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旧楼加装电梯国家有关规范有哪些,上海共铸建筑工程公司专业施工。
粤建设函[2008]481号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深圳市规划局:
现将《广东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并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相关工作。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九日广东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既有住宅区的宜居水平,方便居民的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问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全省行政区域内需要增设电梯的既有住宅,当满足城乡规划、建筑结构和消防等方面的安全要求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本意见的要求增设电梯。
二、既有住宅需要使用共有部位增设电梯,或者因增设电梯需要改变共有部位的外形或结构时,本着公开透明、充分协商、兼顾各方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三、对因加装电梯影响住宅采光、通风的业主,可通过协商给予适当补偿,补偿费用在筹措资金中支出。
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通过下列渠道筹措资金:
(一)房地产所有权人共同出资: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房地产所有权人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
(二)属于政府直管的公房可由公房管理单位利用租金收入出资增设电梯,并通过提高租金等办法收回投资;
(三)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五、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建设单位应为增设电梯的全体业主。业主可以委托既有住宅原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等其他单位具体负责工程报建、设备采购、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
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
七、各级城乡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尽可能简化审批程序,依法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有关审批工作。
八、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施工安装,应当符合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的要求,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机构进行检测,并依法办理竣工验收等手续。
九、房地产所有权人共同出资增设电梯后,应当按照《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等有关规定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记载在房地产登记簿上。
十、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以方便群众、注重可操作性和确保安全为原则,制定本地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
B. 电梯的制造和安装的国家标准、规范都有那些
我在易启标准网为您找到了关于电梯的标准共47条,列给您,您可到那个网站上搜索后下载:
JG 5071-1996 液压电梯 1003KB
DB33/ 728-2009 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范 217KB
GB/T 21739-2008 家用电梯制造与安装规范 3033KB
GB 21240-2007 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正式版 单行本完整清晰扫描版) 7091KB
GB 21240-2007 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6921KB
GB 5023.6-1997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6部分:电梯电缆和挠性连接用电缆 240KB
JG/T 5010-1992 住宅电梯的配置与选择- 213KB
JG/T 5010-1992 住宅电梯的配置与选择 204KB
GB 21240-2007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报批稿) 2910KB
GB/T 5013.5-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第5部分:电梯电缆(单行本完整清晰扫描版) 3326KB
YB/T 5198-2004 电梯钢丝绳用钢丝 116KB
YB/T 157-1999 (2006年确认) 电梯导轨用热轧型钢 166KB
SN/T 0814-1999 进出口电梯安全性能检验规程 136KB
GA 109-1995 电梯层门耐火试验方法 文本版 559KB
DL/T 5161.11-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第11部分 电梯电气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128KB
CB/T 3878-1999 船用载货电梯 548KB
GB/T 18775-2002电梯维修规范 963KB
GB 8903-2005 电梯用钢丝绳 单行本完整清晰扫描版 775KB
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3520KB
GB 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993KB
GB 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条文说明- 324KB
GB 5023.6-2006 额定电压450 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6部分:电梯电缆和挠性连接用电缆- 544KB
SJ/T 31047-94 电梯完好要求和检查评定方法 225KB
JJ 49-87 电梯导轨 781KB
JG/T 5010-92 住宅电梯的配置和选择 353KB
JG 5009-92 电梯操作装置、信号及附件 398KB
JG 135-2000 杂物电梯 1500KB
CB/T 3567-93 船用乘客电梯 1246KB
GB/T 20900-2007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风险评价和降低的方法 1396KB
GB 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165KB
GB/T 7025.3-1997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261KB
GB/T 7025.2-1997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409KB
GB/T 7025.1-1997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 710KB
GB/T 7024-1997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3826KB
GB/T 10059-1997 电梯试验方法 666KB
GB/T 10058-1997 电梯技术条件 772KB
GB 50182-9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763KB
GB 5013.5-1997额定电压450 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第5部分 电梯电缆 144KB
GB 5013.5-1997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第5部分:电梯电缆 180KB
GB 10060-93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528KB
GBJ 310-88 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575KB
GB 7588-87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3480KB
GB 11625-89 船用载货电梯 679KB
GB 10059-88 电梯试验方法 630KB
GB 10058-88 电梯技术条件 764KB
C. 关于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建设交通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建设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于符合《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规定条件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项目)的申请和审批。
