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请问《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几个版本了谢谢
好像各个省都有好几个版本了,所以说不清总共有多少个版本了。
⑵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取费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取费标准:
一、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
(一)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节能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
1.建筑综合工日:一类工48元/工日、二类工57元/工日;
2.装饰综合工日:一类工57元/工日、二类工66元/工日。
(二)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48元/工日、二类工57元/工日、三类工66元/工日。
(三)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57元/工日、二类工66元/工日。
(四)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48元/工日、二类工57元/工日、三类工66元/工日。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消耗量定额及费用定额》的绿化综合工日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50元/工日。
二、计算规定
(一)调整后的人工工资单价,按照各专业费用定额的规定,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二)各专业管理费费率按桂建标〔2011〕21号文执行。
(三)其他规定及计价程序按各专业费用定额执行。
三、执行时间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2013年1月1日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原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可调整或未明确是否可调整的工程,2013年1月1日起完成的工程量,按本规定调整;原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不可调整的工程,合同双方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宜参照本规定进行调整;2013年1月1日前,已办妥结算的工程,不得调整。
本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由我厅负责管理,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我厅反馈,具体的业务解释由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
⑶ 安装工程:求一份《广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2版)》电子版的
上“斯维尔知道”下载
⑷ 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的作用
①安装工程内容的项目划分、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计算消耗量的依据。
②招标工程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
③编制概算定额、投资估算指标以及测算工程造价指数的依据。
④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⑸ 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是不是就是定额啊
消耗量标准仅为材料(主材、辅材)部分,定额的直接费综合单价里包括了材料、机械、人工等三部分。