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电力施工标准规范
变压器、箱式变电所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变压器、箱式变电所的基础验收合格,且归埋入基础的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变压器进、出线预留孔及相关预埋件进行检查,才能安装变压器、箱式变电所。
1、 变压器安装应位置正确,附件齐全,油侵变压器油位正常,无渗油现象;防震装置安装牢固;变压器中性点和零线接地,应分开敷设。
2、 变压器一、二次线,相位正确,螺栓压接应紧固牢靠,绝缘良好。
3、 箱式变电所及落地式配电箱的基础应高于室外地坪,周围排水通畅;用地角螺栓固定的螺帽齐全,拧紧牢固;自由安放的应垫平放正。金属箱式变电所及落地式配电箱,箱体应接保护导体(接地PE)或中性保护导体(接零PEN)可靠,且有标识。
4、 箱式变电所降阻剂内外涂层完整、无损伤,有通风口的风口防护网完好。
5、 箱式变电所的高低压柜内部接线完整,低压每个输出回路标记清晰,回路名称准确。
二、成套配电柜(箱)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1、基础型钢安装:
1)型钢预先调直,除锈,作防腐处理;基础型钢宜高出室内地面10MM。
2)基础型钢架按施工图纸所标位置将预制好的基础型钢架或型钢焊牢在基础预埋件上。用水准仪或水平尺找平,校正。垫片最多不超过三片;焊后清理,打磨,补做防锈。
3)基础型钢与接地母线连接,将接地扁钢引入并与基础型钢两端焊牢,焊接长度为接地扁钢宽度的2倍。
2、明装配电箱安装:
1)根据设计要求找出明装配电箱的位置,并按照外形尺寸进行弹线定位。
2)配电箱安装底口距地一般为1.5M,在同一建筑物内,同类箱盘高度应一致,允许偏差10MM。
3)钢件等均应预埋,挂式配电箱(盘)应采用金属膨胀螺栓固定。
4)配电箱(盘)安装应牢固、平正。配管顺直。
5)配电箱(盘)上的电器应牢固、平正、整洁、间距均匀。端子无松动,启动灵活,零部件齐全。
6)配线应排列整齐,并绑扎成束,盘面引出、引进导线应留有适当裕度,以便于检修。
7)导线剥削处不应降阻剂损伤芯线和芯线过长,导线接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端部绞紧,且有中端端子或挂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8)配电箱安装允许偏差不应大于3MM,配电箱体高500MM以下,允许偏差1.5MM。
10KV电力电缆冷缩终端
三、电缆敷设工艺标准:
1、施工前对电缆进行详细检查;绝缘摇测测试合格,电缆的规格、型号、长度等均符合要求,外观无扭曲、损坏等要求。
㈡ 电气设备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有以下规范:
GB50303-20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601-2010《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T50832-2013《1000kV系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254-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9-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7-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5-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DLT5161[1].1~17-2002_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全套)
GB50131-2007《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ECS1742004《电涌保护器选用安装验收及维护》
CJJ 89-2012《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GB50166-2007《火灾自动报警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㈢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90-92
你说的是这本书吗?
㈣ 电力线路验收规范由哪些
1、为了保证10kV及以下配电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配电网络安全运行,规范配电工程等额验收工作,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局10kV及以下配电新建、改建工程〔包括网配改、技业、业扩(客户投资移交电业部门维护管理的)等工程〕的验收。
2.引用标准
DL/T 601-96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GB 50061-1997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
DL/T 602-96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
GB 50173-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17-94 电力电缆设计规范
GB 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053-94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16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CECS 49:93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验收规程
GB 50150-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171-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4-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8-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147-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148-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14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榕电业配[2003]228号 福州电业局10kV电缆运行规程
榕电业配[2003]228号 福州电业局小区设备运行规程
榕电业配[2003]419号福州电业局中低压配电架空线路设计安装标准
㈤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96)
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5—96)
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6—96)
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96)
㈥ 电力设备验收规范
正常条件下安装和调整试验的通用低压电器。不适用于无需固定安装的家用电器、电力系统保护电器、电工仪器仪表、变送器、电子计算机系统及成套盘、柜、箱上电器的安装和验收。
低压电器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低压电器的运输、保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低压电器设备和器材在安装前的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当超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和器材保管的专门规定。
