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关于建筑工程综合验收流程
你说的问题太笼统了,甲方还是总包手续?在上海图纸审查在报工程规证前就已竣工验收完成了,再最终完成档案验收。最后凭竣工验收、强电、燃气、自来水等
⑵ 简述竣工验收程序
1.竣工验收准备。
2.编制竣工验收计划。
3.组织现场验收。
4.进行竣工结算。
5.移交竣工资料。
6.办理交工手续。
施工项目进入竣工验收阶段,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承发包双方和工程监理机构应加|来源|考试|大|强配合协调,按竣工验收管理程序依次进行。鉴于竣工验收阶段是大量的基础性工作,从竣工验收准备开始,到办理交工手续终结,是一个渐进、有序的过程。竣工验收阶段的管理工作,每一步都非常重要,承包人应从交工的主观愿望出发,做好竣工验收管理程序中各项基础工作,为交付竣工验收创造条件;监理机构应组织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质量的全面检查,进行工程竣工预验收,对可否组织正式竣工验收提出明确的意见;发包人应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的审查。按照协调一致的程序开展各方面工作,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竣工验收十分有利。
竣工验收阶段管理的一般程序性工作:
1.竣工验收准备由承包人所属项目经理部具体操作实施,搞好施工现场的自检,建立完整的工程质量记录,收集、汇总工程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扎扎实实做好竣工验收前的各项竣工收尾及管理基础工作。
2.编制竣工验收计划项目经理部负责编制工程交付竣工验收的收尾计划(含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并纳入企业施工生产计划执行和管理,项目经理部按计划完工并经自检合格的施工项目应填写工程竣工报告和竣工报验单,提交工程监理机构签署审查意见。
3.组织现场验收首先由工程监理机构依据施工图纸、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对工程进行竣工预验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评估报告。最终由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进行审定,决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正式竣工验收的事宜。
4.进行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要与竣工验收工作同步进行。承包人编制的竣工结算,应通过监理机构审核后正式向发包人递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承发包双方依据合同和资料,调增、调减后最终确定工程结算价款。
5.移交竣工资料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的工程竣工资料应齐全、完整、准确,符合国家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来源|考试|大|和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有关规定。移交的竣工资料标识、编目、组卷、书写应符合科技档案管理质量的要求。
6.办理交工手续工程已正式组织竣工验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其他有关单位已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签认,工程竣工结算办完,承包人应与发包人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办完交工手续,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撤离施工现场,解除全部管理责任。
⑶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下面是上海的标准,但各地差不多拉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和内容(试行)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上海地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和内容”。一、竣工验收的组织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二、验收人员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验收组副级长应至少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验收组成员由建设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建设单位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中土建及水电安装专业人员应配备齐全。三、竣工验收标准
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及上海市的强制性标准,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四、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1、由竣工验收小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2、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例厕所、阳台泼水试验,浴缸、水盘、水池盛水试验,通水、通电试验,排污主管通球试验及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等。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并听取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5)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建设单位盖章。 (6)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小组应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7)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有关表格,有关人员签字,但建设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小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可委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当竣工验收小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当协商不成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裁决。五、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⑷ 上海土建竣工验收要哪些资料
建筑工程报验应提供以下资料:
1、《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2、原《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3、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设计变更,会议纪要等文件;
4、工程竣工图纸;
5、各类消防产品的有关资料和购销合同复印件;
6、各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的有关资料和施工合同复印件;
7、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有关检测报告);
8、《建筑工程自动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委托书》和有关消防设施的调试、检测报告;
9、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
10、有具备消防设施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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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工程竣工验收分为哪几个部分
上海地区: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上海地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和内容”。
一、竣工验收的组织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二、验收人员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验收组副级长应至少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验收组成员由建设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建设单位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中土建及水电安装专业人员应配备齐全。
三、竣工验收标准
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及上海市的强制性标准,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四、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1、由竣工验收小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2、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例厕所、阳台泼水试验,浴缸、水盘、水池盛水试验,通水、通电试验,排污主管通球试验及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等。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并听取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5)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建设单位盖章。
(6)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小组应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7)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有关表格,有关人员签字,但建设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小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可委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当竣工验收小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当协商不成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裁决。
五、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