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做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二、主体功能作用
如前文所述,目前国内建筑市场发展面临着较为严峻的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问题,其主要原因之一,即是相关建设活动主体缺乏较为专业的技术、人员、管理力量,无法有效开展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专业第三方技术服务组织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的主要目的之一,即是为填补相关活动主体(政府、业主、监理)在专业技术、人才与管理等方面的力量空白与欠缺。
技术
近年来我国建筑业市场发展迅速,各项新技术、新材料、新管理模式不断创新应用,各项全新保障制度不断探索发展,这对于目前建筑市场管理提出着很大的技术挑战。如新工艺、新材料、新管理模式下的工程设计、咨询、检查、评估、风险管理技术等。专业第三方技术服务组织能够针对某一特定市场需求,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填补建筑市场管理的专业技术缺口。
人员
随着我国建筑施工规模不断扩大,建筑市场对于拥有专业技术、管理能力的人才需求也持续增加。以某地级市目前的在建工程量为例,其在建工地超400万m²,建筑、市政工地超40个,依据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当地住建局质安站人员编制配备数量远远不足。在这种情况下,专业第三方技术服务组织通过参与政府采购服务竞标,提供专业工程技术服务与辅助性事项服务,能够弥补政府在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人员不足。
管理
目前,我国建筑业发展正经历着较大的管理模式变革,工程总承包制度快速发展,EPC模式广泛应用,全过程工程咨询区域试点,建筑师负责制积极探索,建筑施工图审风波不断……面对国内建筑市场波澜壮阔的管理变革,固守传统的工程管理模式必将被发展浪潮淘汰,寻求自身的发展变革才是企业的唯一出路。
专业第三方技术服务组织,作为建筑市场全新的活动主体,相较传统建筑企业能够更好更快的适应全新市场管理模式要求,在传统企业转型发展的过渡时期,为其提供专业化的工程管理服务,帮助其更好的适应市场变化,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发展日益呈现多元化的市场活动主体特征,专业第三方技术服务组织即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其提供的各领域专业化技术、管理服务,能够有效弥补传统建筑市场相关活动主体在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方面的缺口;帮助传统建筑企业更好的发展转型;促进落实政府的市场监管,有效解决建设工程领域日益严峻的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问题,推动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
2. 如何加强工程质量监督
一、进一步加强对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和村镇工程质量的监督 从近几年我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际情况看,今后一段时间,要特别注意加强两方面的工作:第一,要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减少或根除工程质量通病。具体来讲,就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工程质量通病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将工程质量通病尤其是住宅质量通病减少到最低程度,直至根除;要进一步突出重点,着力解决住宅工程裂缝、渗漏、空鼓、起砂、脱皮和室内标高、几何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寻求工程质量通病尤其是住宅质量通病的防治之策。第二,要坚持城乡统筹,进一步加强对村镇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指导。 二、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依据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监督参建各方特别是建设、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重点之一。从目前我县实际情况来看,有些建设和监理单位质量行为不够规范,尤其是工程建设程序执行不严格和监理单位工作不到位、把关不严格问题突出,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突出加强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应该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在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监督方面,应重点加强对执行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督,尤其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和竣工验收备案四项程序的监督。从目前进行的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情况看,个别建设单位在执行工程建设程序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还未达到100%的要求;施工许可证办理滞后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在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监督方面,应重点加强对是否严格执行监理规范、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工作是否到位、材料和工序把关是否严格的监督。从我县实际情况看,监理单位在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时,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人员素质不高、行为不规范、工作不到位、把关不严格等四个方面。今后,我们质量监督部门一定要把对监理单位的监督作为重点,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力度,该处罚的要提出处罚建议,该整改的要督促整改到位。 三、切实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监督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国家的技术法规,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保等方面,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是从技术上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目前我县在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据统计,近年来连续5次的工程质量巡查,发现存在的各类问题中,属于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占到近三成之多。