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请问 公路工程监理丙级资质总共需要多少人,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多少人
序号 复查项目 复查标准 释义
1 企业营业执照是否有效 有效期内 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最近1年企业年检合格;监理资质证书定期检验合格。
2 注册资金是否满足条件 ≥50万
3 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是否满足条件(相关职称/工作经历/监理经历/持部证情况/年龄要求) 中级/5年/2年/部证/年龄<65岁 企业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包括总工、副总工。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各有1人满足条件。持部证情况指是否持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下同)。
4 中级职称以上人数是否满足条件(中级职称以上人数/签约3年以上劳动合同人数) ≥20人/14人 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专业包括土木、管理、经济、机械等专业。
5 工程系列高工人数是否满足条件(高工人数/签约3年以上劳动合同人数) ≥3人/2人 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单位调动函。评审期间劳动合同已失效的人员不计入相应人数;未附劳动合同证明的人员一律视为非企业人员,不计入相应人数。未退休的部监理工程师应出具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证明(“三险”)证明。
6 中级经会人数是否满足条件(经会人员人数/签约3年以上劳动合同人数) ≥1人/1人
7 持部证人数是否满足条件(持部证人数/签约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三险”人数) ≥8人/5人
8 企业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2项以上三类 (含2项)监理业绩 企业业绩指企业监理资质有效期内已完工或在建的公路工程监理项目,包括续建、新建、改建、养护大修工程及市政工程。
9 1.企业资质有效期内有无《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和复查办法》(厅质监字〔2007〕246号)第十条所列的行为;2.或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其处罚实施是否已满1年 1.无;2.或行政处罚实施已满1年 《定期检验与复查办法》第十条所列行为:1.因监理未履行职责,发生过一起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2.因监理未履行职责,发生过两起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一般质量事故的;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的。规定行政处罚满1年是指处罚期结束后满1年,有处罚期限的按期满后一年计算,无处罚期限的按处罚之日起算满1年。
10 试验仪器设备是否满足要求 满足 企业可提供试验检测资质等级证书、设备购买发票或设备调拔证明。
11 企业规章制度是否完善 完善
12 主要监理人员结构是否合理 年龄<60岁的持部证人数应≥70% 持部证人员中年龄≥65岁的人员不计入持部证总人数;年龄﹤60岁的持部证人数应占企业总持部证人数的70%以上。
B. 监理单位人员的配置有哪些要求
项目监理机构应具有合理的人员结构,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1)合理的专业结构。也就是各专业人员要配套。
(2)合理的技术职务、职称结构。表现在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和初级职称有与监理工作要求相称的比例。一 般来说,决策阶段、设计阶段的监理,具有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的人员在整个监理人员构 成中应占绝大多数。施工阶段的监理,可有较多的初级职称人员从事实际操作
2.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数量的确定
工程建设强度。工程建设强度:投资/工期 .根据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作内容和工程复杂程度等级.
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国家并没有明确要求人员的配备数量,也只是笼统的讲配备合理。但是目前很多地方地方法规规定了这一点,我们可以借鉴扬州市的相关规定:
关于公布扬州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的通知
扬建监协(2006)09号
全市各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监理企业现场监理行为,确保监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针对目前我市监理行业内存在的监理企业低价竞争、投标人员数量虚高、现场人员配备不到位等现象,扬州市建设监理协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监理行业的实际情况,起草拟订了《扬州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经协会常务理事会讨论修改后,广泛征求了全市各监理企业的意见,现作为扬州市监理行业标准予以公布,请各会员单位认真遵照执行,共同维护和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监理市场秩序。
特此通知。
附:《扬州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抄报:省建设厅、省建设监理协会、市建设局、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工局)、市质监站、市招标办
附:
扬州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
一、公共建筑工程:(M代表建筑面积,单位平方米)
1、一等工程(M>=30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合计5人。以30000平方米为基数,建筑面积每增加10000平方米,人员增加1人。
2、二等工程(10000≤M<30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监理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合计4人。
3、三等工程(M<10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合计3人。
工业厂房及其他类型单项工程参照公共建筑工程标准。
二、住宅小区工程:
1、一等工程(M>=120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4人。合计8人。以120000平方米为基数,建筑面积每增加20000平方米,人员增加1人。
2、二等工程(60000≤M<120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4人。合计7人。
3、三等工程:
(1)30000≤M<60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3人。合计6人。
(2)M<30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合计4人。
群体工程可参照住宅小区工程标准。
三、市政工程:(N代表工程造价,单位万元)
1、N<1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合计3人。
2、1000≤N<25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合计4人。
3、2500≤N<5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合计5人。
4、5000≤N<10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4人。合计7人。
5、N>=10000:以10000万元为基数,工程造价每增加2500万元,人员增加1人;有桥梁的工程适当增加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
四、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标准为监理项目人员配备最低标准,建设单位对监理项目人员配备有具体要求的,监理单位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调整,以双方约定或招标承诺为准,但必须达到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的最低标准要求。
C. 市政桥梁工程监理人数配备
项目监理机构应具有合理的人员结构,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1)合理的专业结构。也就是各专业人员要配套。
(2)合理的技术职务、职称结构。表现在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和初级职称有与监理工作要求相称的比例。一 般来说,决策阶段、设计阶段的监理,具有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的人员在整个监理人员构 成中应占绝大多数。施工阶段的监理,可有较多的初级职称人员从事实际操作
2.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数量的确定
工程建设强度。工程建设强度:投资/工期 .根据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作内容和工程复杂程度等级.
