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及其重要性
1、监理工程师应该具备以下的基本职业道德:
1)全心全意为社会建设服务
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根本原则,工程监理的一个特点是具有服务性和公正性,在监理活动中,监理工程师要全心全意为社会建设服务,保证建设项目质量合格、安全。
2)必须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3)严格执行有关工程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4)不以个人的名义去承揽监理业务。
5)明确监理范围,不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各方之中做中间贸易人。
6)坚决抵制金钱物质诱惑,严格自觉、自律。
7)对需要保密的工作要严格保密,维护企业信誉。
8)独立判断分析解决问题。
9)努力学习专业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2、重要性:
监理工程师对工作和事业要秉着责任心。对工作的责任心体现在一种敬业精神上,他把工作的责任心落实到了企业内部的每一个监理人员身上。有的工地监理工程师或监理人员出现违背监理职业道德的准则,致使业主提出更换监理工程师或监理人员的要求, 使监理活动十分被动并有损监理企业的信誉和形象。在建设工程三方关系比较复杂的监理现场,需要监理工程师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 才能抵制各种错误,才能坚持“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工作原则, 才能以娴熟监理技术,负责任、高效率和热诚的态度为业主服务,才更能在社会上塑造行业公信力和企业品牌。 监理工作是一项复合型的、高智商的服务活动,不仅要求监理人员具有可靠的技术技能, 而且必须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素质, 职业道德从内在激发监理人员的责任感,从而对社会、对行业有归属感。而监理工程师是领导着企业内的监理人员,他的行为、他的素质、他的职业道德素质无时无刻的间接或直接地影响着他所领导的监理人员以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健康开展,激发企业员工聪明才智充分发挥及创新热情的普遍提高,增强员工主人翁意识和对企业的归属感。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也体现在工作各个方面, 不管建设项目大小、难易程度如何,无论业主的各种要求,也无论施工单位工作怎样,一个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的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队伍能尽职尽责地把项目管理得有秩序、高效率,能有效保证项目预定目标的实现。
② 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要求,对他们的要求,就是说如果不按要求,将会给工程建设带来什么后果
怎样当好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
摘要: 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驻地高监)是取得相应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全面负责某一部分(或某个合同段)工程现场监理工作的主要的监理人员。本文就驻地高监的地位和作用、驻地高监应具备的能力、 驻地高监的思想素质要求发表个人看法。
关键词: 公路建设 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 要求
一、驻地高监的地位和作用
在实行混合监理模式的监理工作中,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一般是由建设单位直接任命,而合同段现场监理工作多为业主招标委托社会监理单位承担,驻地高监是监理单位法人代表在合同监理工作中的全权委托代理人。在监理单位内部,驻地高监是合同履行全过程所有工作的总负责人,是合同段监理的第一责任者,是监理合同目标的规划者,是监理工作中各种要素合理投入和优化组合的组织者。从对外方面讲,驻地高监在企业法人授权范围内直接对业主负责。故,驻地高监是合同段监理工作的全面实现者,既要对业主的成果性目标负责,又要对监理单位的效益性、信誉性目标负责。
二、驻地高监应具备的能力
1、组织能力:驻地高监是合同段监理工作的组织者,是团结、带领驻地办全体监理人员圆满完成监理服务合同中所赋予的各项职责和任务的领导。驻地监理工作是一项集体工作,作为驻地高监必须团结全体监理人员、充分调动每个监理人员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工作的潜在能力。
2、协调能力:协调能力是驻地高监领导才能的重要标志和综合体现。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公路工程点多、面广、战线长、工程复杂(特别是高速公路,技术含量高),往往是多项工程、多工种、多个施工队伍平行、立体、交叉作业,驻地高监不但要协调现场施工的各种关系,更要协调好参建各方(业主、承包人、设计单位、社会各方)的关系,实现工程建设控制目标。这是驻地高监监理工作能力的反映,实践表明专业知识容易掌握,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在短时间内不可能有很大的提高。
3、业务技术能力:驻地高监应做到一专多能,既要有一门专业技术,而且还要掌握与监理的工程项目相关的多门知识,如法律、经济、政策方面的知识,假若驻地高监没有深厚的专业技术功底,在技术上就没有发言权,难于服众,也就很难形成合同段监理工作的核心。作为驻地高监,不可能是所有专业技术的专家,但是要想在整个监理工作中运筹帷幄,必须对监理工作中所涉及到的专业知识均应有所了解,争取达到“一专多能”。而“能”不仅反映在解决工程技术问题上的理论上,而且还应反映在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累工作实践经验上。
4、总结创新能力:驻地高监在合同段监理工作中所处的特殊地位,要求其做到在驻地办内部要集思广益、发挥、调动全体监理人员的潜在能力,作好工作;驻地高监要善于组织驻地办监理人员集中或到外面学习。
三、驻地高监应具备的素质
由于对驻地高监能力的要求较高,其在合同段监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要求驻地高监具有更高的素质,本人认为以下几个方面值得重视:
1、思想素质:思想素质的高低,是其他各种必备素质的基础。因此,在监理工作中要求驻地高监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一是驻地高监要有思想觉悟,公路工程建设多在荒郊野外、劳动强度大、条件艰苦。搞工程建设,首先要热爱自己的事业,不贪图安逸的工作环境、优厚的生活待遇,有些工程甚至要到边远地区。要愿为国家的建设、社会的繁荣贡献自己的精力,在对待每一件事情、每一项具体工作时,要尽职尽责,尽自己的一切努力。二是要廉洁奉公,驻地高监在处理各种矛盾、协调各方关系时,一定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不偏袒一方、压制另一方,不维护一方、损害另一方,不应接受承包人、供货商的任何馈赠。
2、身体素质:驻地监理工作的场所是工程施工现场,一般情况下条件简陋、艰苦,较多的工程施工状况是夜晚与白天连续作业,既有高空作业,又有地下施工,既要在炎热的烈日下施工,又要在寒冬季节、雨天奋战,所以,作为一名驻地高监如果没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是难于胜任监理工作的。
3、业务素质:监理工作是为业主提供技术服务的,是一项容专业技术、综合管理为一体的智力劳动,是一项高智能的服务性工作。作为这项工作的主要组织者,驻地高监在业务素质方面应具备:
⑴较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驻地高监的工作是综合性的,除了专业技术问题外,日常需要驻地高监处理的绝大部分问题是经济问题、合同问题、还有单位与单位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协调配合问题,这些均需要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相关知识,不但要懂技术、也要懂经济、懂管理、懂法律。
⑵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监理工作的核心内容是为业主实现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的三大控制。三大控制的重点在于做好事前控制,亦称预控,即在事情发生前作好预测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影响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索赔的事件发生。
