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四川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信息网打不开
三、报名方式 考试采用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应首先登录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网站(,按规定如实、准确登录本人报考信息并打印出报名表;
❷ 四川省监理工程师取消是真的吗
是的,取消了对注册证章的要求。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取消四川省监理工程师等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切实抓好《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相关职业资格的通知》(川建办发〔2015〕485号)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现场监理工作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6〕641号)的贯彻落实现将进一步做好我省监理工程师等职业资格取消后的相关后续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严格规范监理机构现场人员管理
(一)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相关职业资格的通知》(川建办发〔2015〕485号),原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员执业资格已被取消,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及施工过程监理不再采用相应的执业证书和印章。
(二)工程监理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根据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等因素配置项目监理人员,同时根据工程进度严格按监理规划中人员进退场计划派驻监理人员。项目监理机构最低人员配置应符合《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检查标准》(DBJ51/T060-2016)第3.1.4的相关规定。
(三)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条件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的相关规定。
(四)总监理工程师只能同时担任不超过三项非异地工程项目总监,且须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配备总监代表方可。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项目主要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只能在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任职。其他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合同履约期间,可同时担任不超过三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五)总监理工程师的变更,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登记。其他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变更,也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期内,监理人员变动更换的比例不得超过项目监理机构总人数的50%。
(六)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施工现场监理办公室张贴本项目监理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便监管部门抽查检验。
(七)监理人员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四川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检查标准(DBJ51/T060-2016)的要求开展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字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单位及相关单位用表等工程资料上签字即可,不再签章。
二、加强对项目监理工作动态监管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将日常监督与对项目监理工作质量监管结合起来,严格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现场监理工作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6〕641号)的要求,加强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岗情况、实体质量安全管控情况和考评整改闭合等情况的动态监管。
(二)各地要停止单一锁证、押证等静态监管模式,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事中监管,动态核查现场监理人员相关信息。目前,我省的监理人员相关信息均可在“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进行查验,监管人员也可现场通过扫描监理人员二维码进行验证。
(三)严格按照《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川建建发〔2017〕34
号)要求,对现场检查发现的监理人员不按规定配备、变更和到位履职的行为按程序纳入不良行为记录予公布。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❸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技研究设计院
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是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前身是四川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由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管理。是全省唯一综合性安全科技研发机构。
为大力实施“科技兴安”,建立全省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撑体系和依托平台,省安监局决定着力推动省安科院的发展。2006年7月经省编委批准,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更名为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同时,四川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加挂四川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中心、四川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和四川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机构牌子,实行四套机构,一套人员。
安科院坚持以科技为中心,实施“安全发展、科技兴院”战略,以安全科技推广应用为主,安全科技研发并进,为政府做安全技术支撑,为企业做安全技术服务,注重为省内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搭建平台。先后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贵州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等科研院所机构和大专院校签订了科技合作协议。
机构设置:
办公室(人力资源,党办合署) 、资产财务部、总工程师办公室、煤矿安全所、非煤矿山所、工程与工业所、危化与烟花爆竹所、安全评价中心、信息所、安全科技教育部、检测检验所
业务体系: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非煤矿山安全技术研究与服务、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服务和评审、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和评审、安全评价、安全生产信息化服务、3D重大危险源测控、职业卫生检测与评
单位历史:
1981年四川省劳动保护中心(川府函[1981]212号)
1983年四川省矿山安全技术研究室与省劳动厅矿山处合署办公(川编发[1983]398号)
1986年建立四川省劳动保护监测站,与劳动保护中心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川编发[1986]002号),同年劳动保护中心更名为四川省劳动保护教育中心(川编发〔1986〕120号)
2002年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室、四川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中心(川编办[2002]45号)
2003年加挂四川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牌子(川编发[2003]5号)
2004年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并加挂四川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牌子(川编办[2004]130号)
2006年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保留四川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四川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中心、四川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的牌子(川编办[2006]99号)
主要职能:
省安科院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基础性、综合性、前瞻性科学研究和解决重大事故预防、监控、预警与应急响应重大技术关键为主要方向:承担省科技厅、省安监局等厅局下达的各类重大安全科研任务;以科研为先导,为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宏观决策提供技术支撑,承担与监管工作密切相关的技术服务性工作;在研发基础上,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整合优秀科技成果,促进安全科技产业化;引领全省安全科技发展方向,成为联系和协调我省安全生产领域各类科研单位的桥梁与纽带。
主要职能包括:
①开展安全生产理论和政策研究,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法制化、科学化;
