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消防验收规范要求
消防验收规范要求: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验收一般规定:
1) 施工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2) 验收组织应符合本规范3.0.7规定,合格评定应符合本规范3.0.8规定。
3) 承担复验的单位应具有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相应资质。
4 ) 不能复验的产品,应具有生产厂出具的同批产品检验报告与合格证。
5) 验收检测采用计量、检测器具应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6)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7) 工程的外观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验收组织:
1) 施工过程检查组织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组成,并应按本规范附录C的有关表格进行记录。
2) 分部工程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进行,并应按本规范附录D和附录E的有关表格进行记录。
『贰』 新建小区消防验收标准
我们是同行,你的问题不清楚啊。。
是报价的资料还是材料的资料。 你们是不是要去报验阿。。
我先给你点资料。。你要是不明白就和我联系。
[email protected]
消防报审验收程序
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图——报消防部门审批(3-15天)——出审核意见——按审核意见修改图纸——重新报审——出同意施工意见——把施工图原件及审校意见复印件报物管公司存档——施工——调试——专业单位检测——出检测报告(2-7天)——报原审核单位验收——现场验收——出合格意见——开业前消防检查——出同意开业意见——开业。
二、 消防报审时应提供的资料:
装修平面图及施工图;照明、用电平面图及施工图;装修材料清单,防火材料合格证;装修单位资质证明书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上面是正规的消防报验过程。
如果是6层以下的民用建筑 可以不作消火栓。。
只要其他的消防规范合格就行。。比如:消防通道,,建筑的耐火等等。
可以参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005局部修订条文
消防规范免费下载地址
http://www.jingjun.cn/1xiazaizhongxin.htm
『叁』 室内消防验收规范
内容提要:
一、接管验收手册 3
1、物业验收程序 3
2、接管验收应检索提交资料 4
3、物业档案资料移交 4
4、物业接收工程项目验收依据 5
5、物业工程验收移交项目 6
物业工程移交项目表(一) 6
物业工程移交项目表(二) 7
物业工程移交项目表(三) 8
物业工程移交项目表(四) 9
二、物业设施交接 9
1物业设施交接书 9
2、消防系统验收及表格 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报告 11
系统竣工表 11
验 收 表 13
3、冷、暖通空调系统验收及表格 15
设备开箱检查记录 1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5
风管漏风检测记录 16
现场组装除尘器、空调机漏风检测记录 17
冷冻水管道压力试验记录 18
制冷系统气密性试验记录 18
设备单机试验记录 19
采暖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20
采暖系统水压实验及调试 21
中间验收记录 21
4、金属管道工程验收及表格 22
质量检验 22
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23
建筑排水用UPVC硬聚氯乙烯螺旋管 23
地下防水工程 24
5、室内给水系统 25
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26
室内给水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27
6、室内排水系统 27
卫生器具验收 28
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29
7、电气施工验收 29
一、电气照明装置验收 29
二、IKV及以下配线工程 30
三、低压电器施工 31
四、高压电器施工 31
五、电力变压器施工 33
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35
一、质量验收 35
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36
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37
9、砖石工程施工验收 38
10、建筑地面工程验收 38
11、玻璃幕墙工程验收 40
12、装饰工程验收 42
一、抹灰工程 42
二、吊顶工程 43
三、隔断工程 44
四、饰面板(砖)工程 45
五、涂料工程 46
六、裱糊工程 47
七、刷浆工程 48
八、花饰 49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许可事项名称: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含以下内容:扩建化学危险物品储存设施工程竣工验收。)
许可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WBR>第十条。
许可实施主体:
市公安局消防局、各区县消防处、科(大队)按现行分工分别实施:
(一)</WBR>市消防局防火监督部建审处建审的项目由防火监督部验收办验收;
(二)其它项目按照管辖分工原则行使行政许可权。
许可条件:
1、建筑消防设计已经消防部门审核同意,</WBR>法规及相关文件、规范对竣工建筑消防安全的要求。
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消防验收须提供材料如下:
1、建筑内装修消防设计已经消防部门审核通过,</WBR>且按原设计施工,变更部分内容、程序符合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2、取得建筑消防检测机构对申报建筑的消防设施完全检测报告,</WBR>结果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结论为合格;
3、申报表上填写的装修材料(顶棚材料、墙面材料、地面材料、</WBR>的检测报告表明所检材料达到消防安全要求;
4、申报工程现场已施工完毕,具备法定竣工条件,</WBR>消防验收自检自验合格报告》;
5、符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WBR>规范对竣工建筑消防安全的要求。
许可数量:总量无限制(但每个工程只许可一次)
许可收费项目名称及依据:不收费
许可时限:</WBR>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许可实施程序:
一、申请
1.申请人申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应报送以下材料: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
(2)建设过程中消防部门的所有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文件复印件(</WBR>一式两份);
(3)消防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两份原件),</WBR>有钢结构的工程还应提供钢结构防火涂料厚度检测报告;
(4)消防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表上填写各种消防产品(</WBR>含防火阻燃材料和防火建筑相关产品)的规格型号并附检测报告;
(6)《消防验收自检自验合格报告》。
2.申请人申请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消防验收须提供材料如下:
(1)建设单位提出的验收申请(加盖公章);
(2)建设单位填写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
(3)建设工程中消防部门的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文件(复印件);
(4)消防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原件);
(5)《消防验收自检自验合格报告》。
(6)申报表上填写的装修材料(顶棚材料、墙面材料、地面材料、</WBR>隔断材料、装饰织物等)的检测报告。
二、受理
1.标准: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WBR>待施工完毕后再行申报。
2.本岗位责任人:受理人员。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报材料。
对申报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及时受理,给与申请人受理回执单,</WBR>将申报材料转审核人员;
对申报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WBR>要求及申请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告知申请人。
三、审核
(一)初审
1.标准:
