调查资料, 确保周边不受影响。
2、资质审查: 资质审查是任何工程开工前必不可少的工作, 对钻孔灌注桩施工的资质审查应更加严格仔细,并要从两方面进行。一是施工队伍的承建资格及现场人员的素质及经验的审查。工程质量的把关很大程度上是靠现场工人的双手来完成的,特别是钻孔灌注桩这种对施工工艺有严格要求的工种,监理人员必须了解他们以往的施工经验,检查特殊工种的上岗证书等:施工过程中,往往由于现场工人一个错误的操作,就造成整根桩报废的严重后果,因而除了要具有相关的工作职责及制度外,还应进行责任心的教育。二是施工机械的审查。施工单位使用的成孔机械必须与现场土质、桩径、桩深等要求相适应,应注意审查其设备档案,保证其性能良好,不合格的机械不准进入现场;如果机具破旧,施工中打打停停,势必严重影响质量。同时应考虑供电情况,一般应有备用发电机。
3、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可同时进行,以设计交底为主,设计人员申明设计意图,重申质量标准,监理人员应提出必要的以求保证质量的一些工作要求。
4、核承包单位的灌注桩施工技术方案。重点:①施工程序安排是否合理;②施工机械 设备能否保证质量; ③施工方法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和工艺要求,并满足国家施工规范和质量验评标准等。施工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质检制度等。
5、核承包单位申报和进场的原材料——水泥、砂、石、外加剂、钢筋等的合格证或复 试单。
6、砼搅拌厂或现场搅拌站机械设备的状况(包括生产能力、生产质量、管理水平等)。
7、查钻孔机、起吊、灌注、清渣与排浆以及加工和压浆等设备状况。
8、核砼配合比及检查施工配合比是否满足水下砼浇注要求①砼配比应通过试验确定, 坍落度宜为 180~220 ㎜, 水泥用量不少于 360kg/m3; ②砂率宜为 40~45%; ③选用中粗砂; ④粗骨料(碎石)最大粒径 5~20 ㎜.
9、查现场排泥、排渣的安排是否合理。
10、 督承包单位认真做好第一孔或试桩工作, 以取得经验和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工艺操作, 保证施工质量。
二、灌注桩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要点
1、复查桩孔定位及标高。基桩轴线的控制点和水准基点应设在不受施工影响的地方, 复核后妥善保护,施工中经常复测。
2、复查钻杆的垂直度,控制垂直偏差 1%以内,钻头对孔位应正确,钻头中心与护筒中心偏差宜控制在15 ㎜以内。
3、监督承包单位做好清泥换浆工作,以减少孔底沉淀物。
4、对泥浆试验和调制进行质量控制。钻孔过程中检查所用泥浆能否及时调整适应穿过各种地层的需要。一般要求泥浆粘度 17~20s,含砂率<2%,密度 1.03~1.1 kg/m3,胶体率 >98%。
5、进行终孔验收,终孔的确定主要参照三个因素,即设计深度、钻速及浮渣取样,原 则上应由地勘单位派出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鉴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孔深、孔径、沉渣厚 度按照下表验收。
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成孔质量标准
项 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钻(挖)孔桩 孔的中心位置(mm) 群桩:100;单排桩:50
孔径(mm) 不小于设计桩径
倾斜度(%) 钻孔:<1;挖孔:<0.5
孔深(m) 摩擦桩:不小于设计规定
支承桩:比设计深度超深不小于0.05
钻孔桩 沉淀厚度(mm) 摩擦桩: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时,对于直径≤1.5m的桩,≤200;对桩径>1.5m或桩长>40m或土质较差的桩,≤300
支承桩:不大于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时≤50
清孔后泥浆指标 相对密度:1.03~1.10;黏度:17~20pa•s;含砂率:<2%;胶体率:>98%
注:①清孔后的泥浆指标,是从桩孔的顶、中、底部分别取样检验的平均值。本项指标的测定,限指大直径桩或有特定要求的桩。
②对冲击成孔的桩,清孔后泥浆的相对密度可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1.15。
6、浇灌砼前,应检查孔内泥浆比重应小于 1.1,含砂率<2%,粘度<20s.
