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哪一个不是实施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依据是 a,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的相关标准 b
【答案】B【答案解析】工程监理单位应但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⑵ 监理工程师工作的依据是什么
监理的职责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监理应有如下职责: 第五章 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第三十六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三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第三十八条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编辑本段监理员的工作职责 1、安全监理员是项目安全生产日常监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工程监理过程中行使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职责。 2、安全监理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监理工作。 3、安全监理员有权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查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安全监理员应做好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5、安全监理员应参加监理安全旬检活动,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6、安全监理员有权检查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情况有权制止。 7、安全监理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应及时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8、安全监理员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整改通知的落实情况。对整改通知回复单内容有权进行核查,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有权要求继续整改,并将核查情况向总监汇报。 编辑本段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廉洁自律”的监理原则遵守以下职业准则: 职业准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地执行监理工作; 2、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3、不接受任何其他商业性委托,不泄露工程和业主的秘密,忠实履行职责,对业主负责。不在同一项目中既做监理又做承包人的商`业咨询,不泄露技术情报,不接受任何回扣、提成或其它间接报酬。不得接受承包人的请客送礼,不得介绍施工队、民工在本工程中分包或转包,不做有损业主利益和影响公正的事情; 4、当其认为正确的判断和建议被业主否决时,应向业主说明可能产生的后果; 5、当认为业主的意见或判断不可能成功时,应向业主提出劝告; 6、当证明监理的判断是错误时,要勇于承认错误,及时更正错误; 7、当监理工作涉及到业主和承包人双方合法利益时,应按照合同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 编辑本段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编辑本段监理人员廉洁自律规定 1、监理人员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和工作关系谋取私利、索贿。在监理工作中必须做到秉公办事,公正合理,一丝不苟。不允许任何懈怠和渎职的现象存在。 2、监理人员不准利用监理权向承包人敲诈勒索、吃拿卡要,亦不得要求承包人为自己提供规定以外的任何方便和需要。 3、监理人员绝对不准由于得到承包人的某些关照而放松合同要求或降低质量标准。更不能参于承包人的经济活动,以“服务”为名,收取劳务费、服务费。 4、监理人员不得由于自己的无理要求未能得到满足而对承包人进行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坚决杜绝行业不正之风。 5、监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外单位就餐时,应主动交纳伙食费。不准向外单位和有业务联系的单位索取接受礼物。 6、监理人员不准授意承包人邀请下卡拉OK歌舞厅。 7、监理人员不准以开会为名,绕道观光旅游。不准以各种名义大吃大喝,讲排场、请客送礼。 8、监理人员不准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重报多领,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9、监理人员不准以各种名义变相截留公款。不准领取巧立名目的各种费用。 10、监理人员应在本职工作中为承包人排忧解难,热情服务。每个监理工作人员必须遵纪 编辑本段监理工作人员须知 1、严格执行合同是监理工程师和全体监理人员的基本规则。 2、监理人员应与承包人保持正常的工作关系,做好事前监理、事中监理及事后监理。 3、监理工程师在合同执行中要熟悉合同和设计文件,了解和掌握监理工作的重点,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 4、合同执行时,如果承包人希望分包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监理工程师应对分包人的资质,施工能力认真审查。 5、监理人员不容许承包人发生不合格工程,但又不要轻易否定承包人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通过技术手段获得利益的机会。 6、监理人员与承包人对工程质量的判断发生分歧时,应以合同文件和检测试验资料为依据,切忌感情用事,或凭个人的看法和经验随意作出决定。 7、监理工程师监理的工程质量将受到危害时,应迅速先通知承包人,然后采用劝告,提示的方法引导承包人进行纠正。如果承包人不听劝告断续施工时,必须果断地指令暂停施工进行检查。 8、质量的优劣既要以试验和测量数据为依据,还应按规范要求对测量和试验数据进行综合评价才能做出结论。 9、监理工程师在计划监控中仅指出承包人进度滞后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充分的根据论证并令承包人服,促使承包人采取措施加快进度。 守法和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如有违反,严加处理。 10、工程计量时,监理工程师应切记:“计量一切合同内合格的工程是承包人的职责,而复核这一工作则是监理人员的职责”。 11、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定期地、最好每周一次检查和记录承包人的人员变动和工地情况,以及材料和施工机械运转情况。 12、监理工程师给承包人指令时一定要谨慎,非合同内的事情在未与承包人协商前不要发出指令,因为承包人没有义务接受合同规定以外的其它指令。 13、监理工程师不能行使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范围以外的任何权力。 14、每日做好监理日记,掌握工程动态。