这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切实加强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以保证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今后,在强制性条文监督方面,应注意加强施工、监理单位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的掌握和指导,促使施工、监理单位正确执行强制性条文;同时,要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能整改的要坚决整改到位,该处罚的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进一步加强对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的监督 从近几年情况看,我县建设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是处于受控状态的,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混凝土工程质量水平不高,观感粗糙,一般质量缺陷较多;二是有的砌体工程施工不规范,质量水平较低;三是有的混凝土强度、钢筋位置、保护层厚度等未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对此,我们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切不可掉以轻心。今后在主体结构质量监督方面,要着力加强三点:一是要严格按照《监督方案》确定的监督控制点实施监督,尤其是要强调质监人员必须到位监督检查,只有符合要求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二是要加大主体结构的随机抽查力度,发现问题决不迁就照顾,该整改的一定要整改,该处罚的一定要提出建议上报主管部门;三是要切实加强主体结构质量的抽测,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以确保主体结构安全和质量水平的提高。作者:佚名
3. 工程实施过程总如何监督施工单位施工质量
在日常监督过程中,一定要做好自我定位,质量监督机构不是质量责任主体,所以质监员在执法监督过程中,不要充当“老大”。实际工作中,很多时候责任主体都等质监站下结论,唯质监站的意见为最终定论,这里就有个风险,一旦以后出现问题,就会把责任推到质监站身上,因为施工单位是按照质监员的意见进行施工、操作的。质监员也不要去充当“技术专家”,有技术问题、质量问题,让施工单位去找设计单位,找专家进行处理,质监员只要按设计单位、专家的书面意见进行质监就可以了。质监员也不要去充当施工单位“质检员”和监理单位“监理员”,要跳出这个局限框框,要明白质量监督机构及质监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规避责任。质量监督机构和质监员不是责任主体,不必代人受过,工作中应坚决回避不应由质监员承担的责任。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中明确停检点,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频率、验收标准及相应要求,在日常监督抽查过程中,设定检查范围,检查项目内容具体。我们是以抽查为主,对抽查的内容进行记录,如发现问题应详细记录,我们的执法监督行为应闭合,如果发现了问题因没闭合而出了问题,质监员是渎职,如果去了现场没发现问题,顶多是失职,所以执法监督活动的闭合很重要,特别是对于影响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及危及公共利益的部位。当然不鼓励能发现问题却不去发现或者发现了问题却不提出来,严重失职也是要追究刑罚的。
监督过程中应以质量行为监督为重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分为静态质量行为和动态质量行为,静态质量行为容易检查,相对而言动态质量行为就显得有点隐蔽,所以,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行为监督重点应该放在动态质量行为上。工程质量不是说出来的,也不是靠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出来的,是干出来的,在日常监督过程中,首先查看人员配备情况,到位情况,现场有没有人在管,要保证现场有人在管,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是否符合要求,质量控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一个工程项目,质监员一共到位才那么几次,怎么可能凭那么几次抽查、验收就能保证工程质量,主要还是现场人员的管理,质监员到现场首先要查看有没有人在管,管理人员是否符合要求,管理的标准、目标是否符合质量控制要求。在质量行为方面不断监督他,督促他,甚至处理他,促使他提高质量意识,进而自觉履行质量责任。对于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并不是所有的质量行为都要去监督,只需要监督那些重要的质量行为即可。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是指质量监督机构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实物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工程实体质量监督采取抽查施工作业面质量和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重点是监督工程按图施工执行情况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实施情况。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的内容包括抽查资料、抽查实物质量、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质监员应熟识实体监督的依据、内容及监督重点,知道该干什么,怎么干,千万不要到工地现场后,这里看看,那里望望,抓不住重点,最后提一些无关痛痒的小问题,起不到政府监督的权威性及执法监督的有效性。
工程质量验收监督内容及重点。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是指质量监督机构依据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对工程质量验收活动进行的监督检查。包括对主要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监督。工程质量验收监督内容:
监督验收组成员组成和验收人员资格及竣工验收方案执行情况 监督工程质量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
监督抽查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完整性和功能性检测结果的合格情况 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测、对观感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住宅
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和强制性条文的,责令改正或要求整改后重新验收,并做好督促整改和复查工作。
当参建各方对工程验收意见一致时,提出明确的验收监督意见,并做好验收监督记录;
当参加工程质量验收的各方对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协调验收各方协商处理,待验收意见一致后,重新监督质量验收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重点是对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日常实际竣工验收过程中,质监员往往纠结于实体质量,偏重于实物质量的检查,这就又充当了施工单位“质检员”和监理单位“监理员”角色,这在内容上是远远不够的,在重点把握上也有偏差。
应培养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在监督过程中起决定因素的是人,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不仅应具有严格的法律法规意识,还应掌握扎实的工程技术及相应规范,具有掌握现代化监督工具的能力,能够准确发现、及时处置工程存在的问题,具有应对新形势下各种情况的综合监管素质。要解决问题,首先得善于发现问题,质监员进入施工现场要发现问题,就得先掌握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及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甚至规范的施工操作及常见施工方法。质量监督机构应对每个质监员有培养计划,定期对质监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考核,全面提升质监员的业务能力。每个质量监督机构对质量监督管理都有自己一套行之有效的程序、方法,可以组织质监员到其它质量监督机构交流、学习,取之所长,补己之短,最终形成一套更为有效、实用,更有效率的质量监督模式。
