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筑工程中劳务费如何处理
建筑工程中劳务费的处理方法以及规定如下:
1、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应当交纳个人所得税。应交税款=(劳务报酬收入-费用扣除额)*税率。根据题中情况,相关的费用扣除额和适用税率为800元和20%。因此,由于题中的劳务报酬收入最高也就是60元,因此,均无需交纳个人所得税。
2、劳务报酬项目应交的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交纳。因此,你应当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交纳。
3、帐务处理问题。根据会计制度、税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企业支付的劳务费支出,不构成工资总额,应当计入“管理费用——劳务费”科目,并不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不交纳各项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在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时,劳务费应当在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劳务费扣除标准(注意,不是工资标准,如计税工资标准等)内,据实扣除。
B. 建筑工程行业,劳务费问题
根据新细则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那么对你公司而言,是可以差额纳税的。但要注意开具发票的问题:首先你要要求B向你公司开具300万的发票进行分包工程结算,B按300万元营业额缴纳营业税。然后你公司将分包开来的发票进行营业额抵减并申报纳税(按1000-300万元的计税营业额缴纳营业税),并同时向A开具1000万元的发票进行工程结算。
C. 因工程质量问题支付的赔偿款应记什么会计科目
应该计入营业外支出。赔款不在企业所得税减免税项目中,因此需要在汇算清缴时调整,不过应该是只用交所得税。
D. 建设工程中检测费用应由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支付,有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
看施工单位和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合同无说明时如果施工单位购买的材料,材料检测费应由施工单位承担,保证材料合格,在规定时间内向业主提出签证,上报业主予以审批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七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4)工程质量有问题劳务费是否支付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施工单位的法定义务:
第二百八十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百八十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八十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八十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第二百八十五条: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第二百八十六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 发包人是否可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
承包人获得工程款的前提是工程质量合格。如果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要求支付工程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说明工程的“总体”质量是符合约定或者法定的合格工程。
之所以说“总体”,是因为工程本身的特性决定了,竣工验收过程并不能发现全部的质量问题或者对一定程度质量问题可以予以容忍留待验收后处理。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意味着,承包人获得工程款的条件已经成就。如果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则属于工程保修的范畴。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履行保修义务,可以追究承包人的保修责任。在工程中不能将不同的合同责任混同,在适用时必须严加区分。例外情况是,如果在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前,发现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能够否定竣工验收结论,发包人自然可以拒绝支付工程款。还有一种情形是,承包人拒绝履行保修义务或者出现的质量问题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已经超出工程保修金。此时,发包人的拒绝支付并不是一种质量问题抗辩,而是行使债务的抵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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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已经投入使用的工程,发包人以质量不合格拒绝付劳务费怎么办有相关的法律条款吗谢谢!
你是承包方吗,怎么只有劳务费,而不是工程款?如果你只是个人不是单位,恐怕首先得告诉你,这个承包合同无效,因为个人在建筑法上统统没有承包资质。
即使合同无效,你所投入的材料、人工工资等成本,发包方依然有义务支付给你,如果对方拒付,可以起诉到法院处理。对方如果还是以质量问题说事,也可以反诉,但质量问题必须鉴定才能证明。
G. 房屋建筑劳务合同发生纠纷,甲方不给我劳务费,我无法给工人发工资,我将如何办。
甲方一般不给劳务费有可能是你作为承包人有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
尽快解决甲方的问题,才能顺理成章地拿到劳务费。
如果你没有违约行为,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甲方。
临近春节,最好让工人拿钱回家过年。
H. 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为由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上海张晓雪律师
工程是否已经通过竣工验收,如果通过竣工验收,那么建设单位以此为由拒付工程款是没有依据的。当然这里还要结合质保期、合同约定等因素综合考虑。在施工实践中,建设单位以质量问题为由拒付工程款是常见的现象。如果你们质量没有问题,且有竣工验收报告,那么你们可以直接起诉(如果有仲裁约定,申请仲裁)
承包人申请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欠款,而发包人常以承包人施工的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提起反请求以对抗承包人的申请。属于工程质量问题的,对发包人的反请求应当支持,属于保修问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保修规定处理,发包人不能以此为由拖欠工程款。
从你说明的情况看,拖欠工程款有一段时间了,且建设单位没有要支付相应款项的意思,那你们如果多次协商还是没有效果的话,还是建议你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打官司的过程中你们双方还是可以协商的,如果你不提起诉讼,对方没有压力,就这么耗着,让你难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十二条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一)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二)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I. 因工程质量问题不支付劳务款
这个最好是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如果没有施工合同那就只有走法律程序了,我也是做工程的,类似的情况我见到过
J. 没有劳务合同,工程做完甲方以质量不合格为由要扣劳务费,如何付劳务费
您好
根据您的描述,提供以下意见供您参考:
你所说的问题需要根据案情分析
如果你是工程的承包方,扣你的款理所当然
如果你是工人,或者工人讨要工钱,需要看工程的施工方是否有相关的资质,情况不同处理方式将完全不同
建议你将资料完善
以上意见由四二三公益律师团成员提供,满意请采纳,如有不明可追问或者加入我团答疑群,由群里的律师根据案件详情给您提供分析与解答。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