(1)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申报的材料和现场实际情况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WBR>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本岗位责任人:初审人员。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
对符合标准的,必须提出同意批准的审核意见,填写审批单,</WBR>将申报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复审人员;
对不符合标准的,终结审批,</WBR>在审批单上签署本项申请不予批准的意见及理由后,转复审人员。
(二)复审
1.标准:
(1)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申报的材料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WBR>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与审核标准相同。
2.本岗位责任人:主管业务处处长和防火部领导或区县消防处(</WBR>科)大队的副处长(副科长)副大队长。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复审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复审。
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在审批单上填写复审意见后转审定人员;
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应与审核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WBR>并填写审批单。
(三)审定
1.标准:与复审标准相同。
2.本岗位责任人:主管局长或区县消防处(科)大队的处长(</WBR>科长)大队长。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审定标准对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同意复审意见的 ,在审批单上填写审定意见,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不同意复审意见的,应与复审人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后,</WBR>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填写在审批单上,按原渠道退受理人员。
(四)告知
1.本岗位责任人:受理人员
2.工作标准: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员办事结果;
3.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并交业务部门归档。
对通过审定的,通知申请人领取。
对退回的中止件,必须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WBR>形式告知申请人,并将申报材料退申请人;
对不予批准件,必须将理由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WBR>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监督措施:
1、此项审批将作为考核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WBR>对投诉案件做到件件有回复。
2、</WBR>受理情况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注:受理人员应当向申请人发放《告知单》,</WBR>申请人也可通过登录消防局网站直接下载相关申报表和《告知单》。
13、园林绿化工程验收 49
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单 49</WBR> </SPAN></li>
『肆』 消防工程标准及验收标准 需专业人士解答!
(一) 消防报警系统
1.配线
1.1使用的导线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CCC认证。
1.2不同用途、不同电压和不同电流类别的导线应用颜色区分。在同一建筑内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统一。
1.3穿线前应检查管口的护口是否整齐,如有遗漏和破损应补充和更换。
1.4穿入管内的导线不应有接头,其绝缘层不得损坏,导线不得扭曲,其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
1. 5截面为2.5mm2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的线芯应压接端子后再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1.6报警总线采用Z-RVS2*1.5双色线,电源总线采用BV2*2.5双色线。
1.7绝缘摇测时在端子箱内将总线与分支线断开,系统总线及每层分支线单独摇测并填写纪录表。
2. 设备安装
2.1探测器安装必须在线路绝缘摇测后进行。如遇风管、风口、照明灯具等可作必要移位,如移位超出保护范围,应进行设计变更。
2.2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送风口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 探测器至墙边、梁边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3探测器边缘与照明灯具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2m。
2.4探测器与各种洒水喷头距离不应小于0.3m。
2.5探测器应水平安装。
2.6报警控制器安装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2.7控制器的外部接线应配线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导线端部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
2.8控制器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
3.系统接地
3.1 消防控制室工作接地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线芯截面4mm2,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
(二) 消防管网及组件安装
1.施工前应做好预留套管、预留孔洞的核实工作,做到位置准确、无遗漏,如遇水电管线相碰时应协商解决。
2.管路安装
2.1消火拴系统采用焊接钢管,钢管连接采用焊接。消火栓阀门中心距地面1.1m,允许偏差20mm。阀门距箱侧面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100mm,允许偏差5mm。
2.2喷淋系统采用热镀锌钢管。当管子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时应采用螺纹连接,当大于100mm时采用沟槽连接,连接后不得减小管道的通水截面面积。
2.3管网安装前应校直管子,并清除管子内部的杂物。
2.4 当管道变径时宜采用变径接头,在管道弯头处不得采用补芯,公称直径大于50mm的管道不应采用活接头。
2.5螺纹连接的密封填料应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 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填料挤入管道内,连接后应将连接处外部清理干净。
2.6管道支架、吊架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与喷头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与末端喷头的距离不宜大于750mm。
2.7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吊架不宜少于1个,当喷头之间距离小于1.8m时可隔断设置但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
2.8管子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的防晃支架不应小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2.9垂直安装的管道应在其始端和终端采用管卡固定,其安装位置距地面1.5m~1.8m。
2.10喷淋管道横向安装宜设0.002-0.005的坡度,当局部无法利用排水管排净水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当喷头数量小于5只时可在管道低洼处设堵头,当喷头数量大于5只时宜设带阀门的排水管。
2.11明装消火栓管刷红色防火漆两道,喷淋配水干管、配水管应做红色环圈标志。
3.喷淋头安装
3.1喷头安装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3.2喷头安装应使用专用扳手,喷头框架、溅水盘产生变形或释放元件损伤时应采用相同喷头更换。
3.3当通风管道宽度大于1.2m时喷头应安装在其腹面以下。
4.设备安装
4.1报警阀安装位
『伍』 多大面积的装修需要消防部门审批
300平方米以下的装修工程不需要消防备案,反之,300平方米以上的装修工程则需要消防备案。