执法监督活动的自我约束和被监督。由于质量监督部门是代表政府依法对建设活动进行监督,长期以来,质量监督部门在建设活动中处于强势地位,就难免会滋生一些自我膨胀情绪。我们的监督行为是政府行为,是代表政府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在内部,应加强自我约束,我们所有的活动都应限制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范围之内,换言之,在规定范围之外的,我们是不能去做的,其次,规定我们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做,不能对自己的行为在时间上、空间上、执法尺度上有任何的放宽,在对待行政相对人时应有平等的心态,不应有高高在上的颐指气使;在外部,可以定期开展公开点评监督会,邀请被监督的施工、监理等单位代表参加,对工程现场管理、监督工作不足进行点评,促进质监人员的执法水平、服务态度、工作能力的提升。
差别化管理。有些工程很重要,我们去的次数可能多;有些一般的工程我们可能去的少;有些单位的质量状况一直就很好、很稳定,我们可能就去的少;有些单位质量状况比较差,我们不大放心,队伍不稳定,我们就去的要多。对于质量差的工程或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不对这些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他们对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就不会重视,也得不到提高,工程质量也难于保证。
质量监督的困局。由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委托执法,只有执法权,没有行政处罚权,这就造成了日常执法监督活动的脱节,对监管对象起不到或者说达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特别是对于那些“老油条”单位,他摸清你的执法尺度,有点有恃无恐,而质量监督部门有时对于这些单位显得无可奈何,想处罚又没处罚权,或者说做出的处罚对他而言无关痛痒,这种状态下建造出来的工程,质量就很难保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果能下放部分处罚权限给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这样的话既做到执法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又能起到震慑作用,从而保证工程质量;或者能否与局属相关部门联动,加强互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于某个部门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其他相关部门能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快速跟进,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遏制质量责任主体继续违法违规的冲动。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在监督过程中应依法监督,执法活动的合法包括程序的合法和实体的合法,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重实体轻程序,重实物轻资料。大概是受质量监督机构的影响,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也是重实体轻程序,重实物轻资料,而对于此,只要实体质量没啥大问题,很多时候质监监督机构往往采取默认态度,这样就纵容了质量责任主体的错误行为,使得执法活动不能做到完整、严谨、合法,达不到政府执法监督应具有的权威性和震慑作用。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单位里要有这个氛围,有这个意识,质量监督机构是代表政府在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其次要提高整个质量监督队伍的监督执法水平,再次,对质量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按委托权限进行行政处罚。
质量监督机构是运用行政的手段来规范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对实体质量进行抽查、抽测,从而保证工程质量。质监员在执法过程中应知道该干什么,怎么干,切勿夜郎自大,要懂得如何规避责任;质量监督机构应重视对质监员的培养、考核,帮助他们提高工作能力。对于质量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应该处罚的一定要实施处罚,遏制再次发生。
4. 如何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组织体系
1.1建立监理方完整的质量监控组织体系,以保证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控制
质量控制组织体系中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设置材料、试验、测量、计量等及各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岗位,并明确其名称和职责,实行工程质量终生岗位责任人制度。此外,应建立独立的监理中心试验室和测量机构,质量数据不与承包人共享。
1.2督促、检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
监理方进入施工现场后,首先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是否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到位。仔细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检查和审查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杜绝质量事故隐患。承包人自检质保体系的核心和基础是各级分项工程自检质量负责人和工地试验,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其严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及时更换和充实完善。
2.质量监控事前预防,施工操作事先指导
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向承包人提出一套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驻地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
2.1审核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在各单项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之前,驻地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提交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及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等)并进行审批。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应表明材料、机械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其它施工条件等的准备情况,并提供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工艺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对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首先要求施工单位在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程序、方法、手段等各个环节上加强管理,明确对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2.2加强质量意识,实行“三检”制
