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依据
三、监理工作范围及工作目标
四、监理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
2、施工阶段
五、监理工作流程
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方案;
3、审核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4、核查特种设备的验收手续;
5、安全检查
七、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监理工作方法(手段)
2、监理工作措施
八、安全质量隐患及事故的处理程序
1、安全质量隐患的处理程序
2、安全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九、监理工作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2、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4、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5、工程材料,半成品质量检验制度;
6、安全物资查验制度;
7、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8、工程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9、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0、监理报告制度;
11、监理日记和会议制度。
12、监理组织工作会议制度;
13、对外行文审批制度;
14、安全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15、安全监理月报制度;
16、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十、监理资料
『贰』 请问施工监理的主要有哪些工作方法啊
1、现场记录:监理机构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2、发布文件:监理机构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3、旁站监理: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
4、巡视检验:监理机构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5、跟踪检测: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机构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进行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
6、平行检测:监理机构在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的检测,核验承包人的监测结果;
7协调:监理机构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的调解。
『叁』 工程建设监理的具体程序
(1)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性质、建设单位对监理的要求,委派称职的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全面负责该工程的监理工作。一般情况下,监理单位在承接工程监理任务时,在参与工程监理的投标、拟定监理方案(大纲)以及与建设单位商签委托监理合同时,即应选派称职的人员主持该项工作。在监理任务确定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该主持人即可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这样他在承接任务阶段即早已介入,从而更能了解建设单位的建设意图和对监理工作的要求,并与后续工作能更好地衔接。总监理工程师是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他对内向监理单位负责,对外向建设单位负责。监理机构的人员构成是监理投标书中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单位在评标过程中认可的,总监理工程师在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时,应根据监理大纲内容和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内容组建,并在执行监理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中进行及时的调整。
(2)编制建设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建设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是开展工程监理活动的纲领性文件。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
(3)制定各专业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
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有可操作性。
(4)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1)工作的时序性。监理的各项工作都应按一定的逻辑顺序先后展开,从而使监理工作能有效地达到目标而不致造成工作状态的无序和混乱。
2)职责分工的严密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是由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专家群体共同来完成的,他们之间严密的职责分工是进行监理工作的前提和实现监理目标的重要保证。
3)工作目标的确定性。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每一项监理工作的具体曰标都应是确定的,完成的时间也应有时限规定,从而能通过报表资料对监理工作及其效果进行检查和考核。
(5)参与验收,签署工程建设监理意见。
施工完成以后,监理单位应在正式验交前组织竣工预验收,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提出整改要求。监理单位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监理单位意见。
(6)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监理工作完成后,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的监理档案资料应在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不管在合同中是否作出明确的规定,监理单位提交的资料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一般应包括: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签证资料等。
『肆』 简述建筑工程监理的实施程序
监理合同签订以后,监理企业应按如下监理程序实施建设工程监理:
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是开展工程监理活动的纲领性文件。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性质、业主对监理的要求,委派称职的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全面负责该工程的监理工作。