《消防法》第十条、第十三条和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只有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才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消防验收备案。
对于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按照住建部令第18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二款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设(筑)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
(5)楼房装修工程消防验收标准扩展阅读:
“消防”即消除防患(即预防和解决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人为与自然、偶然灾害的总称),当然狭义的意思在人们认识初期是:(扑灭)火灾的意思。
Fire control;Fire fighting;Fire protection灭火与防火。亦指灭火、防火人员。郭孝成《浙江光复记》:“卫队及巡警消防,见势已烈,均袖缀白布,以表输诚。”
如:必须抓好消防工作。例如:消防车、消防技术。中国已有两千多年的消防历史,“消防”一词是二十世纪从日本引进的,是一个外来语。但“消防”的根在中国。
日本的文字是从中国的汉字演变而来,汉字早在西晋太康五年(284年)就开始传入日本。“消防”一词不仅字形与汉字完全相同,字义也无差别。现代意义的消防可以更深层的理解为消除危险和防止灾难。
我国已经颁布施行消防法律、规章20余部,国家消防规范、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200余部,地方性消防法规60余部,初步形成了以《消防法》为基本法律,以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以及地方性消防法规相配套的消防法规体系。
1、消防法律。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同年9月1日起施行。《消防法》分为总则、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六章五十四条。为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消防法》正在修订之中。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并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2、地方性消防法规。除国家立法以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消防法》的原则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多数颁布了地方性消防法规。
3、部门规章。公安部先后颁布了与《消防法》相配套的《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
4、消防技术标准。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接受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即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设九个分委员会,负责制修订和审查各类消防技术标准草案。
消防技术标准经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定后,报送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或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批准,作为国家标准(GB)或行业标准(GA)公布施行。现已颁布施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达250多项。
注:九个分委员会为:①术语、符号、标记和分类;②固定灭火系统;③灭火剂;④消防车、泵;⑤消防器具、配件;⑥火灾报警系统和电气防火、消防通讯;⑦防火材料;⑧建筑构件耐火性能;⑨消防管理。
工程建设类消防技术标准主要由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制定,经建设部批准后,作为国家标准(GB),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布施行。其中重要的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另外,还有由公安部消防局与有关方面共同制订的如《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许多专项设计规范。
『陆』 消防验收规范标准
去看下规定内容
『柒』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标准是什么应该注意什么
室内检测有两大类型:1、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衡量房屋是否合乎人居环境健康要求,依据的标准是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2、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民用建筑工程和室内装修工程环保验收检测,依据的标准是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环境污染物控制规范。
『捌』 装修改造工程消防验收
根据你们跟消防支队的关系来说,关系好的话,提供一部分就行了,如果一般般的话:
1、不能只提供面层的检验报告,一些木作、隐蔽工程的材料也要提供,尤其是防火涂料一定要有。
2、只要检验报告上有耐火等级就行,不用消防局的耐火等级的检验报告,记得把合格证也撕下贴上,检验报告跟材料供应商要,一定是红章的原件(大部分是彩色复印件,也可以)。
3、油性涂料、塑胶地板都有耐火等级的检验报告,室外铺的木隔板也有防腐、防虫蛀和防火检验报告,都在检验报告中体现出来的。
4、消防验收还需要装修施工图、竣工资料等。
5、消防验收应该是甲方提出申报,由装修施工队、消防施工队配合,主要是消防施工队的配合尤其重要,没监理啥事,监理主要在施工阶段起作用,只要竣工资料齐了就行了。
『玖』 建筑消防验收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来对建筑消防进行验收,标准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装置,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电源及其配电,防火卷帘及防火门七类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程等。
多层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各层的每个防火分区,当其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系独立设置时,则被保护防火分区内的送、回风水平风管与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防火阀,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但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9)楼房装修工程消防验收标准扩展阅读
火灾照明应在下列设置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的照明支线,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
散指示标志宜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消防控制的功能,控制消防设备的开启关闭,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的开关,关闭防火阀,停止空调送风机,显示火灾故障报警的位置,疏散通道出口等。
『拾』 小区住宅的消防验收标准是什么
选择消防验收,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如分类。分类是消防。丙、丁级为特小工程,报审以乙级资质单位为主,能满足大部分工程报审,费用比甲级单位有一段差距。
气体灭火系统消防电气检测内容有六大项:变压器室。消防验收是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进行安全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
(10)楼房装修工程消防验收标准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规范消防监督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
本规定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规、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
第四条除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承担辖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具体分工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报公安部消防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