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国家并没有明确要求人员的配备数量,也只是笼统的讲配备合理。但是目前很多地方地方法规规定了这一点,可以给你某市的规定参照一下
三、市政工程:(N代表工程造价,单位万元)
1、N<1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合计3人。
2、1000≤N<25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合计4人。
3、2500≤N<5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合计5人。
4、5000≤N<10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4人。合计7人。
5、N>=10000:以10000万元为基数,工程造价每增加2500万元,人员增加1人;有桥梁的工程适当增加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
D. 市政道路监理人员配备
人员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费(或施工合同价款)
10000万元以上
6000-10000万元
3000 -6000万元
1000-3000万元
1000万元以下
工作内容:
1、审核受监工程参与各方主体的资质及质量保证体系;
2、编写受监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专业监理工作,指导监理员的工作;
3、负责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本专业有关的施工计划,并向总监提交审查意见;
4、负责工程进场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抽检、试验与使用审批;
5、负责现场市政配套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的监督管理;
6、审核项目市政工程量,配合预算员完成验工计价工作;
7、负责审核与本专业有关的市政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E. 公路工程现场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应如何配备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JTGG10-2006)3.0.2条对“监理人员 配备”方法规定如下:“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数量和结 构,应根据监理内容、工程规模、合同 工期、工程条件和施工阶段等因素,按保证对工程实施有效监理的原则确定。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工程每年每 5000万元建安费宜配备交通部核准资 格的监理工程师1名。
独立大桥、特长隧道工程每年每3000万元建安费宜配备交通部核准资格的监理工程师1名。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需要,上述配置可 在0.8~ 1.2的系数范围内调整。
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每50km每系统宜配备交通部核准资格的监理工程师 1名,根据工程情况,如系统复杂或隧 道机电工程内容较多,可适当增加。
如遇重大工程变更等情况,上述人员 配备应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并就工程内容的变化'人员的调整事宜f订补充合同。"对监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改变了以往 按公路里程配备的方法,改为高速和一 级公路、独立大桥和特长隧道工程分别以每年完成多少工程建安费所需的监理 工程师数量为基准,并规定了调整范围和原则这样更合理一些。这里所说的“交通部核准资格的监 理工程师'包括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 理工程师两种资格;按照上迷办法计算 出来的、需配备的"交通部核准资格的监理工程师”数量,只是现场监理机构 中持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证书人员的数量。
F. "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备参照哪个规范
没有特殊要求的话,参照招标文件及合同
G. 住建部建设工程现场监理人员配置标准规定
工程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甲级资质由建设部审批;乙级以下由省建设厅审批,报住建部备案。
(一)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十三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二)行政许可条件
具体条件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第五条的规定。
(三)申请材料目录
1、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万以上人民币;(102号令对注册资金有详细要求,请对照办理)
(7)福建省交通工程监理人员配备扩展阅读:
监理人员的职责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H. 公路工程[监理计划】中关于监理人员和设备配备及进退场计划
根据工程的进展到不同阶段,主要专业变化,必然有不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进退场发生,或配备人数增减发生,这个现象,过去没有纳入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中而已,新监理规范中明确预先安排计划,不是奇怪的事,没有‘为什么’可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