一般情况下,监理单位在承接工程监理任务时,在参与工程监理的投标、拟定监理方案(大纲)以及与业主商签委托监理合同时,即应选派称职的人员主持该项工作。在监理任务确定并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该主持人即可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在监理规划的指导下,为具体指导项目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的进行,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向业主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完成后,监理单位向业主提交的监理档案资料应在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如在合同中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监理单位一般应提交: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签证资料等档案资料。
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
建设工程施工完成以后,监理单位应在正式验交前组织竣工预验收,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提出整改要求。
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工作的规范化体现在:1)工作的时序性。这是指监理的各项工作都应按一定的逻辑顺序先后展开,从而使监理工作能有效地达到目标而不致造成工作状态的无序和混乱。2)职责分工的严密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是有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专家群体共同来完成的,他们之间严密的职责分工是协调进行监理工作的前提和实现监理目标的重要保证。
监理工作总结
监理工作完成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从两方面进行监理工作总结。向业主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委托监理合同履行情况概述,监理任务或监理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由业主提供的供监理活动使用的办公用房、车辆、试验设施等的清单,表明监理工作终结的说明等
『伍』 开展监理工作的步骤与方法
1、成立现场监理部
(1)确定监理人员
总监应根据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结构特点,根据各监理员个人专业和工作能力,总体的合理性和协调性,对人员进行分工,明确各自的岗位职务和职责。
(2)确定监理目标和工作内容
根据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监理任务,划列出监理工作的具体工作内容:
质量控制: ①、分包确认;②、工程材料、设备等质量控制③、质保体系和质量责任;④、施工方法、环境;⑤、质量报验。
进度控制:①、进度计划;②、现场协调会;③进度动态控制;④、工程计量;⑤、工程延误处理。
投资控制:①、工程预算;②、审核工程款支付;③、工程变更;④、工程结算;⑤、索赔处理。2、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基本流程
⑴、确定监理部组成人员和任务职能分工,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方。
⑵、编写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⑶、积极协助业主做好工程报监和现场“三通一平”的工作。
⑷、审查施工单位(分包单位)资质。
⑸、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总进度计划。
⑹、协助业主组织好设计变更和图纸会审工作。
⑺、做好测量资料和基准点的检验交接工作。
⑻、审批开工报告。
⑼、对现场材料进行检查和抽样见证复试。
⑽、定期召开工地协调会(一般每周一次)。
⑾、定期进行质量、安全大检查,一般业主、承包商、监理共同参加。
⑿、监理人员经常巡视施工现场,加强“平行检验”,必要时实施旁站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在控制之中。
⒀、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在施工方自检的基础上,组织工程验收,签署监理意见,编写监理小结。
⒁、工程完工后,组织承包商、分包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预验收,并写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⒂、参加由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
⒃、向业主提交监理工作总结。
⒄、核查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确保工程技术资料完整。
⒅、参与工程交接工作,做好保修期监督工作。
『陆』 监理工作的方式主要有几种
监理工作的相关服务方式主要有:勘察、设计、施工、保修阶段四种。
1.0.3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柒』 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方法是由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构成的有机的方法体系。
(1)目标规划
目标规划是指围绕工程项目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进行研究确定、分解综合、计划安排、制定措施等项工作的集合。目标规划是目标控制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做好目标规划工作才能有效地实施目标控制。
工程项目目标规划过程是一个由粗而细的过程。它随着工程的进展,分阶段地根据可能获得的工程信息对前一阶段的规划进行细化、补充和修正,它和目标控制之间是一种交替出现的循环链式关系。
(2)动态控制
动态控制是在完成工程项目过程中,通过对过程、目标和活动的动态跟踪,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工程信息,定期地将实际目标值与计划目标值进行对比,如果发现或预测实际目标偏离计划目标,就采取措施加以纠正,以保证计划总目标的实现。
动态控制贯穿于整个监理过程中,与工程项目的动态性相一致。工程在不同的阶段进行,控制就要在不同的阶段开展;工程在不同的空间展开,控制就要针对不同的空间来实施;计划伴随着工程的变化而调整,控制就要不断地适应计划的调整;随着工程的内部因素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控制者就要不断地改变控制措施。监理工程只有把握工程项目的动态性,才能做好目标的动态控制工作。
(3)组织协调
协调就是连接、联合、调和所有的活动及力量。组织协调就是把监理组织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和处理,对所有的活动及力量进行连接、联合、调和的工作。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不断进行组织协调,它是实现项目目标不可缺少的方法和手段。
组织协调的内容很多,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
1)人际关系的协调。包括监理组织内部的人际关系、项目组织与本公司的人际关系、监理组织与关联单位的人际关系。主要解决人员和人员之间在工作中的联系和矛盾。
2)组织关系的协调。主要解决监理组织内部的分工与配合问题。
3)供求关系的协调。包括监理实施中所需人力、资金、设备、材料、技术、信息等供给,主要解决供求平衡问题。
4)配合关系的协调。包括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以及与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科学研究、工程毗邻单位之间的协调。主要解决配合中的同心协力问题。
5)约束关系的协调。主要是了解和遵守国家及地方政策、法规、制度方面的制约,求得执法部门的指导和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