在工程施工前,监理方召开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及有关各工程队长质量会议,加强质量管理意识,明确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必须执行“三检”制,且有公司质检部门专职质检员签字验收,然后经监理人员验收、签字认定,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如果施工单位没有进行“三检”或专职质检员签字,监理人员拒绝验收。另外,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采用巡视、旁站,随机抽查的方法,待施工单位进行“三检”后再进一步验收,彻底消灭工程中质量问题。
3.动态控制,事中认真检查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是现场监理与质监部门的重要不同之处。工程监理工作并不是监理工程师只在现场转一转、看一看,验收时检查工程是否按图纸、规范、标准进行施工。这样往往使一些质量问题已经出现,甚至还要返工。在质量控制中应改静态检查为动态控制。主要抓住以下几方面:
3.1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旁站监理
驻地监理组必须通过旁站监理对承包人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有效的控制。旁站监督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助理人员(监理员)担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①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现场施工人员及其它施工条件与批准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是否符合。②采用全过程旁站、部分时间旁站和巡视等方法检查承包人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对违反施工技术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的方法和工艺操作行为及时发出警告和做出现场指令。③对重要工序、首次工序、欠稳定工序和不易测控的工序必须采用全过程旁站,“盯”在施工现场监督,并在监理独立平行的检验表中“结论”栏里填写监理旁站施工所见到的施工情况、外观鉴定意见及各种自检质保资料的规范化情况等,作为签发承包人工序检验申请批复单的依据。④进行每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验收;⑤对隐蔽工程进行覆盖前的检查。
3.2工程自检报告及中间检验
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
3.3工序检查认可
专业监理工程师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与承包人的自检同时进行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的检查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以不少于承包人全频率检验的20%进行包括试验、测量等全方位独立抽检,对不合格的工序(工艺)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合格,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3.4中间交工报告及中问交工证书
当一个单项、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自检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工程质量评分工作可随之进行。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完工的单项工程进行系统验收,检查合格后,提请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单项工程,不得交付下项工程使用或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4.事后验收,及时处理质量缺陷问题
质量控制中最后的补救措施是事后验收。通过事后验收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缺陷或重大质量隐患,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配合有关单位及时提出解决的方案,将问题处理。从而达到既保证工程质量又不影响工程进度,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在工程质量监理工作中,首先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把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开工报告审批关。当质量缺陷被认定,而且质量缺陷严重程度将导致分项工程不合格或影响工程安全时,报总监或业主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诊断或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措施。质量是企业生存的条件,只有一流的工程质量才能保证树立起企业自身形象,只有一流的工程质量才能占领未来的市场。
5. 如何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针对当前建筑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从分析问题入手,提出一系列解决办法,比如:政府加大监管力度,全民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建立诚信档案,让员工及时再充电等手段,从而达到规范建筑市场,进一步做好质量与施工安全监管工作。
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管理的有效措施
1. 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严格规范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由于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受现场施工人员业务能力、综合素质低的影响,并且缺乏安全意识,就会出现多岗位兼职、消极怠工等不良行为。因此,建筑施工单位要通过各种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积极组织各种安全知识培训活动,促进施工人员的规范性操作,提高管理水平;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对单项、分项工程要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避免施工现场出现安全隐患,加大事故的监管力度。
6. 如何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监督管理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相关的工程质量监督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在我国现阶段,自从我国建立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以来,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不断的颁布和发展,比如说《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在各个省、市甚至县中都出台了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从而进一步的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水平,可以说我国现阶段的工程质量监督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初具规模。
