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关于施工过程中由于客观条件不能实施的工程如何办理甩项手续,需要什么部门审批
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不提倡造“烂尾楼”,所以,一般都没有关于甩项竣工(实际上没有竣工)验收规定。建议先和施工单位达成合同终止协议,就停工的工程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验收,将验收结果写个东西,包括实体和内业的情况说明。施工单位将工程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之后进行工程结算。如果行政主管部门不来检查也不进行处罚,就没必要办什么其他手续了。否则,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停工申请(批准不批准反正已经停工了),做好善后事宜,以后有条件了再办续建或重建手续。
如果甩掉的是不影响建筑使用功能的项目,只要出个修改通知就行了。
B. 装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
当工程具备以下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除监理人同意列入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试运行以及检验和验收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
(2)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了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
(3)已按监理人的要求编制了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施工计划;
(4)监理人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
(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清单。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恒超装修监理与您分享
C. 杭州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哪些内容可以甩项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程序
一、申办范围
1、经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按照工作分工一般由防火处组织建审科、区县公安消防大队或监督指导科进行消防验收;
2、须编写《消防专篇》的大型建筑工程项目实施消防专项验收,由防火处组织消防监督检查、消防产品监督、建筑工程审核及所在区县公安消防大队人员会同司令部战训及辖区消防中队人员共同参加验收。
二、建设单位申报消防验收资料
1、验收申请报告;
2、《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3、申请人和联系人的身份证明;包括公民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组织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有内部装修和自动消防设施的,尚应有《建筑内部装修防火防火审核意见书》、《自动消防设施防火审核意见书》,可提供复印件;
5、有消防自动系统的,应有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
6、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等合格证明,包括产品合格证、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等;
7、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证明;
8、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报告,消防水泵的检测报告;
9、设计变更的有关资料,包括设计变更后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10、盖有设计资质章的平面总图;
1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登记表。
三、工程验收期限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报验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及时审核,材料齐全后予以受理,在五日之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验收后三日之内下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D.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承包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条件有:除甩项工程和缺陷
甩项工程指的是因为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施工单位迟迟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施工,施工单位给建设单位递交的报告,将不能施工的工程做甩项处理,施工单位不再进行此种工程的施工。不能施工做甩项处理的工程就称为甩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