7、监督承包单位在 1.5~3h 内(最多不超过 4h)完成砼浇筑的准备工作,上报砼浇筑申请,监理工程师审批。
8、成孔后不能立即灌注砼的桩孔,应检查是否满水,以防塌孔。灌注前应进行第二次 清孔,清孔后再检查沉渣厚度,符合规范要求后允许浇灌砼。
9、检查钢筋笼的制作质量,对钢筋笼进行隐蔽验收。检查保障保护层的措施,注意起 吊钢筋笼的情况,防止严重变形。主要检查钢筋笼的制作质量、下笼、焊接质量、搭接长度。分段制作的钢筋笼的长度以钢筋的定长为宜,但不宜短于6m,连接时50%的钢筋接头应予错开焊接,且两钢筋轴心在一直线上。为避免灌注导管挂笼及钢筋笼上浮,笼底钢筋略成喇叭状。对非全长配筋的桩,钢筋笼顶标高低于地面时用吊筋将钢筋笼焊接牢固,防止下落。钢筋笼的保护层最好是设置成混凝土滚轮,厚度为混凝土的保护层厚度,每隔2m均匀布置4个,穿在箍筋上,这样既保证保护层厚度,又能减少对孔壁的扰动。在夜间施工时要特别注意焊缝的饱满程度。
10、砼导管应拆装灵活,浇筑过程中应保持导管始终在孔洞中心,并随时测量浇筑深度,确定埋置深度(一般控制在 2~6m),防止导管提拔过快、过多,造成断桩。
11、下导管后,浇灌砼前,要求再次清孔,并计算浇灌砼量,要保证浇倒首灌砼后导管 埋入砼面下1m 以上。
12、控制最后一次灌注量,桩顶不得低于设计标高 500mm,应考虑凿除的泛浆高度必须保证暴露的桩顶砼达到强度设计值。
13、核算砼浇筑量(浇灌量必须大于按孔径计算的体积,充盈系数一般土质为1.18)。
14、钻孔灌注桩施工受人为因素影响很大,要随随时检查现场人员特别是质检人员的在岗情况及有无作钻进记录,监理人员要及时做好工序的检测验收工作。
15、 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留置砼试块。每浇注50M3 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的 50M3 桩, 每根桩必须有一组试件。并根据需要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三、灌注桩工程施工质量的事后控制
1、桩顶钢筋注意不要任意弯折,复核实际桩位和标高。
2、审查混凝土强度统计表和计算表,
3、申报抽芯和小应变检测。
4、各项资料经审查符合要求后,组织桩基验评。
四、应注意的质量问题和采取措施
1、首灌砼不成功时,应立即采用泵吸反循环清孔吸出孔内砼,然后重新首灌。
2、若发生堵管,则应拔出导管疏通后,重新下导管(离砼面 30~40 ㎝),然后断续灌注,并分析发生堵管的原因。
2.1 埋管过浅,导致井孔内的泥浆返到导管里,形成混浆,使管内砼流动性降低,石子 呈团状,堵在管口而造成堵管。
2.2 埋管过深,使导管内砼不能依靠自身的重力作用冲出导管形成堵管。
2.3 砼搅拌不良或石料粒径过大,使砼的流动大大降低而堵管。
2.4 为防堵管,必须保持导管埋入砼内不得过深过浅,一般以 2~6m 为宜;严格控制砼的搅拌质量,不合格的砼不能进入导管;砼灌注一定数量后,就必须拆管,防止埋管过深, 每次拆管前应测定砼面的高度,并与理论值进行比较,按偏于保守的数值确定埋管深度,保 证埋深不超过 6m,且不小于2m.
