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如何申请竣工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根据2003年1月2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项目申请竣工验收有如下规定:
(1)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的项目竣工申请,组织开展项目竣工自查;自查合格的项目,向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竣工初验申请。
(2)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竣工初验申请后,及时组织竣工初验;竣工初验合格的项目,每年一次集中向国土资源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3)申请竣工验收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竣工验收申请。
②项目竣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情况、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情况、工程管护措施、投资预期效益分析、项目组织管理的主要措施与经验、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以及文档管理情况等。
③项目建设情况表、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表、项目投资预期效益表、土地开发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
④竣工验收图、土地开发整理后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地籍图。
⑤项目财务决算与审计报告。
⑥项目工程监理总结报告。
Ⅱ 土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怎么写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依据
(一)项目入库通知确定的建设规模及评审通过的规划设计、预算或实施方案;
(二)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提供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量和质量核定情况表。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项目规划设计执行情况、工程建设质量、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土地权属管理、土地变更调查和档案资料管理情况、工程管护措施等。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技术标准参照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及其他相关规范执行。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应提交材料:
(一)项目竣工验收申请;
(二)项目入库申请及入库通知书;
(三)项目竣工报告及相关统计表格等附件(见附件2)。
竣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的质量情况、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情况、工程管护措施、投资预期效益分析、项目组织管理的主要措施与经验、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及文档管理情况等。
附件包括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情况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表、土地开发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和新增耕地质量评定表(由区县农业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
(四)项目竣工验收图、土地开发整理前后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地籍图;
(五)有审计乙级资质以上条件的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
(六)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新增耕地测算报告。新增耕地样方测量应有不同坡度、不同地类,每类样方数不少于3个,单个样方面积不小于1公顷,样方总面积不低于建设规模的3%;
(七)工程监理报告;
(八)土地权属调整资料;
(九)新增耕地补划基本农田调整划定表册;
(十)项目实施前后10组以上对比照片(必须具有相同的参照物);
(十一)项目合同、协议书及任务委托书;
(十二)项目招投标资料;
(十三)项目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Ⅲ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标准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总则、内容、程序、方法及成果的基本要求和项目设计的原则、内容及技术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编制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设计,并作为与设计有关的概预算、审批等方面的依据。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 7—1989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3838—198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84—19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T5791一1993 1:5000 1:10000地形图图式 GB/T7929一1995 1:500 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T 15772—1995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规划通则
GB/T16453.1—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 GB/16453.3—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沟壑治理技术
GB/T 16453.4—1996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小型蓄排水工程 GB 50162—1992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GB 50188—1993 村镇规划标准 GB/T 50265—1997 泵站设计规范
GB 50286—1998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88—1999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SDJ 217—1987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平原、滨海部分) SL 18—1991 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SL 721994 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
3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规划
3.1 总则
3.1.1 本标准所称土地开发整理包括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 3.1.2 规划的基本原则
a)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b) 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c) 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d) 因地制宜。
3.1.3 规划的内容
a) 确定项目规划的目标和任务。 b) 评价土地资源的适宜性。
c) 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d) 配置工程设施和提出保护生态环境的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 e) 项目规划的可行性论证。
f) 项目规划方案的实施计划和措施。
3.1.4 规划的依据
根据规划任务书的要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
3.1.5 项目规划用地分类以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分类为基础。
3.1.6 项目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3.2 规划编制程序 3.2.1 规划准备
规划准备是指在项目规划前期所要进行的工作。包括制订工作计划、成立领导小组、成立规划工作小组、搜集整理资料等。
3.2.1.1 制订工作计划
根据规划任务书制订项目规划工作计划。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内容、工作步骤与方法、日程安排、人员组成与分工及经费预算等。
3.2.1.2 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确定工作计划,协调部门关系,研究解决规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查确定规划方案,并以领导小组的名义上报规划。 3.2.1.3 成立规划工作小组
规划工作小组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的编制工作。 3.2.1.4 搜集整理资料
资料要求具备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具有法律效力。
a) 项目规划应搜集以下资料:
1)项目区基本概况。行政辖区、地理位置、四至、总面积、覆盖范围、区内人口
等。
2)自然条件。包括项目区地形、地貌。土壤、水文、气候、地质。植被、自然灾害等情况。
3)自然资源。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光热资源、矿产资源等。
土地开发主要是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利用,要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未利用土地开发是补充耕地的一种有效途径。一是土地利用范围的扩大,一是土地利用深度的开发。由此定义土地开发是通过各种手段挖掘土地的固有潜力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扩大土地利用空间与利用深度,充分发挥土地在生产和生活中的作用的过程。
Ⅳ 土地整理工程概况及验收准备怎么写
验收标准、质量要求如下: 1、土地连片集中,质量较好。整理区面积原则上在200亩以上,耕作层厚度不得少于30厘米,有机质含量要求在1.5%以上,含盐量不得超过3‰;土壤的PH值(酸碱度)在6~7.5 之间;质地以砂壤至壤土为佳,不能是极端的砂或粘土;土体构型以蒙金土为佳。 2、农田格子化,平整度较高。每地块长60-80米,宽20-30米,朝向一致,最好为南北向阳田,每丘田面积2-3亩;项目区相对平整,能保证田块水份接受均匀,田面高差不大于5厘米,田面高程要高于常年涝水位0.2米以上;争取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治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抗旱能力在70天以上,地下水位控制在适宜农作物生长的深度。 3、水利排、灌设施配套。一般旱地的排灌保障率在70%以上,水田在85%以上;农田水利设施要达到排、灌渠系配套、完整,进水渠暗渠应低于地面40厘米以上,明渠保证能进水,水渠边用C20砼衬砌沿,宽20厘米,厚8厘米左右,干、支渠道确保“三面光”,提倡“五面光”和“七面光”;排水渠要低于田面50-80厘米左右,渠沿要直、齐,连片300亩以上的要单建泵站。 4、田间道路布局合理、通畅,方便群众的生产生活。两地块之间有机耕道路,干、支道路相通,做到机械进得去,兜得转,出得来,保证农机具能直接下田作业;主干道路的桥梁、涵洞按交通四级公路的标准设计,道路路面宽5-7米,路面应高于田面40厘米以上,路面铺设砂石,两侧路边砌石,并有30-50厘米宽,10厘米厚的标号为C15以上砼路带;支道路(机耕路)路面宽3-4米,路面高于田面30厘米以上,路面坚实,道路两侧整齐;主干道路有条件的最好达到路面硬化。 5、林成网。在项目区周边、主干道两旁、河岸等宜林地段要营造农田防护林和绿化带或种植经济林带;项目区内要有项目名称标志牌和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优质园地整治项目验收标准参照该标准执行,建设用地复垦项目验收标准可根据各地实际适当放宽。
Ⅳ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项目划分表来至《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现行的土地复垦验收规范是《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程质量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