(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已经基本形成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推动了我国各行各业中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的形成和完善。在整个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涉及到建设企业、监理部门、政府的监督部门以及用户的监督等多个环节。其中,建设企业主要负责工程的建设,同时建设企业还要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负责,一项建筑工程的质量好坏直接由建设该工程的建筑企业负责。监理部门主要负责在建筑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对其中的一些微观的质量进行管理,同时还协调整个工程的进度,为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政府部门主要是通过监督对整个建筑工程主要的一些质量行为进行监 督,特别是其中的一些重要结构部位,从而在整体上维护公共的利益。最后建筑工程的质量还要受到用户的评价与监督,一项建筑工程的质量应该严格的符合用户的实际要求。
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质量监督管理的力度不够 虽然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仍然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比如说政府的质量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相关的单位对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意识比较薄弱,在建筑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无法严格的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工程质量的监督。在一些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一些建筑工程在没有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就进行开工的现象,甚至一些单位本身的资格或者技术能力根本不足以承担该建筑工程的建设;一些建筑工程在进行施工图纸的设计以及绘制时也缺乏相应的审核,从而导致了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由于图纸中存在问题而造成整个建筑工程质量下降的现象。在对建筑工程的方案进行设计时,有的设计单位为了尽量的降低建筑工程的成本以及加快建筑工程的进度,所以就会忽略建筑工程中的一些细节,而就是因为这些细节的存在,最终导致了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存在问题。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就是因为我国的建筑市场发展还不是特别成熟、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力度严重不足导致的。
(二)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不够全面,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 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不够全面就会造成建筑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缺乏法律法规以及相应制度的保障,从而出现行为 不规范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我国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建筑工程在进行承建以及设计的过程中,没有严格的遵循相关的规范条例,特别是在建筑工程的承建过程中总会出现一些“走后门”的现象。
第二,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总是将该工程进行层层的转包,从而从中获取利润。
第三,建设单位为了获取高额的利润,在进行招标的过程中总是特意的压低价格,同时还将一项建筑工程分给多个企业进行施工,这样就会导致建筑工程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无法进行统一规范的管理,从而严重影响了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
(三)片面追求工程的进度而忽略了工程的质量 对于一项建筑工程来说,如果要进一步的提高其施工质量,那么就必须合理的安排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进度,保证其施工速度以及施工进度能够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不能单纯的追求施工进度而忽略了对施工质量的控制。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实际的建筑工程施工中,一味的追求施工进度而忽略了施工质量一直是我国建筑行业的一大难题。相关的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成本、应付检查或者追去所谓的工程倒计时等,在进行建筑工程的施工时,总是一味的加快建筑工程的建设,但是与此同时他们却忽略了自身建设单位中施工人员技术水平的高低以及施工设备的质量问题,从而导致了工人的技术水平以及设备的性能无法解决快速施工带来的一系列质量问题,最终也就导致了建设的建筑工程的质量存在着很大的隐患。
三、如何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实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制化和标准化 对于建筑工程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而言,西方发达国家相对于我国来说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所以我国在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的过程中可以充分的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相关的成熟经验,从中汲取一些科学合理的措施进一步的加强我国工程质量社会咨询服务保障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工程质量的社会咨询服务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对建筑过程中监理的行为进行规范,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风险管理以及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强制性的担保等。除此之外,还应该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上一些主体要素的监督管理,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多引进一些专业知识和技能先进的人才,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全方位的挖掘这些人才的潜力,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实现专业化以及规范化。最后,国家相关的部门还应该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制定,保证与建筑工程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够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与国际相接轨,实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国际化以及法制化。