3、钢筋笼上浮
3.1 灌注过程中导管卡住钢筋笼,引起钢筋笼上浮。采取措施: ①当砼面未达到钢筋笼时,只需边转动导管边缓缓提升,至钢筋笼与导管脱开为止,钢筋笼会由于自重沉至原位。 ②当砼面未达到钢筋笼后导管卡住钢筋笼时,移动导管使两者脱开,但由于有砼托着, 钢筋笼不会复位,因此在砼进入钢筋笼后,应尽力避免导管与钢筋笼相卡。
3.2 在砼接近钢筋笼底时,如操作不当,砼的冲击会托着钢筋笼上浮。采取措施:①当 首灌砼浇筑时,钢筋笼应有定位钢筋,并放慢灌注速度,以减小管口砼对钢筋笼的冲击力; ②当砼面在钢筋笼里灌至4m 以上时, 可一次性将导管提升到钢筋笼段,要求保持 2~6m 埋管深度,灌注速度仍要放缓;③待钢筋笼埋深达到2m 以上后,一般不会上浮,可用正常速度灌注。
4、其它影响质量的问题
砼灌注中如遇停水、停电或机械故障而不得不终止灌注时,须采取应急措施(采用备用水源,电源和机械设备)恢复灌注。
C. 建设工程监理交底有哪些内容
给你一个监理工作交底做参考
据 XXXXX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我公司将作为业主的全权代表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建设监理。为圆满完成该工程的建设任务,实现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造价等控制目标,务请施工单位配合支持我公司,并按照我公司要求,组织施工与管理。
1、 监理权限:
(1) 代表建设单位对授权监理的工程实施监督权。
(2) 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企业改正。
(3)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4) 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建议撤换不合格的工程分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5) 总监理工程师要公正的协调项目法人与被监理单位的争议。
2、 监理依据:
(1) 本工程的监理合同、批准的监理规划及细则;
(2) 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及施工图;
(3) 有关监理法规、施工规范及有关文件资料。
3、 监理工作要求:
(1) 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严格遵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有关内容进行贯彻和执行。
(2) 施工单位应与施工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书面通报施工组织机构及公司在该工程上的负责人,即公司代表,在整个施工合同执行期间,由该代表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履行合同义务,负责签发来往信函。并提供公司资质证明、管理人员及技术工种的资格证书等其主要人员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人员符合。
(3) 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开工,并于开工前书面报告施工准备情况(人员、材料、设备)。获得我公司认可后方可开工。若有困难时,可以书面提前五天向监理工程师申述。获准后可延期开工。
(4) 开工前应将正式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工程师审定。无施工组织设计的不得开工。
(5) 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抓紧做好图纸会审的准备工作,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总监理工程师应对会审纪要进行签认。
(6) 施工用各类建筑材料均需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样品、材质证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并按规范要求,监理现场取样,进行复试,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采购使用,变更用材时,需事先征得设计同意,否则不得使用。
(7) 施工单位使用专业分包队伍时,须于分包合同签订前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供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
(8) 各类配合比、钢筋焊接及其它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须于事前报送试配、试焊结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9) 监理工程师对每道工序的操作及质量进行监理,并要求施工单位于每道工序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又于每一工序完成后进行质量自检,并将自检资料送交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0) 隐蔽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在认真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与质检站。与此同时,将隐蔽自检资料交监理审核。
(11) 监理工程师对某些质量有疑问,而要求施工单位复测时,施工单位应给予积极配合。并对检测仪器的使用提供方便。若发生费用和有关责任时则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原则处理。
(12) 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自检资料和混凝土、砂浆强度报告。
(13) 现场出现施工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并严格按照共同商
定的方案进行处理。任何质量缺陷均不得瞒着监理工程师自行处理。
(14) 施工单位应遵守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如有异议时应在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述,否则监理工程师可以不承认该部分工作量。
(15) 对地基基础及桩基、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项目经理进行验收、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参加验收,并填写桩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施工单位应对上分部工程做简要说明及质量评估。
(16) 施工单位于工程全部完工后,经过认真自检,认为符合交工条件时,可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验收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复验认可后,转报业主组织正式竣工验收。
(17)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示范表式》的要求填写报验。
D. 桩基施工需要哪些交底
大概为以下几点:
1、地质勘察资料交底。
2、设计要求交底。
3、施工安全交底。
4、施工技术交底。
5、钻孔桩作业指导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