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还是施工单位支付
材料费包含一般性材料检测费用所以是由施工单位支付。如果是试验费则由建设单位支付。
㈡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费用是施工单位出吗
质量检测业务,如果是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合格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出,不合格由施工单位出(比如桩基工程)。正常的施工过程检测是由施工方委托的,检测费用由施工方出,但已包含在投标定额里。
㈢ 建设工程试验检测费是甲方出还是施工单位出
看施工单位和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合同无说明时如果施工单位购买的材料,材料检测费应由施工单位承担,保证材料合格,在规定时间内向业主提出签证,上报业主予以审批承担。
年施工建筑面积在一百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监督费按委托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的千分之二点五收取。年施工建筑面积在三十万平方米以上,一百万平方米以下的市、县,监督费按委托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的千分之三收取。
年施工建筑面积在三十万平方米以下的市、县,监督费按委托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的千分之三点五收取。
1、综合性
建造一项工程设施一般要经过勘察、设计和施工三个阶段,需要运用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施工组织等领域的知识以及电子计算机和力学测试等技术。因此,建筑工程是一门范围广阔的综合性学科。
2、社会性
建筑工程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所建造的工程设施反映出各个历史时期社会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发展的面貌,因而建筑工程也就成为社会历史发展的见证之一。
3、实践性
建筑工程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因此影响建筑工程的因素必然众多且复杂,使得建筑工程对实践的依赖性很强。
4、技术上、经济上和建筑艺术上的统一性
建筑工程是为人类需要服务的,所以它必然是集一定历史时期社会经济、技术和文化艺术于一体的产物,是技术、经济和艺术统一的结果。
㈣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承担
这个你是说材料试化验费的问题吧,这个已经包括在工程造价中,是施工单位承担
㈤ 建设工程中检测费用应由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支付,有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
看施工单位和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合同无说明时如果施工单位购买的材料,材料检测费应由施工单位承担,保证材料合格,在规定时间内向业主提出签证,上报业主予以审批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七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5)甲方工程质量检测费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施工单位的法定义务:
第二百八十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百八十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八十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八十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第二百八十五条: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第二百八十六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㈥ 建设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费用由谁出
建设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费用由施工方来出,也就是施工单位或者说承建单位
㈦ 关于建筑工程检测费由建设单位支付的文件
各设区市建设局:
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管理规定》(闽建法[2002]123号)、《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闽建法[2002]145号)规定,经我厅审查,现将福建安成建筑机械检测有限公司建筑机械设备检测乙级资质予以公布。
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
闽建法〔2002〕123号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各设区市建设局: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检测单位资质管理,适用本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是指接受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实施有偿服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组织。
第三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检测单位资质的统一审批和管理工作;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检测单位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鼓励检测单位积极开展检测技术研究。采用先进的检测技术和设备,不断提高检测质量。
第二章资质申请和审批
第五条 检测单位审批实行总量控制。
检测单位资质按其检测能力和业务范围,分为建设工程综合性检测资质和建设工程专项检测资质两个类别。各类检测单位资质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六条 检测单位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新设立的检测单位,应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申请手续。
新设立的检测单位申请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检测单位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检测单位章程;
(四)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有关材料;
(五)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第七条 检测单位申请资质,应按要求报送申请材料,经其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
第八条 新设立的检测单位,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
由于企业改制,或者企业分立、合并后设立的检测单位,其资质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本规定的审批程序重新核定。
第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检测单位的资质审批,应当从受理检测单位的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
初审部门应当从收齐检测单位的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初审部门应当对检测单位的资质条件和申请资质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核实。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审批后,将审批结果在《城乡建设报》或《福建建设信息网》上公告。
第十条 检测单位申请资质升级,除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本规定第六条所列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检测单位资质等级申请报告;
(二)检测单位上年度财务决算年报表;
(三)检测单位完成的具有代表性检测项目合同及检测报告。
第十一条 检测单位申请增设其他类别检测项目的,应按本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有关材料申请相应检测资质。
第十二条 检测单位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增设其他类别检测项目,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本规定第三十二条所列行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
第十三条 检测单位资质条件符合资质等级标准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应等级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和检测资质专用章。
《资质证书》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检测单位在领取新的《资质证书》和资质专用章的同时,应当将原《资质证书》和资质专用章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检测单位因破产、撤销、歇业的,应当将《资质证书》和资质专用章交回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第十五条 检测单位遗失《资质证书》和资质专用章,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并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补办。
第十六
㈧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
由委托方承担。
比如施工单位和甲方产生了争议,这个争议是对工程质量,还是对已有的检测报告。如果是对工程质量,那委托一家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即可。费用按照情况一般是甲方付,因为必然是你甲方对我产生质疑,你要求检测的。如果是对检测报告有异议,那除了费用外还有一点,必须去所在地的高一级由政府指定的具有仲裁权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了。
㈨ 施工工程检测费是由谁负责甲方还是乙方
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列支。
对施工企业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
检验试验费其实是有两部分内容的,一部分是做破坏性试验和有特殊要求检测的检验试验费,这个由建设单位承担,其他的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
㈩ 建筑工程主体实体工程检测要甲方委托检测机构,但检测费由哪方承担呢
1、正常检测费一般由承包单位承担。
2、如果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怀疑工程主体或其他任何部位存在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提出要进行实体检测。若质量无问题,归建设单位承担。质量有问题,其检测的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是承包单位的责任则由承包单位负责。
3、凡属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安排的经常性的监督检验任务(优质产品申报和复查、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验、重点产品检验及复查、发放生产许可证的质量检验,受检单位要按规定交纳检验费。
4、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在执行监督检验时,利用受检单位的仪器设备,并由受检单位提供水、电及消耗的材料时,只能收取管理费,每人每天最高不应超过20元,利用自带仪器设备或部分的使用受检单位的仪器设备,在检验成本核算时应扣除受检单位所提供的仪器设备和水电材料费用。
5、属国务院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主管部门下达的监督抽查任务,检验费由任务下达部门拨给,监督检验机构不能向受检单位收费。
(10)甲方工程质量检测费扩展阅读: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收取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的收取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国务院委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主管部门下达监督抽查任务,由任务下达部门拨给检验经费,监督检验机构不再向受检单位收费。
另一种是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安排的经常性的监督检验任务,受检单位要按规定交纳检验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历来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各行业归口单位自行制定的。但由于原则掌握不一,收费际准相差悬殊,乱收费现象较严重。
1988年4月25日国家标准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就制定统一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计算办法和部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发出通知。通知规定了检验成本为材料费、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管理费四项,并明确了成本各项目所包含的内容以及检验成本的计算办法,即:
检验成本=(材料费+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费)X(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