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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21-06-17 05:13:12

❶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的内容简介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水质、水量、水压;5.系统设计;6.设备与设施;7.泵房;8.控制与保护;9.施工;10.调试与验收;11.设施维护与安全运行管理。

❷ 城市供水工程需要用到哪些规范啊(做资料用) 加急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3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范 》CJJ140—2010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 等....

❸ 建筑给排水作业(建筑类型自选)的给水与排水系统的设计组成管道布置与敷设水力计算及主要设计依据等内容.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
《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CJJ142-2014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0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

❹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的介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建标E2008]102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❺ 二次供水设施如何移交给供水企业

根据《合肥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规定 实行二次供水的已建住宅,其二次供水设施和小区庭院管网经检测合格,并按规定完成水表出户改造的,按照自愿原则,可以移交给供水企业进行统一管理维护,供水企业应当予以接收。需要设置二次供水设施的新建住宅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征求供水企业对二次供水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二次供水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供水企业参与验收。验收合格的二次供水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冲洗、试压、消毒,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水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于实行二次供水的已建住宅,按照自愿原则,需要移交供水集团统一管理维护的,可以由二次供水设施产权人到供水集团提出申请,供水集团将严格按照《合肥市二次供水工程技术导则(试行)》《安徽省二次供水技术标准》的规定,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检测验收。经检测、验收合格的,供水集团将进行统一管理维护。不合格的,建议二次供水设施产权人按照《合肥市二次供水工程技术导则(试行)》《安徽省二次供水技术标准》的规定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改造。

❻ 高楼二次供水工程要什么资质

前言
本标准是指自来水的二次供水
本标准规定了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是市供水管理机构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审查、验收、监督管理的依据

2 术语
2.0.1 二次供水
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储存、加压等设施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后通过管道再供用户或自用的形式。
2.0.2 二次供水设施
是指为保障二次供水水质、水压而设置水箱、消毒设备、气压罐,阀门、水泵机组及电控柜等。

3 建设要求
3.0.1 凡公建高度超过12m,住宅楼超过6层的,必须设计和建设二次供水设施。商住混用的住宅楼底商在两层或以上的按公建对待。
3.0.2 应建二次供水设施的公建、住宅,利用城市供水管网压力部分不得超过12m。
3.0.3 二次供水设施必须独立设置,不得与消防等设施混用。
3.0.4 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3.0.5 二次供水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3.0.6 二次供水必须有稳定可靠的消毒措施。
3.0.7 二次供水设施必须有可靠的防倒流措施。
3.0.8 二次供水设施应有防冻、防曝晒措施,屋顶水箱间应设防雷击装置。
3.0.9 水箱、电控柜、水泵、阀门、气压罐、消毒设备等应设标牌,并标明下列内容:生产厂家、注册商标、生产日期、出厂编号。水箱和气压罐还应标明容积和材质。
4 水箱
4.0.1 水箱必须单独设置在专用房间内,水箱间应有良好的通风和保温措施。
4.0.2 水箱总有效容积不应超过36小时的生活用水量。容积大于50m3的水箱必须分为两格,并能独立工作。
4.0.3 水箱底部应架空,距地面应不小于0.5m。水箱箱壁与墙面距离应大于0.7m ,水箱顶部与楼板间距应不小于0.8m , 室内建筑凸出部分距水箱距离应大于0.5m。
4.0.4 水箱高度一般不应超过3 m。当超过1.5 m时,水箱内外应设置爬梯。水箱内爬梯、支撑件及配件等,必须使用不锈钢材料。
4.0.5 水箱必须设置人孔,圆型的人孔直径应不小于0.6m , 方型的人孔每边长应不小于0.6m。
4.0.6 水箱人孔必须设有带锁的密封盖,保护高度应不小于0.1m。
4.0.7 放空管必须设在水箱底部,直径应不小于50mm。水箱底部应有一定的坡度,坡向放空管。
4.0.8 水箱出水管管口下沿距水箱底部应不小于0.1m。
4.0.9 水箱进水管下沿必须高于溢流管上沿,距离应不小于0.1m。
4.0.10 水箱的溢流管、放空管严禁与排水系统直接相连,与集水井最高水位应有不小于0.3m 的空气隔断。
4.0.11 水箱进水管与出水管,必须采取相对方向设置,必要时应设导流装置。
4.0.12 水箱进水管与出水管,必须安装阀门。
4.0.13 水箱必须无渗漏。所用材料必须对水质无污染。
4.0.14 水箱必须设置通气管,通气管应安装微孔过滤器。
4.0.15 严禁设计、建设地埋或半地埋式水箱。
4.0.16 严禁设计、建设单靠城市供水管网压力给水的高位水箱。
5 水泵机组与控制
5.0.1 给水泵必须设置备用泵,应设计为自动切换、交替运行。
5.0.2 每台水泵应设置单独的吸水管,吸水管管内设计流速应为1.0~1.5m/s。
5.0.3 水泵装置宜设计自灌式充水。如设计为上吸式,必须有可靠的引水措施。
5.0.4 水泵机组、管道及附属设施,应采取减震防噪声措施,其环境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0.5 严禁水泵与供水管道直接连接。
5.0.6 二次供水宜采用变频调速供水设备。
5.0.7 变频调速供水设备必须同时具有自动和手动两种方式。
5.0.8 压力传感器应安装于出水干管振动小、水压平稳处。压力表量程选择应为工作压力的1.5~2倍。
5.0.9 水箱应设灵敏有效的液位监测装置,在水箱水位超高或超低时能自动停机和报警。
5.0.10 供水电控装置应符合国家对低压电器的规范要求。
5.0.11 具有人机对话功能的电控装置,对话界面应汉化,图标应明显、易识别、便于操作。
6 材质
6.0.1 应优先选用不锈钢水箱。可使用SMC玻璃钢、聚乙烯、搪瓷衬里水箱;严禁使用混凝土、手糊玻璃钢和普通钢板制做水箱或以其为水箱衬里。
6.0.2 宜优先选用新型环保抗菌管材,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管材。
6.0.3 严禁在二次供水工程中安装使用已被国家及本市明令淘汰的水嘴、阀门及配件。
7 环境
7.0.1 屋顶水箱间的设计、建设应和该建筑风格相和谐。
7.0.2 水箱间内墙、地面应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铺砌或涂覆,地面应有坡度,最低处应有排水口。
7.0.3 水箱间门窗应严密并加锁。
7.0.4 供水设施安装的房间不得有环境污染,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
7.0.5 低位水箱间周围10m以内,不得有化粪池、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水井、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2m以内不得有污水管和污染物。当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防污染措施。
7.0.6 水箱间距放射性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8 验收
8.0.1 新建、扩建、改建的二次供水工程竣工后,按本标准实施验收。
8.0.2 验收程序:先按本标准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再到现场实际检验;最后出具验收报告。