(二)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三大体系,促进市场的良性运作 众所周知,一项建筑工程的建设是由多方共同参与的,所以这也就决定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受到多个方面的影响,建筑工程前期的决策与设计、施工前的准备、施工过程、施工原材料以及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维护等都会对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为了从根本上保护建筑工程的质量,我们就要全方位、全过程的对建筑工程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我们通常所说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三大体系是指各建设主体的质量保证体系、社会监督保证体系以及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体系。其中社会监督保证体系又包括工程保险和建设监理等方面。在工程质量监督 管理三大体系中,建设主体质量是实现建筑工程质量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建筑工程的建设需要不断的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专业化,进一步的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完善和发展,保证其在建筑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正常的运转,为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以及培训的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以及技术水平 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相对于其他的工作来说属于一种法律性、技术性以及经济性比较综合的管理工作。因此这对参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人员的素质以及技术水平都有着很高的要求。在建筑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为了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水平,相关的部门应该进一步的增强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一方面,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应该具备深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同时还应该对监督过程中常见的一些方法和手段进行熟练的掌握,对于质量监督过程中涉及到的一些法律法规或者一些标准规范也应该进行充分的了解,从而保证自身在实际的监督管理过程中能够及时的发现一些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另一方面,工程监督管理人员应该定期的参加一些相关的培训,及时掌握和运用社会上一些新兴的监督管理知识和技能,保证自身的监督管理能力与时俱进。最后,一个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如果要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那么就要进一步的提高相关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设置一些激励机制,充分的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保证水平高、能力强以及知识丰富的工作人员的潜力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从而全面的完成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使自身的监督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最终提 高建筑工程的质量。
(四)完善相关的工程质量监督手段或方法,进一步提高质量监督管理的效能 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决定了建筑工程在提高自身质量的过程中应该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进一步的提高自身的科技含量,所以这就要求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过程中应该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以信息技术作为支撑点,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网络化以及现代化。对于监督方法而言,应该促进其向着科学化的方向不断发展,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过程的过程中,及时的对涉及到的一些设备以及仪器进行改进和完善,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过程中不断实现现代化、科学化以及标准化,保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使用的技术装备能够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及时有效的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增强监督管理的效率,最终实现监督管理的信息化,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效能。 结语 总而言之,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是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因此,在建筑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的加强对如何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探索,保证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过程中能够以科学合理的监督管理方式进一步的增强监督管理能力,从根本上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为用户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居住环境。
7. 浅谈如何加强工程质量监督
浅谈如何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关键词: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一、前言
近几年来,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的大量增加,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的出台,标志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行为的有法可依。但由于质量监督的工作内容比较广泛,涉及工程施工和监理的各个环节,这就决定了作为一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员不仅要熟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还要熟悉技术规范和善于学习,及时掌握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自身的水平;同时必须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本着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敢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用好国家赋予的监督权力。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
实行工程质量监督是督促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搞好工程质量及工程质量控制的政府监督行为,因此,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工程质量监督站要重点把好“开工关、施工关、竣工关”,抓好工程建设的“重点工作、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体现质监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将质量监督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的始终。
1、把好“开工关、施工关”