⑶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1.法律、法规 施工单位的建设行为是受很多法律、法规制约的。例如,不可偷工:减料等。工程监理在监理过程中首先就要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因此法律、法规是工程监理单位的依据之一。
2.有关的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是各参建单位都必须执行的标准,而推荐性标准则是可以自主决定是否采用的标准。通常情况下,建设单位如要求采用推荐性标准,应当与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经合同约定采用的推荐性标准,对合同当事人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设计或施工未达到该标准,将构成违约行为。
3.设计文件 施工单位的任务是按图施工,也就是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如果施工单位没有按照图纸的要求去修建工程就构成违约,如果是擅自修改图纸更构成了违法。因此,设计文件就是监理单位的依据之一。
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通过订立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要远远大于设计文件的内容。例如,进度、工程款支付等都不是设计文件所能描述的。而这些内容也是当事人必须履行的义务。工程监理单位有权利也有义务监督检查承包单位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这些义务。因此,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也是工程监理的一个依据。
⑷ 监理的工作依据
监理工作依据 (一)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 1、国家、省、市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批示。 2、现行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定额。 (二)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 1、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文 2、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土地使用条件、环境保护要求、市政管理规定等。 3、勘察和设计院提供的地勘报告、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 4、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的上级单位有关规定 (三)建设单位监理招标文件,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1、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 2、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四)其它工程建设合同 1、项目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2、工程承建商的权利和义务。 (五)项目业主的正当要求 根据监理单位应竭诚为客户服务的宗旨,在不超出合同职责范围的前提下,监理单位应最大 限度地满足业主的正当要求。 (六)业主提出的有关工程批示和函件 (七)工程实施过程输出的有关工程信息 1、工程实施状况 2、重大工程变更 3、外部环境变化等 (八)项目监理大纲 1、项目监理组织计划 2、拟投入主要监理成员 3、投资、进度、质量控制方案 4、信息管理方案 5、合同管理方案6、定期提交给业主的监理工作阶段性成
⑸ 工程监理在工作中的依据有哪些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下列主要依据: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5)工程监理的主要依据扩展阅读
主要内容: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建设工期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行信息管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即“三控、三管、一协调”。
建设工程监理按监理阶段可分为设计监理和施工监理。设计监理是在设计阶段对设计项目所进行的监理,其主要目的是确保设计质量和时间等目标满足业主的要求;施工监理是在施工阶段对施工项目所进行的监理,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施工安全、质量、投资和工期等满足业主的要求。
⑹ 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八条规定:工程建设监理的范围:
(一)大、中型工程项目;
(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三)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的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和住宅工程项目;
(四)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
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工程监理的依据和主要监理内容有哪些要求
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模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单位与彼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⑻ 工程建设监理的依据主要有
工程监理的依据包括监理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理合同而且是最主要的依据。其他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关合同及文件。可以从工程监理的定义中找到答案。
工程监理是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
⑼ 监理工程师工作的依据是什么
1.质量控制的依据
(1)工程承包分包监理合同文件
(2)工程设计文件
(3)建设工程建设监理规范
(4)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性文件。
(5)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合强制性条文。
(6)市级以上有权监督部门出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真是鉴定文件及有关数据指标。
2.进度控制的依据,建筑单位和承建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所确定的工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