二、本通知所指申请人为该住宅所属小区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直管公房和系统公房由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委托管理人)或其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
三、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设管理工作分为项目报建、备案(设计方案咨询)、施工许可(项目报监)和竣工验收备案四个环节,具体流程如下:
(一)项目报建。申请人在取得房管部门的项目实施计划批文后,可向所在区(县)建设管理部门办理报建手续。
(二)备案(设计方案咨询)。申请人在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后,签订设计和施工,并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网上填报并办理备案。
设计单位在进行设计过程中,应遵循:
1、对于加装电梯采用独立结构设计、结构与既有多层住宅完全脱开的项目,其新建部分按照新建抗震标准设计。
2、对于加装的电梯与既有多层住宅结构相连,作为整体设计的项目,既有多层住宅应按照抗震鉴定标准进行性能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申请人可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设计方案结构安全性进行专项咨询。
(三)施工许可(项目报监)。具备施工条件后,申请人应到区(县)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并同步办理增设电梯工程项目土建部分的报监手续。
(四)竣工验收备案。加装电梯工程建设完成后,由区(县)房管部门组织申请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建设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共同完成综合验收,申请人向区(县)房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四、在项目报建阶段,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表(增设电梯工程)》(网上填报);
2、经房管部门审核的项目实施计划;
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含申请人或实施单位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五、在施工许可(含项目报监)阶段,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表》(网上填报);
2、《建设工程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网上);
3、《施工许可申请表》(网上填报);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设计单位出具的承诺书或第三方出具的设计方案咨询报告;
6、申请人与增设电梯所在幢房屋的全体业主分别签订的增设电梯改造协议。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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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没有违反合同法规定吗
1、电梯属于特殊设备,对于电梯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应该符合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2、对于电梯设备的安装,如果没有施工资质,签订的安装施工协议是无效的。
3、对于无效的安装协议,如果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要求支付;
如果安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整改之后验收合格的,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验收不合格且整改后依然无法通过验收的,不得主张安装合同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二十二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第二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竣工后,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三十日内将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 七部门联合发文!太原市发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
7月31日,凤凰网房产从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太原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宜居水平,改善居住条件,根据《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晋建城字〔2020〕28号)、《太原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太原实际,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原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太原市民政局、太原市财政局、太原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等7个部门联合提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遵循"业主自愿、政府引导、规范实施、保障安全"的原则。充分发挥住宅业主的主体作用,依法通过民主协商,确保电梯加装科学、合理、可行。充分发挥政府的协调服务职能,规范引导、优化审批,确保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二、加装条件
(一)申请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应具有合法的权属证明,未列入棚户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等拆迁和改造计划,符合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及安全疏散等要求。
(二)以单元、整幢楼或小区为单位申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应当经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全体业主充分协商,依法形成共同决议,并妥善处理好周边相邻关系。
三、实施主体
既有住宅产权人作为业主,是加装电梯的实施主体。以单元为单位加装的,实施主体为该单元的全体业主;以整惺楼为单位的,实施主体为整幢楼的全体业主;以小区为单位的,实施主体为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
实施主体承担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负责加装电梯的意见统一、工程报建、设备采购、工程实施、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实施主体可以委托业主代表、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电梯安装维护企业、原建设单位、产权单位等作为代理人具体负贵上述工作。受托人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对自行管理的职工住宅组织实施加装电梯工作。
四、资金筹集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主要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根据业主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按比例分摊。建设费用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对市区范围内四层及以上的集合式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在目前确定的省级财政为符合条件的电梯加装项目每台补助10万元基础上,市级财政对加装电梯给予20万元/台的建设费用资金补助,区级财政可根据实际予以奖补。加装费用不足30万元/台的,根据实际建设费用补贴。对特殊困难家庭可按相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鼓励企事业单位对自行管理的职工住宅加装电梯统筹资金。
五、实施程序
(一)充分协商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房屋全体业主进行充分协商,依法形成共同决议,妥善处理好周边相邻关系,并经符合法律规定比例的业主出具书面同意意见。
(二)制定方案
制定方案前实施主体应委托专业设计单位对加装电梯的规划要求、建筑条件、消防安全、小区环境等进行可行性评估,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经综合评估具备加装条件的,设计单位按照规划、建筑、结构、消防、环保、应急救援和电梯管理等标准规范进行加装电梯方案专项设计。实施主体应制定资金概算、费用筹集、电梯后期运行维护保养费用分摊等方案。
