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项目划分表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工程实际编制以检验批为最小单位的项目划分,经过五家责任主体共同签字确认的工程的观感质量验收。
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与控制,保证工程质量。
检验批是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其中允许有偏差的项目,除有特殊要求外,每项均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符合要求,其余的检查点不能有严重缺陷。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质量评价为"差"的项目,应进行返修。
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1具有独立生产(使用)功能或独立施工条件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2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具有独立生产(使用)功能或独立施工条件的部分划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B.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如何划分
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2)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3、 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 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若干子分部工程。4、 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程、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建筑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可按本标准附录B 采用。5、 分项工程可由出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6、 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室外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可按本标准附录C 采用。
C. 建筑工程验收的划分哪些是分部工程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建筑节能等十个分部工程。
工程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分部工程一般是按单位工程的结构形式、工程部位、构件性质、使用材料、设备种类等的不同而划分的工程项目。
分部工程是建筑物的一部分或是某一项专业的设备;分项工程是最小的,再也分不下去的,若干个分项工程合在一起就形成一个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合在一起就形成一个单位工程,单位工程合在一起就形成一个单项工程,一个单项工程或几个单项工程合在一起构成一个建设的项目。
D. 建筑工程项目验收划分包括哪些
检验批验收阶段 包括隐蔽,也是分项工程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
分部工程验收阶段 该分部内所有分项工程的质量保证资料、质量控制资料及实物观感的验收,由总监主持,参建各方组成的验收小组代表各方签认。
竣工验收阶段单位工程所含各个分部工程的质量保证资料、质量控制资料及实物观感的验收以及实体安全功能抽查的验收。由由总监主持参建各方组成的验收小组代表各方书面签认。
综合验收阶段 规划、环保、消防、档案、建设主管、参建各方代表,完整的验收。
E.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什么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4.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4.0.2 单位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1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2 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
程。
4.0.3 分部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1 可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
2 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
别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4.0.4 分项工程可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4.0.5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
缝等进行划分。
4.0.6 建筑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宜按本标准附录 B 采用。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4.0.7 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对
于附录 B 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
等单位协商确定。
4.0.8 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按本标准附录 C 的规定划分单位工程、分部工
程。
F.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划分时,分部工程的划分依据有( )。
【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参见教材P242。
G. 简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单位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2、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1、可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
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可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进行划分。
1、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进行划分。
2、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宜按本标准附录B采用。
3、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对于附录B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
4、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划分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7)工程质量验收划分扩展阅读: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4、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7、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2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3.0.8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可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
方案中选取:
1、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的抽样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有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4、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