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铁路工程监理主要做什么
铁路电气化工程安装工,主要是铁路轨道接触网方面的施工。主要施工内容是支柱基础开挖(高铁都是线下施工单做)、立支柱、安装腕臂、做终锚和落锚拉线、放承力索、放接触线、安装补偿装置、悬挂设备安装、定位装置安装等,轨道接触网方面的各项施工。希望能给予你帮助。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B. 高铁轨道工程的监理旁站项目有哪些
旁站方法是指监理人员在盾构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安全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各驻地监理部根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有关内容,应初步确定盾构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根据盾构工程特点,建议应该设立以下旁站点:
1、始发、到达前的加固体抽芯检测;
2、始发、到达前的洞门钢筋破除、掘进;
3、重要的换刀作业:包括每次开仓前的旁站(含带压作业);
4、联络通道管片拼装、切割、洞门、联络通道混凝土浇注;
5、第一次隧道堵漏施工样板;
6、重要的放线测量
7、管片混凝土浇注等。
C. 如何加强轨道交通工程的监理管理工作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加强轨道交通工程的监理监管工作要做好以下几点:
1、加强监理的绩效考核制度;
2、监理机构监理费直接与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目标挂钩;
3、加强巡视,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理机构人员到岗情况。
谢谢!
D. 怎样做好铁路监理工作
呵呵,没有捷径,只有学好业务。
学好并领会验收标准的精髓,并融汇贯通,坚持验收标准,就是最好的办法。我就是施工单位的,要处理好关系,只有业务精,讲道理,有敬业精神,大家都会尊重的,即使有些争执,为了工作大家都是能相互理解的。
最讨厌那种,业务不精,还要装作很懂,为了体现权威,要求施工单位的人必须听他的。
E. 监理工程师工作内容及职责范围是怎样的
一、监理工程师工作内容是负责工程的监督管理,具体形式如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八条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二、监理工程师职责范围:
1.安全监理员是项目安全生产日常监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工程监理过程中行使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职责。
2.安全监理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监理工作。
3.安全监理员有权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查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安全监理员应做好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5.安全监理员应参加监理安全巡检活动,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6.安全监理员有权检查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情况有权制止。
7.安全监理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应及时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8.安全监理员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整改通知的落实情况。对整改通知回复单内容有权进行核查,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有权要求继续整改,并将核查情况向总监汇报。
拓展资料:
“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 监理工程师是代表业主监控工程质量,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桥梁。
不仅要求执业者懂得工程技术知识、成本核算,还需要其非常清楚建筑法规。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工程师。此外,监理人员还包括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但对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理的质量,总监理工程师的作用至关重要。
参考资料:监理工程师_网络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_网络
F.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重点有哪些
1 脚手架
脚手架搭设之前,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工艺对脚手架搭设方案进行审批,主要审查内容包括:构造要求及技术措施、搭设及拆除施工工艺、材料及质量保证体系、文明施工要求、稳定承载计算、施工详图及大样图。审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方案必须有针对性,能有效指导施工,并应注意方案与现场的一致性。
1)搭设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必须严格按国家《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市建工局关于《高层建筑双排钢管脚手架施工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搭设。
2)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钢管、扣件必须进行检测,如不合格,应对方案进行补充。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及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
3)严重锈蚀、变形、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宜采用。
4)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外理。
5)钢管脚手架座立于槽钢上的,必须有地杆连接保护普通脚手架立杆必须设底座保护。
6)不宜采用承插式钢管做底步立杆交错之用。
7)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 kg/m。
8)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设置,同时立杆上下对直。
9)斜杆接长,不宜采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二只回转扣件接长,搭接距离视二只扣件间隔不少于0.4 m。
10)脚手架拆除时,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时高差不应大于2 步,如高差大于2 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2 施工临时用电
施工临时用电方面的监理工作,首先应由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专项安全方案》进行审批,方案必须由施工单位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施工单位。
1)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上岗,从事作业的难易程序,须符合电工等级要求。对难度较大、较复杂的电气工程不得由低等级电工完成。
2)电工必须熟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要定期检查、校检。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带危险作业,必须有人在安全距离外监护。
4)电力传动装置的调试和维修时,除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外,在开关箱外应悬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标志牌,并有专人监护。
5)配电系统必须采取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标照用途,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6)独立配电系统应按有关标准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同时,应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3 建筑机械
建筑机械同建筑材料一样,进场前应向监理单位进行报验。监理工程师应检验其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重点应查验相关资料的有效期,相关证书、检测报告与实际进场设备的型号是否相符。各种建筑机械必须经验收合格并挂验收合格牌后方能使用。井架、塔吊、人货两用梯等大型机械的书面验收记录,监理工程师应留存备案。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监理工程师在塔吊、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等装拆前对施工单位上报的专项方案进行审批;从事塔吊、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等装拆,应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资质后方可进行;上述机械设备的装拆及操作人员,也必须取得相应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监理工程师应查验现场实际操作人员与施工单位上报的上岗证人员是否相符,物料提升机(井字架)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架体制作、限位保险装置、架体稳定、钢丝绳、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吊篮、安装验收、架体、传动系统、联络信号、卷扬机操作棚和避雷十二项内容。提升钢丝绳不得接长使用。端头与卷筒应用压紧装置卡牢,在卷筒上应能按顺序整齐排列。当吊篮处于工作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少于3 圈。提升机应具有安全停靠装置或断绳保护装置、楼层口停靠栏杆(门)、上极限限位器及紧急断电开关。附墙架与架体及建筑之间,均应采用刚性件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提升机的缆风绳应经计算确定,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提升机高度在20 m 以下时, 缆风绳不少于1 组(4~8根);提升机高度在21~30 m 时,不少于2 组。在安装、拆除以及使用提升机的过程中设置的临时缆风绳,其材料也必须使用钢丝绳。使用提升机时,物料在吊篮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当长料在吊篮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
塔吊检查的项目包括: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险装置、附墙装置与夹轨钳、安装与拆卸、塔吊指挥、路基与轨道、电气安全、多塔作业和安装验收十项内容。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在塔吊的使用过程中,监理人员应注意的是:塔吊指挥人员按规范要求也应持证上岗, 塔吊的使用应符合操作规程,遵守十不吊规定。
4 安全组织机构与规章制度
安全组织机构在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中是一项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工作,组织机构的设置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也就是说企业第一责任人同时也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工作重大问题的组织研究和决策。机构第二内容就是主要安全的负责人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构的第三个内容是企业安全职能部门, 施工企业的性质决定必须设立安全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监督和落实。安全组织机构的设置应体现高效精干,既有较强的责任心又有一定的吃苦精神;既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法律意识又有丰富的现场实际经验;既有一定的组织分析能力又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也就是说安全机构不能是框架, 不能是迫于形式要求的一个设置机构。组织机构要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了解掌握;并贯穿到基层中去;负责修订和不断完善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学习、培训企业在职人员安全管理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负责查处企业安全生产中违章、违规行为;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相应处理。在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的同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制要浑入到单位、部门和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