工程开工前,我站根据业主向质量监督站申报的工程质量监督申请手续,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各方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监督各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人员的到位及专业岗位配备情况;工程实施过程中,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监督检查,监督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整健全,是否层层落实了质量责任制,使质量控制形成了自检、互检、抽检、专检的控制体系,实行谁签字谁负责,出了质量问题,直接追究责任人。并对试验室进行监督检查,看其是否按照规范、标准进行试验检测,检验频率是否满足要求,数据是否真实可靠。
2、抓好监理工作,做好现场监督。
工程监理是依据合同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监理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的优劣。因此,监督监理的工作情况是政府监督的重中之重,除了对其资质、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外,还要对其在岗情况、日志记录情况、旁站情况和签证情况等进行抽检,着重检查监理审批的开工报告、工序自检报告、工序检查认可、中间交工报告等资料,监督监理单位是否严格执行了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对违背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原则的监理人员坚决予以处理。
3、抓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
在《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一条》的基础上,我站整理编写出《惠州市惠阳区建设工程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措施》,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给排水系统安装工程到建筑使用功能中长期存在的质量通病从设计到施工控制处理提出了相关技术措施。同时,规范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提高住户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在执行国家和地方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基础上,对住户关心的、国家现行规范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住宅工程中观感和使用功能质量的部分内容进行补充、完善,部分内容进一步明确使其更具备可操作性。如增加了室内空间(净高、开间)允许偏差、外窗(墙)渗漏检查方法、烟道出屋面高度、验收合格标识、竣工验收中对分户验收的复核要求、否决标准等;明确了内外墙空鼓、裂缝的检查方法和相关内容检查仪器要求等。我们按省建设厅的要求,积极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通过分户验收工作的开展、落实,加强工程质量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提高住户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
4、加强现场抽检, 抓好质量鉴定工作。
掌握质量动态的最有效办法是进行现场抽检,为此,质监员必须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易出现质量隐患或对质量有疑问的部位,及时安排工地现场抽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责成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纠正。质量鉴定是质量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保证质量鉴定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必须严格鉴定程序,以数据为依据,确保鉴定结果真实可靠。
5、抓好建筑节能监管工作。
建筑节能是一项战略性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建设、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节能技术产品等多方面。监督部门除了提出要求、加强指导、做好服务外, 要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体系,形成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建筑节能的闭合管理机制。目前,建筑节能闭合监管尚未形成,应严格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依法监管并严格执法,确保建筑节能质量;对不执行或降低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积极推动建筑节能检测工作的全面开展。
6、严把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样板引路”制度管理
“样板引路”制度要求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前做出“样板间”和“试验段”,在施工过程中“用典型引路”,在检查验收时“让样板说话”。要求做出样板的项目包括:墙体施工前要做出样板间;外装饰工程要做出样板墙;设备安装工程要在标准间做出样板间或样板系统;门、窗工程在施工前应做出样板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道路工程的土层、基层、面层应分别做出工程试验段;大型建筑群体、住宅小区应在施工现场建立样板示范间。并要求所有 “样板间” 必须做出节能降耗样板。作为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未进行“样板间”和“试验段”施工管理的工程项目,将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进行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罚,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经验总结
要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必须从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出发,将防治质量通病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坚持“企业自检是基础,工程监理是关键,法人负责是核心,政府监督是保证” 的原则,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责任制。实现“三个转变”,提高工程质量监管的有效性。一是要从单纯的设计与施工质量监管,向全方位、全过程监管转变,改变设计与施工脱节的现状,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工程检测等建设工程参与各方全面纳入质量监管范畴,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统一监管;二是要从单纯的注重房屋建筑质量监管,转变到既注重房屋建筑、又注重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质量监管;三是要从单纯的注重工程结构实体质量,转变到既注重工程结构实体质量、又注重使用功能和环境质量。加强试验检测管理,采用标准的试验检测设备和检测手段,提高质量监督工作质量。
党十七大精神的一个“核心内容”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落实十七大精神,必须将“关注民生”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尤其是在今后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面,将面临很多新问题。我们只有与时俱进,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手段,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水平,才能确保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建设工程。
