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防备案验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一)新建、改建、扩建、用途变更部分;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设计备案只须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加盖公章);(一般由消防公司填写);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印章);(甲方提供)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筑工程规划设计红线图(复印件);(甲方提供);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甲方要求设计院提供);5、消防设计文件一套(包括总平面图、建施、水施、电施、暧通图等);(甲方提供);6、全套图纸光盘一份。(甲方提供);注:选址或方案设计审核的,应备齐总平面图、建筑平、立、剖面图。
(二)建筑内部装修部分;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设计备案只须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加盖公章);(一般由消防公司填写);2、所在建筑物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甲方提供);3、室内装修设计图、动力、照明等电气线路布置图 、有消防工程的,还应提交消防设计图纸;包括自动消防喷水灭火系统图纸、火灾自动控制报警系统图纸、防排烟图纸等,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设计单位名称及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名,盖设计专用章。4、建筑图纸光盘一份;5、装修材料的说明;(可以由消防公司填写);6、场所的使用证明(复印件)。(或者租赁合同)(甲方提供);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或工商预先核准通知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甲方提供;8、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正副本(复印件)。(甲方要求装修方提供装修设计资质、消防设计资质由消防公司提供);
2.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需准备的材料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二)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三)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装修材料抽样检测报告
(四)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五)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六)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七)消防设计审核时提供的“消防设计文件”一份。(设计图纸单独成卷)
(八)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九)总平图复印件一份
(十)全套竣工图
3. 消防备案需要什么资料啊
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设计单位人员的1.身份证复印件2.执业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五)消防设计文件(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等);
(六)施工许可文件复印件。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申报改建工程(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二)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已经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三)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属1998年10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可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建筑物合法证明材料。
4. 长春市办理建筑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一、在长春市办理“建筑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情形1:新建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2.情形1:新建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各单位签署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3.情形1:新建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4.情形1:新建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意见书(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5.情形1:新建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竣工图纸(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6.情形1:新建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7.情形1:新建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施工、监理单位主要技术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执业证书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8.情形1:新建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报原件,真实有效,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清晰可见。) 9.情形1:新建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10.情形1:新建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11.情形1:新建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12.情形2: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各单位签署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13.情形2: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14.情形2: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或建设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15.情形2: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竣工图纸(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16.情形2: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17.情形2: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需报原件,真实有效,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清晰可见。) 18.情形2: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19.情形2: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需提供: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20.需提供:(纸质:原件份;复印件份。)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双创中心 网点电话:0431-8253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