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标通知书(包括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是什么,具体有哪些内容呢
1、工程招标投标是择优选择施工单位,体现了建筑市场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它属于建筑市场管理范畴,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首要条件,是体现建筑企业内在实力的重要因素。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市建设委员会《转发〈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招标投标规定的工程,必须实行招标投标。
2、施工单位在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已中标的工程,根据有关规定,招标单位或招标管理机构应在招标说明书规定的日期内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接到通知书后应做好施工准备;有些工程根据规定可以议标,但必须经过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否则必须公开招投标。
3、根据《市建委关于调整工程监理公开招标范围的通知》的规定:凡政府投资(包括政府参股投资和政府提供保证的使用国外贷款进行转贷的投资)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业和公有产权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投资的下列工程,应当进行工程监理公开招标:
(1)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含本数)以上的。
(2)工业、交通、能源、市政、公用等基础设施投资在300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
(3)政府指令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的项目。
(4)其他建设工程(不包括按规定可由业主自主发包的工程项目)的监理招投标工作,业主在市交易中心办理报建登记后,自主选择招标方式组织招投标,招标结果报交易中心备案。
4、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由监理单位提供给施工单位资料员。
⑵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
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对开标过程进行监督。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所在的信封,宣读投标人名称和主要监理人员等内容。
投标文件中财务建议书所在的信封在开标时不予拆封,由交通主管部门妥善保存。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分后,在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再由评标委员会拆封参与评分的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的信封。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应当符合有关价格管理规定。标底应当综合考虑项目特点、要求投入的监理人员、配备的监理设备等因素。标底应当在开标时予以公布。
招标人不设标底且不采用固定标价评分法的,招标人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设定投标报价上下限。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对国家和交通部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当从交通部设立的监理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或者根据交通部授权从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设立的监理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他公路建设项目评标委员会的专家从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设立的监理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可以使用固定标价评分法、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综合评标法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固定标价评分法,是指由招标人按照价格管理规定确定监理招标标段的公开标价,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分,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确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是指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进行评分,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确定得分前二名中的投标价较低者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综合评标法,是指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进行评分、排序,确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其中财务建议书的评分权值应当不超过10%。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商业贿赂。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二)开标记录情况;
(三)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四)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五)投标人排序;
(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均不得提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之外的任何其他条件。
招标文件中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按要求的金额、时间和形式提交。以保证金形式提交的,金额一般不得超过合同价的5%。 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根据情节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公开招标的项目未在国家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
(二)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
(三)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的;
(四)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限、潜在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限、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限少于规定时限的;
(五)在规定时限外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 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进行评标:
(一)使用招标文件没有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
(二)评标标准和方法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投标人的内容,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且影响评标结果的;
(三)应当回避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人员参与评标的;
(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人员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1998年12月28日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1998年第9号)同时废止。
⑶ 施工监理,施工方都中标以后,这个项目是不是就要开始施工了
根据实际情况,简单来说还有重要材料的采购也要招标。另外工程各个参与方都签订合同后,建设单位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施工单位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向监理提交开工报告,签字同意后,项目开始施工。
⑷ 监理中标通知书拿到后还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可知监理方应同建设单位在30天内签定监理合同,合同备案 监理项目登记卡,配合甲方办理施工许可证、报监手续等。
监理中标通知书格式:
⑸ 请问什么是工程保险工程保险招标的内容有些什么
工程保险是指以各种工程项目为主要承保对象的一种财产保险。一般而言,传统的工程保险仅指建筑工程保险和安装工程保险,但进入20世纪后,各种科技工程发展迅速,亦成为工程保险市场日益重要的业务来源。
工程保险的主要险种内容包括: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科技工程保险。
一、建筑
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是各类建筑工程,即适用于各种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的建筑工程,如房屋、道路、桥梁、港口、机场、水坝、道路、娱乐场所、管道以及各种市政工程项目等,均可以投保建筑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程所有人,即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
二是工程承包人,即负责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单位,它又可以分为主承包人和分承包人;
三是技术顾问,即由工程所有人聘请的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和其他专业技术顾问等。
当存在多个被保险人时,一般由一方出面投保,并负责支付保险费,申报保险期间的风险变化情况,提出原始索赔等。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标的范围广泛,既有物质财产部分,也有第三者责任部分。
为方便确定保险金额,在建筑工程保险单明细表中列出的保险项目通常包括如下几个部分:
1.物质损失部分
2.第三者责任
3.特种风险赔偿
建筑工程保险的的保险责任可以分为物质部分的保险责任和第三者责任两大部分。其中物质部分的保险责任主要有保险单上列明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如洪水、风暴、水灾、暴雨、地陷、冰雹、雷电、火灾、爆炸等多项,同时还承保盗窃、工人或技术人员过失等人为风险,并可以在基本保险责任项下附加特别保险条款,以利被保险人全面转嫁自己的风险。不过,对于错误设计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换置、修理或矫正标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支付的费用,引起的机械或电器装置的损坏或建筑用机器、设备损坏,以及停工引起的损失等,保险人不负责任。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车辆、船舶、飞机、摩托车等交通运输工具,亦需要另行投保相关运输工具保险。
与一般财产保险不同的是,建筑工程保险采用的是工期保险单,即保险责任的起讫通常以建筑工程的开工到竣工为期。
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则根据受损项目分项处理,并适用于各项目的保险金额或赔偿限额。如保险损失为第三者引起,适用于权益转让原则,保险人可依法行使代位追偿权。
二、安装
安装工程保险,是指以各种大型机器、设备的安装工程项目为保险标的的工程保险,保险人承保安装期间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及有关法律赔偿责任。
安装工程保险的适用范围亦包括安装工程项目的所有人、承包人、分承包人、供货人、制造商等,即上述各方均可成为安装工程保险的投保人,但实际情形往往是一方投保,其他各方可以通过交叉责任条款获得相应的保险保障。
安装工程保险有如下特点:
1.以安装项目为主要承保对象。其中亦可包括附属建筑 项目。
2.安装工程的风险分布具有明显的阶段性。
3.承保风险主要是人为风险,并显具技术色彩。
安装工程保险的可保标的,通常也包括物质损失、特种危险赔偿和第三者责任三个部分,其中物质损失部分即分为安装项目、土木建筑工程项目、场地清理费、承包人的机器设备、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安装工地上的其他财产等五项,各项标的均需明确保险金额;特种危险赔偿和第三者责任保险项目与建筑工程保险相似。
安装工程保险的费率主要有:①安装项目。对土木建筑工程、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及清理费为一个总的费率,整个工期实行一次性费率;②试车为一个单独费率,是一次性费率;③保证期费率,实行整个保证期一次性费率;④各种附加保障增收费率,实行整个工期一次性费率;⑤安装、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为单独的年费率;⑥第三者责任保险,实行整个工期一次性费率。
三、科技
1.海洋石油
海洋石油开发保险面向的是现代海洋石油工业,它承保从勘探到建成、生产整个开发过程中的风险,海洋石油开发工程的所有人或承包人均可投保该险种。
该险种一般被划分为四个阶段:普查勘探阶段,钻探阶段,建设阶段,生产阶段。每一阶段均有若干具体的险种供投保人选择投保。每一阶段均以工期为保险责任起迄期。当前一阶段完成,并证明有石油或有开采价值时,后一阶段才得以延续,被保险人亦需要投保后一阶段保险。因此,海洋石油开发保险作为一项工程保险业务,是分阶段进行的。
其主要的险种有勘探作业工具保险、钻探设备保险、费用保险、责任保险、建筑安装工程保险。在承保、防损和理赔方面,均与其他工程保险业务具有相通性。
2.卫星保险
卫星保险是以卫星为保险标的的科技工程保险,它属于航天工程保险范畴,包括发射前保险、发射保险和寿命保险,主要业务是卫星发射保险,即保险人承保卫星发射阶段的各种风险。卫星保险的投保与承保手续与其他工程保险并无区别。
3.核电站保险
核电站保险以核电站及其责任风险为保险对象,是核能民用工业发展的必要风险保障措施,也是对其他各种保险均将核子风险除外不保的一种补充。
核电站保险的险种主要有财产损毁保险、核电站安装工程保险、核责任保险和核原料运输保险等,其中财产损毁保险与核责任保险是主要业务。
在保险经营方面,保险人一般按照核电站的选址勘测、建设、生产等不同阶段提供相应的保险,从而在总体上仍然具有工期性。当核电站正常运转后,则可以采用定期保险单承保。
⑹ 太原地铁施工监理单位中标公告
你说的太原地铁是指第一段地铁吗?是指北京致远监理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吗?
⑺ 施工项目已中标,但监理合同还未签订,怎么办
施工项目是甲方委托监理监督工程质量的单位,施工方只能接受监理监督施工,不需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