9 管理
9.1 程建设管理
9.1.1 新建、扩建、改建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方案按建设行政管理权限审查,报市供水管理处备案。
9.1.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二次供水工程设计,变更设计应经原审查部门同意。
9.1.3 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9.1.4 二次供水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供水企业不得供水。建设单位应将竣工图和验收报告报市供水管理处备案存档。
9.1.5 二次供水工程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由专业单位进行清洗消毒,并由有资质的水质监测机构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9.1.6 应建设二次供水设施而没有建设或设施不合格造成用水困难的,由建设单位或产权人补建或改造二次供水设施。
9.2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
9.2.1 二次供水设施的产权人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应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水质、水压和供水安全。
9.2.2 二次供水设施的产权人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应按规定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
9.2.3 专业清洗消毒单位应与二次供水设施的产权人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签定合同,遵守操作规程,使用符合有关规定的工具与药剂,确保清洗消毒质量。
9.2.4 二次供水设施发生故障,责任单位应及时修复,因设备维修停水的要通报;因清洗消毒停水的要事先发布停水通知。
9 2.5 任何单位与个人严禁侵占、损坏、拆除、擅自改动、停用二次供水设施。9.2.6 市供水管理处应对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设计审查、施工、验收和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❼ 二次供水检测标准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3-05-27 新闻来源:博海供水设备上一篇:二次供水制度怎么写好?下一篇:成都博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变频供水设 指单位或个人将乡村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通常人们所称的二次供水。通过管道再供用户或自用的形式,因此,二次供水是目前高层供水的惟一选择方式。二次供水设施是否按规定建设、设计及建设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二次供水水质、水压和供水安全,与人民群众正常稳定的生活密切相关。但是过去在全国尚未有一个完整的针对二次供水工程的技术规范,只是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相关章节中提出局部要求。 保证居住、生活在高层人群用水而设立的相比原水供水,二次供水设施主要为弥补市政供水管线压力缺乏。二次供水的水质更容易被污染,二次供水的平安性和可靠性一直都受到市民的广泛关注。城都市)今后凡是应建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项目,二次供水设施必需独立设置,工程必需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 应优先选用无渗漏的不锈钢水箱和新型环保抗菌管材,二次供水设施必需有稳定可靠的消毒措施和防倒流污染的措施;严禁设计、建设地埋或半地埋式水箱;对于二次供水设施的材质。严禁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的器材; 从上面可以看出来;2次供水仅仅是为了弥补市政供水管线压力缺乏;因此只需要满足正常的市政供水规范即可; 上一篇:二次供水制度怎么写好?下一篇:成都博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变频供水设 其它新闻:需要二次供水设备请找【博海】厂家【博海】厂家告诉您:二次供水设备是如何工二次供水设备安装使用及保养【博海】厂家为二次供水设备优点有哪些?【博海】告诉您【博海】为您讲述“二次供水”管理体制楼房二次供水设备的好处【博海】为您介绍

❽ 二次供水必须做基础吗有规范要求吗

二次供水有很多方式,可以采用水池、也可以采用管道泵,还可以采用罐式或箱式无负压供水,所以你的问题很模糊。

❾ 设计规范有无高层供水远传水表要求

有!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 P CJJ140—2010)
5.1.3 大部分地区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户其水价是不相同的,对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户进行独立计量主要的目的是计量收费的需要,也是节约水资源的需要。
住宅按户设置用水计量装置是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因此要求新建住宅应计量到户。计量水表的选择和安装方式,应符合安全可靠、便于计量和减少扰民的原则。住宅的分户水表宜相对集中读数,因此宜设置在户外;对确需设置在户内的水表,宜采用智能化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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