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人防工程在竣工后投入使用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自验自评合格基础上,组织竣工验收,并由人防质监站派员监督验收的形式、程序和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建设单位向质监站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告知质监人员监督检查竣工验收情况。
2、竣工验收应符合《XXXX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条件,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向人防质监站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全套人防工程竣工资料档案。
4、人防质监站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防主管部门提交质量监督报告。
5、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人防主管部门冒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或进行备案。
2. 人防工程怎么验收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
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向质监站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表21),告知质监人员监督检查竣工验收情况;
2、竣工验收应符合《XXXX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条件,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除参建各方参加外,本项目应告知XXXX市人防办参加。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向人防质监站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22)及全套人防工程竣工资料档案。
4、人防质监站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防主管部门提交质量监督报告。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人防主管部门冒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或进行备案。
5、一般的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应出具人防主管部门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合格证明书》。指挥所等涉秘的重要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人防主管部门备案。
(2)苏州市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扩展阅读
人防工程的分类
1、按战时功能分类
指挥工程:具有战时不间断指挥、通信功能
医疗救护工程:战时对伤员进行及时救护的工程
防空专业队工程:战时对人防体系进行保障的分队掩蔽工程
人员掩蔽工程:战时为人员提供的掩蔽工程,有一等、二等之分
配套工程:除上述功能分类外的其他人防工程
2、按构筑类型分类
明挖工程:单建掘开式&防空地下室(附建式)
暗挖工程:地道式&坑道式
3. 建设单位的人防工程竣工报告应该如何写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 程 名 称:
建设单位(章):
竣工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制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址
地下总建筑面积 m2 人防建筑面积 m2
防护等级 工程类型 单建掘开式 坑、地道式 防空 地下室
地 下 层 数 人防层数
工程造价 出入口数量
平时用途 战时用途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报监时间 监督注册号
施 工 单 位 名 称
勘 察 单 位 名 称
设 计 单 位 名 称
监 理 单 位 名 称
备
注
竣工验收程序:
填写要求:
需反映从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直至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整个过程的程序。包括:工程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建设单位收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合格证明书》→组织成立竣工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向质量监督机构申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及《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约定竣工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小组人员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内容:
填写要求:
需反映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情况;验收小组人员审阅参与各方工程档案情况;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情况和工程使用功能试验情况;验收小组成员评价情况。
竣工验收组织:
填写要求:
需反映由建设单位组织成立验收小组的情况;组长、副组长、组员的职务、职称、专业配备情况等。(注:后附竣工验收组织工作注意事项)
竣工验收标准:
填写要求:
需反映竣工验收使用的标准,包括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要求;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文件要求;工程合同要求。
对勘察单位评价:
填写要求:
需反映勘察单位质量行为和质量责任制履行情况;勘察单位工作质量及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工程质量与勘察报告内容是否相符情况及其他情况。
对设计单位评价:
填写要求:
需反映设计单位质量行为和质量责任制履行情况;设计单位工作质量及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设计单位对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认可情况;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情况。
对施工单位评价:
填写要求:
需反映施工单位质量行为和质量责任制履行情况;施工单位执行《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及时整改质量问题、处理质量事故情况;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及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
对监理单位评价:
填写要求:
需反映监理单位质量行为和质量责任制履行情况;监理单位工作质量及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是否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竣工标准;工程质量核定等级与现行标准是否相符;对工程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是否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及其他情况。
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填写要求:
需反映从工程立项→招标→报建→报监→开工→竣工的过程,并注明该过程是否符合基本建设程序要求。
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质量等级:
填写要求:
需反映该工程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是否齐全;评定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竣工验收结论:
填写要求:
需明确是否符合《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否同意使用。
注:结论为:是否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是否同意使用!
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
工程名称
勘察单位名称
勘察单位地址
勘察单位邮编 联 系 电 话
质量检查意见: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勘察单位公章
企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企业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
工程名称
设计单位名称
设计单位地址
设计单位邮编 联 系 电 话
质量检查意见: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公章
注册建筑师: 年 月 日
注册结构师: 年 月 日
单位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合格证明书)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名称
监理单位地址
监理单位邮编 联 系 电 话
质量检查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公章
企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企业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合格证明书)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地址
施工单位邮编 联 系 电 话
质量检查意见: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公章
企业质量负责人: 年 月 日
企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企业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核查意见:
签名:
验收组职务 姓 名 工作单位 技术职称 单位职务 签字
验收组组长
副组长
验收组成员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
竣工验收组织工作注意事项:
1、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并邀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
2、竣工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应至少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3、验收组成员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技术或质量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4、建设单位应邀请当地人防主管部门和本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竣工验收监督。
4. 人防没有验收能否拿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
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向质监站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表21),告知质监人员监督检查竣工验收情况;
2、竣工验收应符合《xxxx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条件,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除参建各方参加外,本项目应告知xxxx市人防办参加。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向人防质监站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22)及全套人防工程竣工资料档案。
4、人防质监站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防主管部门提交质量监督报告。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人防主管部门冒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或进行备案。
5、一般的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应出具人防主管部门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合格证明书》。指挥所等涉秘的重要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人防主管部门备案。
5. 施工单位人防工程竣工报告(合格证明书)
人防工程施工单位质量验收意见:(包含下述参考内容)
填写要求:
1、人防工程施工单位质量责任行为情况(如是否依法承揽工程、分包工程 签订合同与资质相符;是否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各级质量责任制及 质量控制程序) ;
2、 本工程是否已按要求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3、 在施工过程中,执行强制标准和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4、 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和监督机构提出的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是否确已改 正,并得到监理单位的认可;
5、 工程完工后,企业自查,是否确认工程达到竣工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 格质量等级,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
6、 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包括检测报告的功能试验资料)基本齐全且已按要 求装订成册;
7、 建筑物沉降观察成果和倾斜率情况;
8、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