8.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如何办理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卡》、《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等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发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经审查合格后发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所需申办材料:
工程报建证复印件1份;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工程勘察质量监督手续复印件1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中标通知书及施工、监理合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1份。
(8)工程质量怎么监督扩展阅读:
工程质量的分类
按施工过程控制分为:
1.施工准备控制
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这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先决条件。
2.施工过程控制
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实际投入的生产要素质量及作业技术活动的实施状态和结果所进行的控制,包括作业者发挥技术能力过程的自控行为和来自有关管理者的监控行为。
3.竣工验收控制
它是指对于通过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的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单位工程或整个工程项目〕及有关方面(例如质量文档)的质量进行控制。
按施工层次控制:
通常任何一个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划分为若干层次。例如,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标准可以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等层次;而对于诸如水利水电、港口交通等工程项目则可划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等几个层次。
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施工先后顺序的逻辑关系。显然,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控制是最基本的质量控制,它决定了有关检验批的质量;而检验批的质量又决定了分项工程的质量;分项工程质量决定了分部工程的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决定了单位工程质量。
9. 如何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工程质量监督的属于政府职能,并且在这一方面是能代替和越位的,在实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我们要保证公平、公正的原则,全方位、全过程的进行质量监督管理。具体来说,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贯穿于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包括施工前准备阶段、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以下就各阶段如何开展和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展开讨论:
1、建设工程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
开工之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要确定各项施工准备完成后才能允许开工。首先需要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以保证施工单位具备优质的施工能力,并能够做好工程质量控制,要求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方案有效、可行,并且施工设计合理,施工人员也都具备相应的上岗证件。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工程技术执行标准和规范的宣传和贯彻,使其更全面熟练的掌握工程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加强对建设工程软件的研发和利用,促进工程建设信息化管理的实现,这样才能够有效管控工程质量和进度,同时也能够让工程建设中数据统计等更为准确、全面,也便于质量的监管和控制。例如确定工程建设程序审批、组织协调占用土地等方面的作业已经完成,并进行详细的技术核实,检测设备仪器材料等,明确自己的职责,切实做好监控准备工作。
2、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督管理是整个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核心部分,不仅要求工程管理人员对相关的施工文件报表进行严格的审核,同时还要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掌握施工的实际现状。在施工阶段,首先需要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以保证工程的施工工艺,为具体的工程施工提高技术指导依据,使得施工中所采用的施工技术和工艺科学合理,并与工程特点和要求相符。尤其是在进行工程测量工作的时候,也一定要尤为注意,因为其测量质量将会直接关乎工程施工中的某些工序质量,对整个工程质量控制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而且还要对分项工程中的关键部位以及隐蔽部位进行定期检查或者不定期抽查,针对质量不合格的部位要及时返工,并做好相应情况的记录,同时在施工过程中也一定要强调隐蔽工程的重要性,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相应设计要求和图纸进行施工。
3、竣工验收的质量监督管理
在工程的竣工验收阶段,则需要做好最终质量检验和试验,通过质检人员的设立,再次落实工程质量检验工作,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控制力度,例如在测试基础工程的时候,要求工程满足设计要求以及施工规范,同时还要整理好相关施工技术资料,处理好施工质量缺陷,编制好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为最终的移交做好准备,同时还要做好产品的防护工作,在一切就位之后,方可进行撤场。处理施工单位的报验申请是竣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由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施工质量员和施工方技术负责人一同进行建设项目验收。并根据国家标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作为质量评定的标准和办法。最终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提交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签认。
结束语:综上所述,作为整个建设工程管理的关键内容,怎样开展和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贯穿到工程全过程中,从而建立一个完善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内部标准化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确保工程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