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做下列验收检查:
包装和密封应良好。
技术文件应齐全,并有装箱清单。
按装箱清单检查清点,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按本规范要求做外观检查。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与低压电器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与低压电器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当设备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㈦ 电气工程验收标准是什么
正常条件下安装和调整试验的通用低压电器。不适用于无需固定安装的家用电器、电力系统保护电器、电工仪器仪表、变送器、电子计算机系统及成套盘、柜、箱上电器的安装和验收。
1.0.3 低压电器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1.0.4 低压电器的运输、保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
1.0.5 低压电器设备和器材在安装前的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当超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和器材保管的专门规定。
1.0.6 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1.0.7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做下列验收检查:
1.0.7.1 包装和密封应良好。
1.0.7.2 技术文件应齐全,并有装箱清单。
1.0.7.3 按装箱清单检查清点,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1.0.7.4 按本规范要求做外观检查。
1.0.8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9 与低压电器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0.9.1 与低压电器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当设备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1.0.9.2 低压电器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屋顶、楼板应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2)对电器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等应拆除,场地应清扫干净。
(3)室内地面基层应施工完毕,并应在墙上标出抹面标高。
(4)环境湿度应达到设计要求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5)电气室、控制室、操作室的门、窗、墙壁、装饰棚应施工完毕,地面应抹光。
(6)设备基础和构架应达到允许设备安装的强度;焊接构件的质量应符合要求,基础槽钢应固定可靠。
(7)预埋件及预留孔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牢固。
1.0.9.3 设备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门窗安装完毕。
(2)运行后无法进行的和影响安全运行的施工工作完毕。
(3)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损坏部分应修补完整。
1.0.10 设备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前,应做好防护工作。
1.0.11 低压电器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 一 般 规 定
2.0.1 低压电器安装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2.0.1.1 设备铭牌、型号、规格,应与被控制线路或设计相符。
2.0.1.2 外壳、漆层、手柄,应无损伤或变形。
2.0.1.3 内部仪表、灭弧罩、瓷件、胶木电器,应无裂纹或伤痕。
2.0.1.4 螺丝应拧紧。
2.0.1.5 具有主触头的低压电器,触头的接触应紧密,采用0.05mm³10mm的塞尺检查,接触两侧的压力应均匀。
2.0.1.6 附件应齐全、完好。
2.0.2 低压电器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2.0.2.1 落地安装的低压电器,其底部宜高出地面50~100mm。
2.0.2.2 操作手柄转轴中心与地面的距离,宜为1200~1500mm;侧面操作的手柄与建筑物或设备的距离,不宜小于200mm。
2.0.3 低压电器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2.0.3.1 低压电器根据其不同的结构,可采用支架、金属板、绝缘板固定在墙、柱或其它建筑构件上。金属板、绝缘板应平整;当采用卡轨支撑安装时,卡轨应与低压电器匹配,并用固定夹或固定螺栓与壁板紧密固定,严禁使用变形或不合格的卡轨。
2.0.3.2 当采用膨胀螺栓固定时,应按产品技术要求选择螺栓规格;其钻孔直径和埋设深度应与螺栓规格相符。
2.0.3.3 紧固件应采用镀锌制品,螺栓规格应选配适当,电器的固定应牢固、平稳 。 2.0.3.4 有防震要求的电器应增加减震装置;其紧固螺栓应采取防松措施。
2.0.3.5 固定低压电器时,不得使电器内部受额外应力。
2.0.4 电器的外部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2.0.4.1 接线应按接线端头标志进行。
2.0.4.2 接线应排列整齐、清晰、美观,导线绝缘应良好、无损伤。
2.0.4.3 电源侧进线应接在进线端,即固定触头接线端;负荷侧出线应接在出线端,即可动触头接线端。
2.0.4.4 电器的接线应采用铜质或有电镀金属防锈层的螺栓和螺钉,连接时应拧紧,且应有防松装置。
2.0.4.5 外部接线不得使电器内部受到额外应力。
2.0.4.6 母线与电器连接时,接触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连接处不同相的母线最小电气间隙。
2.0.5 成排或集中安装的低压电器应排列整齐;器件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便于操作及维护。
2.0.6 室外安装的非防护型的低压电器,应有防雨、雪和风沙侵入的措施。
2.0.7 电器的金属外壳、框架的接零或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2.0.8 低压电器绝缘电阻的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2.0.8.1 测量应在下列部位进行,对额定工作电压不同的电路,应分别进行测量。
(1)主触头在断开位置时,同极的进线端及出线端之间。
(2)主触头在闭合位置时,不同极的带电部件之间、触头与线圈之间以及主电路与同它不直接连接的控制和辅助电路(包括线圈)之间。
(3)主电路、控制电路、辅助电路等带电部件与金属支架之间。
2.0.8.2 测量绝缘电阻所用兆欧表的电压等级及所测量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
2.0.9 低压电器的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