⑶必备的法律知识。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有关的法律与法规。监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合同管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除了大量的技术与经济类的问题外,再就是合同管理,即合同纠纷问题,作为驻地高监,不仅要懂技术、懂经济,还要有相当的能力,做到懂合同、懂法律,按合同约定执行,依法律公平公正的处理问题。
驻地高监要有强烈的责任心才能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驻地高监的责任心决定或直接影响其他监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质量。监理工作是一项重要的、负有连带责任的、为业主提供工程技术与管理服务的工作。监理工作的好坏、深浅均无客观评价的标准,这说明担负监理工作重任的驻地高监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心。驻地高监要有事业心,要把干好监理工作视为干好一项事业,驻地高监必须热爱监理事业、对监理充满信心、敬业守法,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驻地办一班人。驻地高监还应有进取心和公正的心态,要有勇于开拓、不断进取的思想素质和具有廉洁奉公、为人正直和办事公道的高尚情操。只有这样才能当好一名合格的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
③ 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
监理人员首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其实这个在任何行业都有行业道德,如果连行业道德都没有应该是不能在这个行业长久呆下去的
④ 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是怎样的
为了确保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
⑤ 监理工程师应遵守的职业道德有哪些
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职业道 德有:(1) 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2) 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 规、标准和制度,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 理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职责。(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工程监理 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适应工程建 设发展需要。(4)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5) 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 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和 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6) 不为所监理的项目指定承包单位、 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等。(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中各方认为 需要保密的事项。(9)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监理工程师应遵守的工作纪律如下:(1) 遵守国家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 例、规定和办法等。(2) 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所 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约定的责任。(3) 坚持公正的立场,公平地处理 有关各方的争议。(4)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5) 在按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向项 目法人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 理者完成其担负的建设任务。(6) 不得损害他人名誉。(7)不泄露所监理工程需要保密的 事项。(8)不在任何承包单位和材料供应 商中兼任职务。(9)不擅自接受项目法人额外的津贴 和被监理单位的任何津贴,不能接受任何 影响监理公正、独立地位的不当得利。
⑥ 监理工程师通用职业道德守则有哪些
我国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包括以下九条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的项目制定承包商和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生产厂家;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比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是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资料来源,浙江恒超装修监理
⑦ 关于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及其重要性
1、监理工程师应该具备以下的基本职业道德:
1)全心全意为社会建设服务
这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根本原则,工程监理的一个特点是具有服务性和公正性,在监理活动中,监理工程师要全心全意为社会建设服务,保证建设项目质量合格、安全。
2)必须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3)严格执行有关工程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4)不以个人的名义去承揽监理业务。
5)明确监理范围,不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各方之中做中间贸易人。
6)坚决抵制金钱物质诱惑,严格自觉、自律。
7)对需要保密的工作要严格保密,维护企业信誉。
8)独立判断分析解决问题。
9)努力学习专业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2、重要性:
监理工程师对工作和事业要秉着责任心。对工作的责任心体现在一种敬业精神上,他把工作的责任心落实到了企业内部的每一个监理人员身上。有的工地监理工程师或监理人员出现违背监理职业道德的准则,致使业主提出更换监理工程师或监理人员的要求, 使监理活动十分被动并有损监理企业的信誉和形象。在建设工程三方关系比较复杂的监理现场,需要监理工程师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 才能抵制各种错误,才能坚持“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工作原则, 才能以娴熟监理技术,负责任、高效率和热诚的态度为业主服务,才更能在社会上塑造行业公信力和企业品牌。 监理工作是一项复合型的、高智商的服务活动,不仅要求监理人员具有可靠的技术技能, 而且必须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素质, 职业道德从内在激发监理人员的责任感,从而对社会、对行业有归属感。而监理工程师是领导着企业内的监理人员,他的行为、他的素质、他的职业道德素质无时无刻的间接或直接地影响着他所领导的监理人员以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健康开展,激发企业员工聪明才智充分发挥及创新热情的普遍提高,增强员工主人翁意识和对企业的归属感。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也体现在工作各个方面, 不管建设项目大小、难易程度如何,无论业主的各种要求,也无论施工单位工作怎样,一个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的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队伍能尽职尽责地把项目管理得有秩序、高效率,能有效保证项目预定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