②开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性研究,为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划、标准、规范提供技术支撑;开展安全生产重大科技攻关和技术示范工作,开发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实用技术成果;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等技术基础工作,为建立全省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体系提供技术支持;开展重大事故分析模拟技术、应急救援技术基础工作,为重大事故技术分析、技术鉴定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③受省安全监局、四川煤监局委托,承担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过程中的科技支撑服务工作;
④承担全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
⑤履行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职能;
⑥履行全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试中心的职能;开展作业环境安全卫生检测检验与评价技术服务;
⑦完成省安监局、四川煤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为地方政府和各类企业提供安全科技服务。
❹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编制简介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行政编制9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机关党委书记按省委规定配备;总工程师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或机关党办主任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9名。
单列管理行政编制1名,单列管理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4名。
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纪检监察专项编制4名。其中:纪检组长(监察专员)1名,监察室主任(纪检组副组长)1名。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监察厅关于对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5〕30号)规定管理。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1名。
❺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网站是什么呢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网站:
http://www.cqss.gov.cn/website/cqss/index.aspx?fcol=212。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协会地址:成都市高升桥南街11号。
协会职能:
1、工程质量管理职能
负责规划管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审查全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资质并对各级监督机构进行考核和业务指导;组织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有争议的工程质量进行仲裁;组织“天府杯”评审;受理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并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对质量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受建设厅委托,设立专门备案部门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定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定等。
2、建设工程监理职能
负责办理全省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年检,负责全省监理工程师资格的考核、考试、培训、发证上岗;掌握全省建设监理动态,发布建设监理信息,出版有关刊物,组织交流建设监理工作经验,制定全省建设监理工作相关的实施办法和规定,指导四川省建设监理协会开展工作。
3、建设安全管理职能
负责全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根据国家及建设部有关建筑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划、管理全省安全检查及对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向建设部汇报全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状况,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负责全省建筑行业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和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掌握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状态,组织召开全省建筑安全工作会议,组织交流工作经验,评选表彰安全工作先进集体、个人;负责全省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业绩评价、年审换证;负责规划、管理全省建筑企业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指导、督促企业为从事危险行业的职工办理工伤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保障职工的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4、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职能
负责全省各类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站、所)及其他向社会提供工程质量检测公正数据的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查、规划管理和业务领导;接受委托,承担国家和省的重点工程质量的检测;监督检测参与建筑新结构、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工艺的科技成果鉴定;负责组织工程质量检测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培训认可;制定全省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实施办法和规定,并监督其实施。
5、工程质量安全直接监督职能
负责调查处理受监工程的质量安全事故,指导、督促施工单位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和工程质量。同时,对受监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❻ 现在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版本众多,各种单位发的都不一样,现在都说四川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发放的才能用吗
2012年起,工程建设机械已经不再列为特种设备目录(塔吊、施工升降机、行车等少数机种除外)。目前挖掘机、装载机等大部分机种的建设机械已经不属于特种设备,不涉及特种作业,因此也不存在特种作业证书的问题。但起重机械等仍属于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工种,政府会强制组织安全教育培训,之后为学员发放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同时进入施工岗位。
质监部门负责生产制造领域的监管职能,不再办理施工现场环节的工程建设机械类操作证书,涉及建设机械施工领域作业操作证书可以与本协会的定点培训机构联系报名,通过考试后获取。
培训合格证书及施工作业操作证和特种作业证、职业技能证书有何区别?
学员培训合格证及施工作业操作证(属于能力准入)、特种资格证(属于行业准入)、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证书(属于职业水平证书)在实际工程施工中是相辅相成的,并不对立;部分法律人士和网友学员往往把三者者混淆,片面扩大或宣传其中某一证书适用范围可替代其他两种证书,给施工部门、学员和社会监管机构造成误解和困惑。现在明确如下:
(1)岗位能力类证书:建设类建设机械培训合格证书、建设类建设机械作业操作证。该证书对应的是国家建设机械领域的国家标准和建筑施工行业标准的规定,是学员具备岗位作业操作基本能力证明文件。该种证书一般由住建部所属的教育类行业机构如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建设机械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等组织监管和发放,是学员证明自身具备岗位技能能力基本要件,相当于毕业证。
(2)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特种设备、特种作业类):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属于政府依法行政的职能范畴,由政府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直接组织与侧重安全作业法规、事故防范等相关的培训并颁发特种设备、特种作业类资格证书,相当于准驾证、行驶证等,特种作业证书一般只针对特种设备条例等法规明文列入监管目录的机种(如起重机械、电梯等)。该类证书与“行政许可法“、”特种设备条例” 、“特种作业安全监察规定”等法律法规存在关联和对应,是政府以法规形式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后持特种证上岗的强制要求,是政府依法行政的体现。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是体现这一行政行为的载体和形式。
(3)水平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是由人事劳动部门发放的一种水平证书,相当于职称证,一般由学员自愿申请报名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和技能鉴定后取得。目前相关土方机械操作类等级证书可由学员所在地劳动职业技能鉴定站获得,虽不属工地必备证件,但对求职和保险有帮助的
(4)证书的获取途径不影响证书的法律效力问题,只要是学员通过住建部所属的正规教育组织、正规渠道参加报名和按照规定的学习程序、按成规定学时,掌握了相关操作要领,具备了作业能力,经过考试考核即可获得证书。
❼ 四川建筑工程资料落款单位
我觉得应该是四川省建设厅这个单位,一个楼盘的这个地方还是比较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