(三)协议公示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经有关业主同意后签订加装电梯协议,协议需明确加装电梯委托代理人及其主要职责、资金概算及费用筹集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费用分摊方案、加装完成后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等内容。
实施主体应将协议和设计方案在拟加装电梯单元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调解申请,社区居委会应申请人请求组织调解,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四)联合审查
实施主体向所在区政府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加梯组")提出加装电梯的申请,并提供相关业主身份证和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加装电梯设计方案(含加装电梯可行性评估报告)、施工图设计单位承诺书、加装电梯协议及公示情况等其他材料。
区加梯组召集区住建、市场监管、自然资源、规划督查、城管、应急、行政审批、房产、园林等部门及有关管线单位对加装电梯方案等进行联合审查,出具联合审查意见。既有临街住宅在临街面加装电梯的,区加梯组组织联合审查前应向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书面征求加装电梯方案审查意见。
(五)工程施工
加装电梯施工前,实施主体应向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工程开工手续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施工单位应向市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特种设备安装告知手续,并向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电梯监督检验。施工过程接受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质量安全监督。
(六)竣工验收
加装电梯施工完成,经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后,实施主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邀请街道社区和区加梯组参加。竣工验收后,实施主体向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证书。
(七)申请补贴
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书后,实施主体可以向区加梯组申请政府资金补贴。区加梯组统一组织政府补助资金申请、拨付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安全要求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加装的电梯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由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制造和安装,安装前应报告所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入使用前应经监督检验合格。
(二)规划要求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实用性为原则,不得侵占城市道路,不得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应尽量减少占用现状绿化,尽量减少对周边相邻建筑的不利影响,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所占用地不计建筑密度。
七、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纳入市城镇老旧小区工作,由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推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等部门牵头负责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制定、指导协调、督查检查等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应当成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范围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具体组织实施。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矛盾协调等工作。
市工信局、市城乡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房产局、市园林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和有关管线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按照简便高效的原则,依法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加装电梯是实施主体全体业主共有资产。电梯的加装、使用、维护、保养、处置等相关事项,按照法律法规关于共有的规定执行。加装电梯新增部分,不再另行测绘,不计入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不再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对已经依法办理有关施工手续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相关业主应当提供必要的施工便利,不得阻挠、破坏施工。
(三)加装电梯的生产、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风险评估、监督管理按照《太原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应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办法,鼓励购买相关保险。
本意见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太原市城六区范围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适用本意见,三县-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可参照执行。
文件原文如下:
F.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主要程序有哪些
主要程序为申请—审批—公示。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以单元为单位申请(本规定所称的加装电梯工程均以单元为单位)。以栋或者整个小区申报的,申请加装电梯的各单元均应符合本规定相关要求。市规划国土行政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规划审批工作。
规划国土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组织批前公示,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积极配合。公示地址为加装电梯所在的小区和单元,公示期为15个自然日,公示内容包括: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姓名、房号、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技术标准扩展阅读: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要求规定:
1、加装电梯工程竣工后,应当依法办理工程规划验收、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等手续。申请规划验收时,应当提供加装电梯工程的施工许可、竣工测绘成果等。
2、加装的电梯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取得安全合格标志,并办理使用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
3、对因加装电梯而增加的建筑面积,经约定为不可分摊公共面积后,属于该栋(梯)全体业主共同共有,不再变更各分户业主产权面积。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的,增加的建筑面积按折旧价予以补偿。
G. 电梯安装方面相关的国家标准有哪些
要把涉及电梯安装方面的国家标准都列全,其实很难。因为这可能涉及到许多方面的很多标准。可能关联较直观、明显的列出几个,供参考。
GB/T 10058-2009 电梯技术条件。
GB/T 10059-2009电梯试验方法。
GB/T 10060-201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 21240-2007 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 21739-2008 家用电梯制造与安装规范。
GB 24803.1-2009 电梯安全要求 。
GB 50310-20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